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2、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
3、结婚证丢了到哪里补办
1.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一)需要申请补办手续。
2.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二)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结婚证丢了到哪里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登记和结婚证补领的程序是有区别的。我们知道,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对于补领结婚证来说,就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了。如果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另一方帮助补领即可。
1、持你们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然后凭档案申请补办结婚证。
2、如果你们登记超过5年,婚姻档案可能已经移交到档案馆,带身份证到当地档案馆先查档案,拿到复印件并盖章后再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结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男女双方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
结婚证丢失了,会给夫妻双方外出旅行、出差,带来很多不便。因而,最好要到原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去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根据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结婚时的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补领申请后,应当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确认当事人确实存在婚姻关系的,应当立即发给结婚证。当事人在补领结婚证时,必须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进行办理,不可以委托其他人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