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是什么

qq745048485 2024-11-22 阅读:1

直接行政类工作的晋升通道和可能的发展方向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是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前台,这是很多人开始的工作,看起来很不起眼,也很累,可以说是整个行政序列里工作最繁杂的,好多人受不了前台的累和委屈,也有好多人觉得没前途。但反过来想,对于一些学历不高的朋友或是自己专业无法进入的大企业,前台其实是很好的开始。工作越繁杂,虽然出错的几率会越高,但出彩的几率也越高。做的好的前台,往往不到一年就能转岗到行政助理或专员,或在大公司做过前台,到其他企业,也很容易拿到更好的offer

2、助理、专员,到了这个阶段,还是比较繁杂,而且你开始要对某一个领域承担责任,比如你可能要负责固定资产和印章的管理,也能要负责给很多领导贴发票,也可能要负责大小会议的记录和服务。但不论做什么,就是我开始提到的,要学会从看似机械的工作背后思考。也要学会从行政以外,学习公司的其他核心业务,没有人天生就是专家,学习能力强,永远是制胜法宝。这个阶段的晋升通道非常多,假如你得到了某个领导的赏识,可能专职或兼职给他做秘书;也可能因为你的学习能力很强,转岗到了业务部门;也可能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部门细分,你成为了某个部门或某个版块的负责人。

3、行政管理,一般有三四年的时间,如果你在行政岗位上兢兢业业,很大的可能你会成为行政经理,有一个团队,具体负责某项或某几项工作。这时你开始有了审批权限,也有了自己的下属。可能你所做的工作并没有实际变化,但你的责任和别人对你的要求会有很大的变化。这时要做得,一定是抓紧机会锻炼自己的管理才能,做好上传下达。级别越高,对某项技能或某种领域经验的要求就会相对降低,而对管理的要求会不断上升。从管好两个人开始,让自己可以管理的团队规模越来越大。这个阶段的升迁,基本有两种可能:一是成为整个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如行政总监,办公室主任等,而是很有可能到分支机构或下属企业担任负责行政的副职,不论如何,如果跨出这一步,你就完成了从白领向金领的质变。说起来很简单,但这个过程一般都要五六年甚至更久的时间,绝大部分人,也是停留在这个阶段。

4、行政高管,说实话,我没有在一家大型综合企业做过行政高管的职位。但从我的观察可以得知,现今企业,尤其是规模型企业的行政总监或负责行政的副职,一定不会只有行政的经验,一定是在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都有经验的复合型管理者。所以,指望在行政序列一条道走到黑,不是说完全没有机会,但微乎其微。关键还是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

最后,因为我是学习官制史的,我曾经分析过很多朝代高级官员的升迁途径,所以,按照这种逻辑,我假设了一个行政人员最好的升迁途径,仅供参考:

A君,22岁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大型企业担任基层专员工作;

24岁,销售部老大赏识,调到销售部任部门助理,同时也兼职做老大的秘书;

26岁,因为销售部老大升为公司付总,回到行政部担任总监助理,具体负责会务管理工作;

27岁,提升为行政部副职,具体工作不变,但职级上升;

29岁,老大跳槽到另一家企业做老总,跟着去了新的公司,做了综合管理部的副职,开始接触人力、财务等综合领域;

33岁,到外地分公司做了副总,分管后台工作;

36岁,回到总部,担任综合管理部正职;

40岁,到另一家外地分公司担任正职;

42岁,回到总部,担任总裁助理,进入高管序列。。。

当然这只是我结合身边的人,做了一种假设,生活没有假设,我们也无法预估未来。但我的建议是,永远用一颗智库的心,做行政工作,不断学习,总会有新的机会等着你。

扩展资料:

企业行政管理广义上包括行政事务管理、办公事务管理两个方面;狭义上指以行政部为主,负责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推动、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办公物品管理、文书资料管理、会议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还涉及出差、财产设备、生活福利、车辆、安全卫生等。工作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和人为努力使部门之间或者关系企业之间形成密切配合的关系,使整个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成为一个高速并且稳定运转的整体;用合理的成本换来员工最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公司目标发展任务。

企业要发展,要做大,必须有一个英明的决策层,制定高远的企业发展方向和计划;必须有一个坚实能干的团队,坚决贯彻执行决策层领导制定的各项企业发展计划。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如同一个转动的车轮,所有零部件必须严密结合,充分发挥本身的作用,才能跑的快,跑的稳;才不会在跑动的过程中散架。而行政管理工作就好比润滑油,适量的润滑可以使车轮跑的更轻、更稳、更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文职类岗位说明书

行政部经理

职务名称:行政部经理

所属部门:行政部

直接上级职务:行政副总经理工作目的: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工作要求:服务意识强、积极热情

工作责任:

1.组织办好会议接待、娱乐等各项活动;

