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怎么写

qq745048485 2024-11-24 阅读:1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精选11篇)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怎么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快乐有趣的活动已经告一段落了,我们通常会学习到一些做人的学问,这时候,最关键的活动总结怎么能落下。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份精彩的活动总结,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1

20xx年5月21日上午,《中医药法》主题宣传周暨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嘉年华活动启动仪式在省会西清法制公园举办。我院精心组织了由省名中医梅建强教授、董燕平教授,脾胃病科刘小法、治未病贾玉珍、康复科刘晓东等医师及由50人的养生桩表演队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在中医养生功法表演中拉开帷幕,河北省中医院50人方队表演的内经养生桩,养生桩是一种内外同修、身心同练的科学方法,以静带动,既能助长精神,又能增强体质。现场市民在方队的感染下纷纷练起了养生桩,现场市民在体验养生桩的一吸一呼中体验了大自然的气息,在一伸一屈中体验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在公园的东侧是省中医院的名中医义诊区,尽管当天上午骄阳似火,天气炎热,但是市民热情依旧没有消减在义诊区的外面排起了长队,省中医院名家董燕平、梅建强、刘小发等专家桌前都站满了前来咨询的市民。专家们望闻问切,为市民仔细诊疗,耐心为其答疑解惑,免费为其检查,为其用药。公园的西侧还设有适宜技术体验区和中药展示区,市民们不仅通过展板和发放的宣传折页详细了解《中医药法》,还现场体验中医推拿、耳穴埋豆等中医适宜技术,观看药食两用品种、河北道地药材蜡叶标本、传统制丸技艺、炮制技术等,现场市民都积极参与到活动当中去。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据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全省各地将集中在5月举办一次《中医药法》主题宣传周暨中医药文化嘉年华活动,全面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基础;充分展示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引导广大群众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喜爱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倡导养成健康生活的良好习惯,助力健康河北建设。

此次活动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和石家庄卫生计生委联合举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省中医药发展中心承办,河北中医学院、省中医院、省医疗气功学院、以岭医院、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石家庄市中医院等单位协办。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2

6月30日,我市在新区阳光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宣传暨惠民义诊活动。副市长李荣出席宣传活动。他要求,要大力宣传中医药法,紧抓有利时机,奋力追赶超越,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活动现场,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市人民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及陕西兴盛德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中医药企业共17家单位参加了宣传义诊活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区县当天也同步开展了《中医药法》宣传暨惠民义诊活动。据了解,活动当日全市共发放《中医药法》宣传册等宣传材料3万余份,咨询义诊群众1500余人。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于今日起施行。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将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对中医药法的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普及中医药法知识,永兴县卫生计生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法》主题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活动以“依法发展中医、服务大众健康”为主题。6月22日,在县级《中医药法》宣传活动现场,悬挂主题宣传横幅3条,摆放中医药法宣传展板8块,设置了义诊咨询区、资料发放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区和中药材展示区。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普法资料以及耐心的讲解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全面详尽的中医药法知识,并通过中医义诊、适宜技术体验和中药材现场鉴别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的切身感受。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咨询群众络绎不绝,共计发放普法资料和中医药健康知识手册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90人次、义诊200余人次。

活动周期间,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在工作阵地、乡村圩场组织开展了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法》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健康知识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同时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契机,紧密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整体推进永兴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4

7月1日,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举办《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共有24家中医药单位和医院参加本次活动,并进行现场义诊和宣传。

活动现场,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关单位向广大居民展示了中医保健操(太极拳、八段锦);相关专家们也对《中医药法》及中医药知识、中医体制辨识、养生保健、治未病理念进行宣传,为居民进行血压检查、健康咨询、慢性病康复指导、保健指导,并现场做针灸、推拿、艾灸等中医诊疗服务,引导广大居认识、了解、使用中医药,促进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推广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文化理念、知识方法。

活动当天共制作宣传展板48块,发放宣传手册20xx余册,义诊700余人次。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5

6月21日,区卫生计生委结合“依法发展中医服务大众健康”主题,在奋进广场开展大型宣传义诊服务活动。

活动通过免费义诊义检、邀请专业专业人员现场鉴别、讲解常见中药饮片及发放资料、展示展板等方式宣传了《中医药法》和中医适宜技术。据统计,共有30名医务工作专家参加此次活动;共展示中医相关宣传图片展板35块;发放中医药法相关知识宣传资料6500余份;义诊义检40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

