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根据查询中公教育网显示。
1、待遇好。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平均工资在5千元,有五险一金,年终奖,工作满一年,有年假。
2、环境好。工作环境好,有独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备齐全,每天有专门人打理卫生。
劳动监察员也称劳工监察员,是指具体执行劳动监察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劳动监察员的职权。劳动监察员为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同时,劳动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支队内容: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法律主观:
劳动监察大队是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的行政单位,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是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之一。
法律客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法律分析:
(1)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人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部门,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是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可以先拨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主要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必要时地方各级政府给予必要的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责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辖。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劳动监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管哦因为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