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主要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起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七条中规定: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用“根据”原则对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作了基本的界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用“不抵触”原则界定了地方的立法权限。
有一句话叫“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最多的问题是,自己地方性的规定与大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比如说一般公司都会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会规定你迟到多少分钟就扣多少钱。然而在我国的劳动法中却没有这一项规定,那么这时候我们应该听谁的呢?答案是我们应该听劳动法的。
虽然公司有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的权利,但是任何规定都不能与法律法规想违背,公司必须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去制定自己公司的规章制度。比如说这个迟到扣罚款的问题,其实它是违法的。因为劳动法中规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去克扣员工工资。如果这个规定是违法的,那么它就是无效的,员工自然也不必遵守。
法律分析:国务院。
1.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4.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
5.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法律分析】: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就是说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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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是谁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用“根据”原则对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作了基本的界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用“不抵触”原则界定了地方的立法权限。
行政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
3、《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4、《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5、《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