此次《中医药法》法制知识普及宣传服务活动将从6月21日起到7月5日,持续开展半个月。届时,区级各医疗单位将派出知名专家深入到镇街、学校、社区、党政机关等场所,开展义检义诊、中医药健康大讲堂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宣传服务活动,诣在弘扬祖国的传统中医药文化,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提升日常的饮食调护,促进人民群众健康。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6

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法》学习宣传工作,扩大《中医药法》社会影响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服务百姓健康,近日,内丘县卫计局在县扁鹊公园举办《中医药法》主题宣传周暨中医药文化嘉年华活动。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及内丘镇卫生院、中兴社区服务中心共计70余人参加。

宣传活动以举办《中医药法》讲座,发放《中医药法》宣传册、宣传页,悬挂条幅、摆放展板,为群众提供义诊服务为主要内容。现场气氛热烈,群众积极性高涨,达到了预期宣传效果。与此同时,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各辖区内也开展了多样化宣传。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条幅10余条,展板10块,义诊群众达3000余人,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宣传周期间,县卫计局还将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书画展、“四个一服务”进社区、“四个一帮扶”进基层、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全民悦读中医等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营造浓厚氛围,并充分展示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引导广大群众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喜爱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在全县形成集中学习宣传《中医药法》的热潮,促进《中医药法》在我县落地生根,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县步伐。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7

根据我市《关于集中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以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就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齐抓管理

为使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各科室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由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法制宣传是一项全民性的教育活动,要使这项工作取得成绩,必须广泛宣传发动,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此,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形式: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结合我局大力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认真部署此次宣传活动,并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党员法制意识。

2、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

我局悬挂了以“创建平安河间、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并在一楼大厅设立了普法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依法治建工作,在建设系统形成人人学法,自觉学法,严格执法的新局面。

活动中,现场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了《新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农村危房改造知识问答》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材料3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局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工作和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我局法制宣传营造了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使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我们的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上,我们目的是通过宣传带领干部职工做好住建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我局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8

为切实宣传贯彻好《中医药法》,按照县卫健委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我院于4月9-10日开展《中医药法》知识培训、考核、义诊等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为了集中开展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和良好的疗效,引进广大群众走进中医药、认识中医药,了解和使用中医药,并提供正确、安全、科学的中医药知识,我院于4月9日在三楼会议室开设了《中医药法》知识培训及考核。由我院邓珊瑚书记讲解了《中医药法》具体知识要点,并要求全院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培训后,对全院临床医生进行考核,使医务人员更加了解《中医药法》并在临床工作中运筹帷幄。

主题宣传活动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题,4月9日上午,我院通过义诊,让群众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现场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摆放宣传板块,发放宣传册等,不少群众前去询问,热情极高,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医。医务人员还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传授中医健康小常识,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他们提高健康意识,日常中医保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疾病。群众对中医药的科学性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

这次《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气氛好、效果实,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以生动的形势,丰富的内涵,向人们诠释了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使中医药真正的深入人心,惠及百姓,倡导科学的养生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共的健康意识和科学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为发扬中医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近日,奉新县中医院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主要通过中医药知识竞赛、组织全院干职工学习中医药法和张贴横幅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内容有五大亮点: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通过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充分展示了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和特色服务,使得更多的群众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传承中医国粹,促进人民健康。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法》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对《中医药法》知晓率。6月9日,宜君县卫计局、宜君县中医药发展局和县中医医院,联合开展了以“中医义诊暨《中医药法》宣传”为主题的宣传咨询义诊活动,市中医药发展局石建国局长亲临活动现场。

活动中,工作人员面对面向过往群众宣讲《中医药法》的实施时间,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等主要内容,让群众知晓中医药法。同时,县中医医院中医大夫现场为100多名群众提供了中医内科、中医外科等中医免费诊疗服务,患者咨询200余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活动当日,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健康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册、宣传单500余份。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即将实施的《中医药法》知晓率,为普及《中医药法》奠定良好基础,推动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总结篇11

在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村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小组、东门完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根据镇党委、政府制订的《沙市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东门村支村两委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2月4日,支村两委邀请了镇司法所所长罗宗武来东门村村委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100余人次。

2、组织普法志愿者书写张贴标语50多条,散发传单200余份。

3、利用远教平台组织村民进行法制教育视频观看,并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特点,大力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500多份。

4、在东门完小4个班级里开展了“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学法活动。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村紧密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法进农户,法进学校,法进企业,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支持,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这次宣传教育,全村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村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展现一幅人人安居乐业,生活安康,努力发展生产的繁荣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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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按照继承、保护、扶持的原则,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的投入,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统筹规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并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

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中医药工作。第六条卫生、教育、文化、科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及中医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单位和组织,应当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展示中医药发展成果,弘扬中医药文化,扩大中医药的影响。