2.公司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执行;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管理和发放;

4.管理公司图书、磁盘非技术性光盘及相关资料;

5.统计员工考勤和处理各种请假;

6.管理公司的公共卫生;

7.发放节日福利;

8.负责报刊、信件收发;

9.负责电话、传真的转接及传达;

10.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购买、管理和维修。

衡量标准:

1.工作报告的完整性

2.公司其他员工对行政部工作的反馈意见

工作难点:如何更好地为员工服务

工作禁忌:服务意识差、行动缓慢

职业发展道路:行政副总经理

任职资格:

1.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管理类工作经验

2.专业背景要求:曾从事行政管理工作2年以上

3.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4.年龄要求:30岁以上

5.个人素质:善于表达、任劳任怨、积极热情

行政部经理

岗位名称:行政部经理

直接上级:总经理

下属岗位:

岗位性质:负责全面主持本部的管理工作

管理权限:受总经理的委托,行使对公司行政后勤、总务、保卫工作的指挥、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并承担执行公司各项规程、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责任:对所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本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3.负责组织行政后勤、保卫工作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和执行;

4.负责组织行政年、季、月度行政后勤、保卫工作计划。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编制后勤用款计划,搞好行政后勤预算工作;

5.做好公司生活用房及财产管理工作。建立生活用房屋固定资产帐册、员工宿舍等用于行政后勤生活服务的财产帐册;

6.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7.负责做好公司用水、电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水、电的计量基础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维修计量器具,搞好电器设备和线路的保养维修工作;

8.负责组织部门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协同人事部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岗位优质服务和业务竞赛评比活动;

9.有权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

10.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行政后勤、保卫工作管理知识;

2.热爱公司,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能团结同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4.坚持原则,具有较强警惕性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具有处理后勤事务工作的耐心。

参加会议:

1.参加公司年度总结会、计划平衡协调会及有关会议;

2.参加者季、月度经理办公会、经济分析会、考核评比会等;

3.参加公司临时召开有关的会议;

4.参加本部门召开的行政后勤、保卫工作会议等。

办公室主任

岗位名称:办公室主任

直接上级:总经理

下属岗位:文秘部、物资采购部

岗位性质:负责主持办公室所有的管理工作

管理权限:行使公司行政办公秩序、物资供应指导、指挥、监督、管理的权力,并承担执行公司各项规程、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责任:对所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全室人员全面完成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本室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各部门工作关系,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衔接协调工作;

3.组织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草拟公司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和其它综合性文稿,及时择写总经理的归言稿和其他以公司名义发言的文稿审核工作,严格按行文程序办理,保证文稿质量;

4.组织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助总经理及公司领导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的业务工作,掌握公司主要活动情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写公司年度大事记;

5.负责召集公司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办公会议和公司领导布置的主要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监督公司印章的使用;

7.参与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和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

8.负责组织公司通用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协助参与专用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拟定讲座和修改工作;

9.负责组织公司投资项目的洽谈、调研、立项、报批、工程投标、开工、竣工、预决算等有关基建项目管理工作,及时组织编制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统计报表,认真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物资的供应计划,组织物品的供应、采购工作,做好物品进、出、存统计核算工作;

11.负责组织全公司员工大会工作,开展年度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12.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安排,统一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有关的法律咨询等工作;

13.有权向直属领导提议下属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

14.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2.热爱本公司,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管理协调能力;

3.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参加会议:

1.参加公司年度总结会、计划平衡协调会及其重在会议;

2.参加季、月度总经理办公会、经济活动分析会、考核评比等会议;

3.参加临时紧急会议与总经理参加的有关专题会议;

4.参加本部门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

文秘科科长

岗位名称:文秘科科长

直接上级:办公事主任

下属岗位:秘书、档案管理员、总机话务员

岗位性质:全面主持文秘室的工作

管理权限:对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指导、指挥、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

管理责任: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草拟各类文书、文件、报告、总结及其他材料;

2.为公司领导人撰写文稿等工作;

3.负责对文件的收发存管理工作;

4.对下属的评价、考核和激励;

5.负责做好来客的日常接待工作;

6.负责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公司文印工作的管理;

8.做好对各种类文件、资料鉴定及统计管理工作;

9.负责对各种类会务的安排工作;

10.负责对公司印章、法人章的监督管理和办公室印章管理;

11.有对下属的人事推荐权和考核、评价权;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秘管理协调工作能力;

3.原则性强,具有较强责任感

参加会议:

1.参加公司召开的办公室人员的有关会议;

2.参加每月季度工作协调会;

3.参加每年度公司评比会

董事长秘书

岗位名称:董事长秘书

直接上级:办公室

间接上级:董事长

岗位性质:负责董事会有关文书材料等文秘工作

管理权限:受董事长委托,行使对董事会日常工作协调和会议召集管理权限

管理责任: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董事会议;

