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2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23最新

qq745048485 2024-11-21 阅读:2
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2022年7月11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代替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归口单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行的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标准》于2002年11月19日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卫生部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自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归口单位为原卫生部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2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23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与GB/T 18883-2002相比,GB/T 18883-2022中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术语和定义

1、增加了“细颗粒物”“1小时平均”“8小时平均”和“24小时平均”等4个术语和定义;

2、删除了“标准状态”术语和定义;

3、修改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3个术语和定义。

以上术语和定义中,除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其他均来源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适当修改)。

二、室内空气质量要求

1、新增部分指标

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化学性指标及要求,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的19项变为22项。

2、调整部分指标

调整了5项化学性指标(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1项生物性指标(细菌总数)和1项放射性指标(氡)要求。(注:二氧化碳限值虽未调整,但是要求由“日平均值”修改为“1h平均值”,其他指标均有收严。)

3、修改部分指标名称

将“空气流速”修改为“风速”;将“菌落总数”修改为“细菌总数”。

4、其他修订内容

将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修改为“夏季”和“冬季”;删除细菌总数备注(依据仪器定);将氡备注中的“行动水平”修改为“参考水平”。

三、附录

1、附录A(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技术导则)

(1)室内空气采样部分主要修订内容详见下表(标红的部分为GB/T 18883-2022中修订或者新增的内容)。

(2)修改了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新风量、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甲醛等11项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推荐采样方法参数,详见下图。

(3)修改了污染物浓度换算方式。GB/T 18883-2002中,在计算浓度时应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GB/T 18883-2022中,气态污染物的最终浓度是指参比状态下的校正浓度,其他污染物的浓度则为监测时大气压力和温度下的浓度,详见下图。

(4)增加了测量结果有效数字保留方式。测量结果一般保留三位有效数字,但当测量结果接近方法检出限时,测量结果表述与检出限小数点后位数保持一致。

(5)增加了“实验室安全”章节内容。室内空气质量检验过程中实验人员应按照GB/T 27476.5开展检验工作。

2、增加了部分污染物测定方法

增加了甲醛、苯并[a]芘、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氡等5项指标的测定方法(详见附录B、附录E、附录F、附录H)。

3、修改了部分污染物测定方法

修改了苯、TVOC、细菌总数等3项指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C、附录D、附录G)。需要注意的是,新的TVOC测定方法中,TVOC标准储备溶液中包含22种特征目标化合物,详见下图。

一、国家政策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根据住建部令第56号修正,正式生效。办法共调整了17处,包括新增“鼓励排水户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以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排水户的信用情况,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等。

2.《工业节能监察办法》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的需要,以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明确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二、地方政策

3.《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扬州人大网站于近日发布,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对违反规定,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未设置密闭围挡、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工程施工单位,将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由重庆市城管局制定并发布,将从近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工作,以及市、区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通过暗访抽查方式,进行抽样监测,分析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状况。

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自近日起实施,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新建的铅锌矿采选、铅锌冶炼行业水污染物,铜矿采选、镍钴矿采选、铜冶炼、镍钴冶炼行业水污染物以及无机化学工业水污染物企业,分别根据对应标准执行新的特别排放限值。

6.《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经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从近日起施行。本规定适用于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的相关活动,拟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

7.《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自近日起施行,明确到2025年,实现60%的区、县(市)通过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固废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工业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填埋率5%以下)、无害化处置100%等目标,并培育一批源头减量最大、资源利用最优、减污降碳显著的标杆企业。

三、国家标准

8.《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将于近日起实施。新标准增加了三气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指标及要求,由原来的19项变为22项;更改了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和氡等7项指标要求。

9.《包装回收标志》

自近日起实施,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聚焦纸、塑料、金属、玻璃及复合材料等常用包装材料的生产、使用和回收需求,结合不同材质特点,规定了回收标志的类型、基本图形和标注要求,将助力垃圾分类,促进废弃物回收再利用。

四、地方标准

10.北京《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北京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按照技术可达、国内领先的原则,从四个方面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控制要求,将从近日起实施,为强制执行标准。标准实施后可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废气收集与治理,减少遗撒等无组织废气排放,有利于行业绿色规范化发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1.福建《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由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编制,将从近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计价,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

室内甲醛超标症状:生活水平提高,对室内环境意识也在逐渐提高,对自身和家人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关心。这种时候怎样判断自己和家人生活、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就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我国室内空气检测中心根据多年来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的实践,归纳和总结出了室内空气污染造成危害的12种主要表现,供大家进行自我判断。

1、每天清晨起床后,感到憋闷、恶心,甚至头晕目眩;

2、家里小孩常咳嗽、打喷嚏、免疫力下降;

3、家人共有一种疾病,而且离开这个环境后,症状有明显变化和好转;

4、上班就感觉喉咙疼、呼吸道发干,下班后便没事了;

5、家里人员常有过敏等毛病,而且是群发性的;

6、虽然不吸烟,但是经常感到嗓子不舒服,有异物感,呼吸不畅;

7、家里人经常容易患感冒;

8、新婚夫妇长时间不怀孕,又查不出原因;

9、新搬家后,家养的猫、狗甚至热带鱼类莫名其妙地死掉;

10、孕妇在正常怀孕的情况下发现胎儿畸形;

11、新搬家或者新装修的房子里,室内植物不易成活,叶子容易发黄、枯萎;

12、新装修的家庭和写字楼房间或新买家具有刺鼻、刺眼等刺激性异味,而且异味长期不散。

装修后室内氡浓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如施工材料、装修方式、通风条件等。具体的数值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和具体情况。

通常情况下,新房装修完后室内氡浓度会有一定的升高,但在正常通风情况下,氡浓度会逐渐降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室内氡浓度不应超过80Bq/m³,这也是用于评估室内氡浓度安全的标准值。建议业主在装修完成后,可以采用专业机构进行室内氡测量,以确保室内氡浓度是否达标。

此外,为了降低室内氡浓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在装修时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环保材料。

加强通风换气,尤其是在施工阶段,要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定期对室内进行通风换气,可打开窗户或使用新风系统等方式来增加空气流通。

总之,由于影响室内氡浓度的因素较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为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建议尽可能选择环保材料和施工方式,并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