每年10月22日国际传统医药日为本省中医药宣传日。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发展中医药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捐献有重要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价值的中医药文献、民间验方、秘方和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的,经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第八条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以及国家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设置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

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配备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60%;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应当设置中医科或者中西医结合科,配备中药房,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床位占医院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当开展中医药服务。第十条鼓励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科或者中西医结合科,配备中药房;鼓励民族自治地方和具备条件的地方设立民族医医疗机构或者在综合医院设置民族医专科;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第十一条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合并、撤销以及所有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以下材料,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合并、撤销、变更:

(一)撤销、合并或者所有权变更的申请和方案;

(二)当地卫生、财政、发展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所有权变更的,应当取消原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字样,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吸收和应用现代医学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第十三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照省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或者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固定处方,可以预先调配或者集中代煎预防性中药,在院外使用。第十四条制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应当体现中医药服务的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听取中医药专家的意见,具体标准由价格、卫生等部门制定。

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精神,为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利用中医药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知识方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为做好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保健知识和科普文化需求。

(二)推动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队伍建设,拓展宣传普及渠道,探索构建宣传普及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能力。

(三)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二、项目范围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1、活动方式与内容

⑴采取科普讲座、中医健身方法演示、义诊、文化表演、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⑵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中医药方针政策及中医药发展成就;二是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基本理念和知识;三是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四是中医药历史知识、名人故事等。

2、活动目标

⑴使群众了解中医药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中医药的发展成就。

⑵使群众了解中医药的基本理念,掌握一些中医药科普知识,学会一些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3、活动要求

⑴每个县(市)至少开展以上宣传方式中的三项。其中科普讲座至少五场;义诊至少五次;其他宣传方式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选择开展。

⑵宣传活动要深入到社区、街道、乡镇、村庄、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个县(市)直接受益人群至少五千人次,受益人群尽可能广。

⑶项目的组织开展注意发挥和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⑷每次活动结束要就活动形式、内容和效果进行小结,并留有活动的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

在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中,各省要注意选拔和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1、工作方式与内容

⑴采取组织编写、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作品(含音像制品)、在媒体上开设栏目等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省组织编写出版中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作品,印制发放中医药知识宣传品;二是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中医药知识和科普宣传栏目或专题介绍中医药知识;三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2、工作要求

将作品出版及宣传资料发放、所开设媒体宣传栏目的内容及效果等情况形成总结。

在开展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工作中,各省要对基层需求进行调研,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此外,各省还要召开一次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组织专家对各地项目贯彻落实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项目贯彻落实方案,报我局审核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五、项目资金安排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480万元(未含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620万元),重点用于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和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的经费补助。各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共同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具体补助内容及金额详见财社〔2008〕212号文件《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08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三,已发)。

六、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08年—2009年。各省(区、市)于2009年1月31日前编制完成项目贯彻落实方案;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七、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我局负责审核各地的项目贯彻落实方案,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各省(区、市)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三)加强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在项目执行中期,我局将进行中期考核与评价。在项目执行结束后三个月内,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上报我局和财政部。我局将根据各省项目实施情况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与评估。

(四)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各地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我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安排下年度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

难忘的活动已经结束了,我们一定都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历,感觉我们很有必要对活动情况做一下总结。那要怎么写好活动总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总结(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总结1

按照XX市卫生局关于“XX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办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营造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地为人民身体健康服务,自20XX年4月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协调有关部门,经过紧张筹备,使整个活动有条不紊,顺利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中医药味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利用中医药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知识方法。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中医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高度重视,组织严密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院在接到任务后,于20XX年3月28日,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上,李仁和院长传达了上级对此项工作的布置安排及制定的实施方案,副书记曹业勤同志强调了此项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目的。在会议上同时决定了由李仁和院长任组长,副院长王月凤主抓此项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小组。与会同志统一思想,并都表示在医院院长的领导下,完成各分管工作任务。并利

用各科室晨会的机会,向全院职工传达了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活动内容。阐述了此次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活动目的,进行政治动员,使全院职工积极投入此项活动中,为弘扬国粹发展中医事业,身体力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活动目标

1、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科普文化需求。

2、推动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队伍建设,拓展宣传渠道,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效果。

3、使群众了解中医药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中医药的发展成就,学会一些简单易行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4、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根据我院实际,于4月10日——7月10日,我院以黑板报的形式,分期宣传了《中医清心养生八法》及《中医药的历史及现代贡献》等内容,使广大居民群众通过经常观看中医药健康宣教展示内容,将实现对中医药知识浅移默化的学习,从而更加了解中医药知识、了解中医药在社卫生服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了解到

