越狱的行为可能被判处逃脱罪或者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此种属于又犯新罪,应当先对该犯罪进行判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罪被判处的刑罚相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计算最终的总刑期,即先减后并的计算规则。
法律分析
1、采用先减后并的原则计算最终的总刑期。
2、越狱的行为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被判处逃脱罪,如果具有持枪、组织他人一起越狱、采取暴动的方式越狱等严重情节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判处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3、在前罪判决宣告后,执行完毕前,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适用实施先减后并的计算原则,即先对后罪做出判决,然后把前罪还没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面被判处的刑罚相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计算最终的刑罚,这样计算的刑期会比较长,这是因为又犯新罪的,体现了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极大,改造效果小,需要重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越狱判一年至七年的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越狱的情节和后果,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越狱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属于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越狱是指监狱中的囚犯非法地离开或逃离监狱的行为。
认定脱逃罪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非法关押的人谈不上构成脱逃罪;劳教分子、受行政拘留处分的人,不能构成脱逃罪;被司法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人逃走的,不能构成脱逃罪。
关于被关押的嫌疑人脱逃问题,新刑法比原刑法规定严密。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其犯罪动机是逃避羁押和刑罚的处罚。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2、应注意区分脱逃既遂、未遂的界限:逃出了羁押、监管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控制,是既遂;如果实施脱逃,在羁押改造场所就被发现的,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监管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既遂、未遂是量刑的情节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资料: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暴动越狱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界限。区别在于构成本罪必须采取共同的暴力行为;而组织越狱罪的构成要件中则排斥共同的暴力行为。
2.关于罪数问题。
在暴动越狱的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仍只需以本罪一罪论处。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如有以下情况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无期徒刑:1、行为人属于暴动越狱的首要分子;2、行为人属于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3、行为人积极参加越狱。如果行为人的情节特别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对于其他越狱参加者,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普通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行为人,会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