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不是一概而论。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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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事务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问题一:律师事务所有那几个部门你好朋友。关于律师事务所具体有什么部门,这个要看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自己设的机构,一般大的律师事务所有人事部,技术部也有叫电脑部的,还有财务部,以及业务部等。一般律师事务所老大就称呼主任。
问题二:一般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功能分区或者部门?大型的律所一般这样分。最高一层是管理小组,由合伙人组成,处理大事。接着下来鸡行的有业务部门(律师和律师助理)、行政支援部门(负责后勤、人事、招聘等等)两块,这两块可以继续下分....
问题三:律师事务所分为几个部门啊这个是很自由的,律协没有特殊要求,像我们一般分为诉讼部和非诉部,非诉部又分为房地产业务部、劳动法律业务部、公司法律与破产业务部、知识产权与教育培训业务部、金融与证券业务部。
问题四: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什么机构? 1.不是。
2.律师事务所由司法局审批。
3.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激定数额的资产。
问题五:律师事务所归什么部门管啊!律师管理处,律师管理处一般设立在司法局或司法厅。
问题六:律师事务所有哪些职位?主任
合伙人
执业律师(包括工资律师和提成律师)
实习律师
律师助理
行政人员:前台\秘书\会计\出纳
市场开发人员.
问题七:律师事务所是什么类型的企业我国习惯上把单位分为四类:机关单位、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之相对应,传统的法学理论也把法人分为四类: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伴随着国资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民办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我国法律服务业的主流.近几年来,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例如民办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体育场等不断涌现,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新生事物十分重视,特别制定了国家政策和行政法规,将这些具有民办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组织确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实质上是属于事业组织的范畴即属于民办事业组织性质。从民办律师事务所的本质特性看,民办律师所应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也就是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根本属性是非营利性。民办律师事务所,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不进行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只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服务时虽然具有有偿性,但不能就此得出结论,民办律师事务所是社会经济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组织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法律、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或组织。事业组织包括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除经费来源有些许不同之外,其性质、设立程序都是相同的,都属于事业组织的范围。民办律师事务所是事业组织的一种形式,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民办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适格的。我国于1995年1月1日起颁行的《劳动法》已更新了传统法人四分法理论,即已将事业单位创新为“事业组织”,这就解决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分类和定性问题,也就是说,劳动法已将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是社会事业性质的组织,无论是姓“公”,还是姓“私”,已统称为“事业组织”。由于法学理论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相对滞后,因此一直没有人提出将事业单位法人类型的理论创新为“事业法人”类型的理论。综上所述,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国有、合伙、合作或者其他形式,都应当属于事业单位,从目前市场上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情况来看,大部分是自收自支。
希望采纳
问题八:律师事务所属于什么部门管理?各级司法局,有的是省直或者市直的。律师协会也有一定的管理职能。
问题九:律师事务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合伙人制的
问题十:律师属于什么部门管理我国律师行业实行司法行政机关宏观指导下,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两结合管理体制。
1993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确立了“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律师协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律师协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律师是个崇高职业,是很多人所向往的职业,律师可以按照客户的特定需要加以策划,可以让我们避免不必要的风险。那么律师协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呢?
律师协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1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单位,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其工作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律师业务培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律师协会的招聘要求是: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收起
发展历史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颁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7月,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均为本会会员,地方律师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现有团体会员31个(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近14万人。中国律师协会具有很大程度的政治色彩和政府管控性质,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自律性组织。概述图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
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四)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
(六)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者给予处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对律师业务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与外国律师之间的民间交流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逐步完善行业管理体制,为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专业委员会工作部、培训部、国际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信息调研部,主办会刊《中国律师》杂志和网站“中国律师网”。
律师协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2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律师协会是律师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部门是律师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律师协会则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是我国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一种可靠的组织保证。
第五章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第四十四条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由地方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不得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律师协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3一、律师协会是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一是明确了律师协会的团体法人地位,既区别于建国初期律师协会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做法,又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的规定,其职能更独立,责任更明确,法律地位更高;
二是赋予了律师协会参与律师行业管理的职能;三是界定了律师协会管理的性质,即,自律性管理,行使的`是私权力。她所代表的是律师行业的公共利益。
二、律师协会的组织架构
目前,我国的律师协会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一形式的行业协会。律师自获得执业证始,就是当然的律师协会会员,并且必须接受其管理和监督,这一点是不同于西方国家的。
律师协会的领导机构——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届期与理事会同步。
律师协会实行议行分开的体制,律师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律师事业发展中需要通过行业自律管理解决的重大问题;律师协会秘书处作为律师代表大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并负责向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律师协会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由于受律师业的发展水平限制,目前,我国的律师协会实行的是三级架构。即,中央、省、市三级,中央一级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称ⅹⅹ省(区、市)律师协会,市、地、州一级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律师协会,称ⅹⅹ市(地、州)律师协会。下级律师协会是上级律师协会当然的团体会员,接受上级律师协会的领导、监督。
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之律师业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律师协会还是国家事业单位,由政府给编制,司法行政机关管干部,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这种做法在律师业发展初期对于扶持律师业的行业管理,强化其职能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但也极易扭曲律师协会的性质,把律师协会当成了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律师的另一个部门。
亲您好
1、律协工作人员是事业编
薪资很稳定,试用期一年到手工资为4.2万左右,因为试用期绩效只能拿到全年的三分之一。过了试用期以后可以拿到满额绩效,一年到手收入6万多。所以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待遇很好,很靠谱。
2、前景方面,律协又称法律援助,是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的内设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在国家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的当前大环境下,法律援助事业方面是很有前途前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