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利用中医药进行保健的养生之道。利用中医药健康宣教展示开展宣教工作,也更好地推进了本地区卫生服务工作。

20XX年8月2日下午,在我院会议室举行“治未病”知识讲座,会场座无虚席,由我院院长李仁和医师主讲,将“未病先防”等传统医疗知识做了详细的介绍和宣传,使大家对中医保健知识有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对亚健康的诊治有了基本的认识,讲座在欢快的气氛中进行着,使职工更多的了解了养生保健和疾病预防方面的知识,讲座结束后,我院将讲座材料递交到公司,在公司的LED大屏上进行宣传教育,使我公司广大职工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到“未病先防”的中医理念,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20XX年10月上旬,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在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进行义诊咨询活动,在活动中许多居民前来咨询一些常见的疾病,并为居民提供测量血压的服务,为要求推拿的居民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检查并为其诊疗,同时教授一些日常生活中简单易行的治疗手法。活动中,还发放大量的甲型XXX流感中医药防治材料,让他们真正认识到甲流是可以预防,可以治疗的,宣传了中医基础医疗知识的同时增强了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此次义诊活动在解除群众疾病隐患、强化群众卫生健康意识的同时,大力营造和宣传了我院的良好形象,取得一定的成绩。

通过“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活动”,我院无论在社会知名度还是医务人员的中医文化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受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是还存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和中医事业发展的需求。

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总结2

为切实宣传贯彻好《中医药法》,按照县卫健委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我院于4月9-10日开展《中医药法》知识培训、考核、义诊等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为了集中开展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和良好的疗效,引进广大群众走进中医药、认识中医药,了解和使用中医药,并提供正确、安全、科学的中医药知识,我院于4月9日在三楼会议室开设了《中医药法》知识培训及考核。由我院邓珊瑚书记讲解了《中医药法》具体知识要点,并要求全院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培训后,对全院临床医生进行考核,使医务人员更加了解《中医药法》并在临床工作中运筹帷幄。

主题宣传活动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题,4月9日上午,我院通过义诊,让群众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现场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摆放宣传板块,发放宣传册等,不少群众前去询问,热情极高,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医。医务人员还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传授中医健康小常识,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他们提高健康意识,日常中医保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疾病。群众对中医药的科学性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

这次《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气氛好、效果实,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以生动的形势,丰富的内涵,向人们诠释了中医药文化的博大精深,使中医药真正的深入人心,惠及百姓,倡导科学的养生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共的健康意识和科学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总结3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中医药法》将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将各级政府发展中医药的职责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国有中医是人民健康的福音,中西医并重给我国人民带来了双重健康福祉。《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给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带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内外部环境都十分有利,战略机遇前所未有。各地、各单位要牢牢把握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战略机遇,狠抓落实,找准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着力点,把各种机遇和条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为认真做好《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十个一”系列活动方案。各地、各单位要把实施《中医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作为全面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和普及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于6月底前书面报我委中医与科技教育科,上报材料包括宣传总结、具体活动的照片、统计数据、调研报告或调研论文。

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总结4

6月21日,区卫生计生委结合“依法发展中医服务大众健康”主题,在奋进广场开展大型宣传义诊服务活动。

活动通过免费义诊义检、邀请专业专业人员现场鉴别、讲解常见中药饮片及发放资料、展示展板等方式宣传了《中医药法》和中医适宜技术。据统计,共有30名医务工作专家参加此次活动;共展示中医相关宣传图片展板35块;发放中医药法相关知识宣传资料6500余份;义诊义检40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

此次《中医药法》法制知识普及宣传服务活动将从6月21日起到7月5日,持续开展半个月。届时,区级各医疗单位将派出知名专家深入到镇街、学校、社区、党政机关等场所,开展义检义诊、中医药健康大讲堂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宣传服务活动,诣在弘扬祖国的传统中医药文化,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提升日常的饮食调护,促进人民群众健康。

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总结5

7月1日,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举办《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共有24家中医药单位和医院参加本次活动,并进行现场义诊和宣传。

活动现场,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关单位向广大居民展示了中医保健操(太极拳、八段锦);相关专家们也对《中医药法》及中医药知识、中医体制辨识、养生保健、治未病理念进行宣传,为居民进行血压检查、健康咨询、慢性病康复指导、保健指导,并现场做针灸、推拿、艾灸等中医诊疗服务,引导广大居认识、了解、使用中医药,促进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推广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文化理念、知识方法。

活动当天共制作宣传展板48块,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义诊7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