2.负责董事会议的记录;

3.负责公司印章、法人章的管理;

4.负责董事会会议筹备、通知;

5.负责会议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6.负责会议资料的发放、收集;

7.负责董事长来往信件的处理工作;

8.做好保密工作,并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

9.办公室主任因公外出或不上班时,代职行使办公室主任的职责,管理本部工作

兼职工作:

1.负责公司的传真接收和发放;

2.负责公司文件的打字和复印;

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管理协调能力;

3.原则性强,并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具有较强保密思想观念和意识。

参加会议:

1.参加董事会和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

2.参加董事会、公司各类工作协调会和评比会。

总经理助理

职位名称:总经理助理

直属上级:总经理

管辖人数:不定

工作内容:

1.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行全面管理。

2.向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全休员工宣传公司的远景规划,使人们以此为核心,行成一高凝聚的整体。

3.在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创新和人才开发等企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协助总经理实施战略管理。

4.做好政策调研工作,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5.处理好与公司重要客户的公共关系协调。

6.为公司发展和管理创新做出艰巨的探索和尝试。

7.参与工程中期及竣工后的检查及验收工作。

任职资格:

1.年龄区间:28~35岁

2.性别:不限

3.教育背景

最低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专业:企业管理或工商管理专业

4.培训

培训科目:管理学、领导科学、项目管理学、财务管理、经济法

培训时限:一年

说明:如为MBA毕业或具有较长的工作经历,培训时限可适当缩短。

5.经验: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具有非常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6.技能:具有组织、审核、负责公司重要经营管理项目或从事经营管理局部开创性工作能力,能够解决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具有一定的全局驾驭能力。

7.体能:精力充沛

8.晋升趋势:副总经理

总经理秘书

职位名称:总经理秘书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属上级:办公室主任

工作内容:

1.负责起草公司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总经理讲话稿。

2.负责起草公司股东人和董事会的会议材料。

3.负责公司其它重要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

4.负责公司文件的起草、打印、登记和存档工作。

5.负责公司印章及总经理签章的刻制和使用管理。

6.定期编辑《公司通讯》。

7.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工作。

8.完成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权限与责任:

1.权限:

有权参加或列席公司内部的各项会议。

有权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进展情况。

2.责任:

对公司宣传报道的信息失真负相应的行政责任。

对公司文件及印章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负相应的行政责任。

对工作内容不能保守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所受指导:

接受办公室主任的行政指导和业务指导。

所予指导:

1.指导分公司的宣传工作。

2.指导分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任职资格:

1.年龄区间:25~32岁

2.性别:女性

3.教育背景

所需最低学历:大学专科

专业:文秘或行政管理

4.培训

培训科目:速记、档案管理、文书写作、公司历史

培训时限:三个月

5.经验:从事文秘工作三年以上

6.技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文字处理软件,优秀的英文听、说能力,掌握速记技巧。

8.晋升趋势:暂无

档案管理员

岗位名称:档案管理员;

直接上级:文秘科科长;

工作目标:负责公司的档案的管理工作;

权力和责任:

1.负责收集公司分散在各个部门和个人手中的文件、资料集中起来,经过整理、立卷、当档保存;

2.做好公司立卷档案的鉴定和保存期限;

3.负责对档案的收进、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情况随时以表册、数字形式,进行登记和统计;

4.负责保管档案系统完整和安全;

5.负责编集档案文件资料汇集、编制目录、卡片、索引等;

6.负责建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7.遵守国家和公司的保密规定及有关规程;

8.做好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9.熟悉计算机的使用;

岗位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档案管理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

3.工作心细,品行端正,原则性强;

参加会议:

1.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会议;

2.参加每月一次的管理工作评比会;

3.参加公司召开的职工大会;

行政内勤岗位职责(酒店)

岗位名称行政内勤员

直属部门行政管理部

直接上级行政管理部经理

直接下级无

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仪表端庄,年龄 25-45岁

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同档星级酒店人事工作经验

文化程度: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以上

语言水平:流利的普通话,语言简洁精炼

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1,自觉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了解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政策法律;

2,参与和协助行政文员,对酒店员工每月的考勤统计,工资,过节费,补贴,奖金,劳保等福利待遇的相关表格制作及具体统计发放工作;

3,准确掌握酒店人力资源状况,及时填报用工人数及各类劳动工资,月,季,年报表;

4,负责酒店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制度及时做好新进和调出人员的工资,档案关系的接转工作;

5,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办理与登记,员工就业合同及行政管理部各类收发文书的管理工作;

6,负责登记和发放酒店员工的工号牌,工衣柜,就餐卡和劳保福利用品;

7,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和审批工作;

8,负责员工病事假,年假,探亲假,产假等相关假期的登记手续,建立假期档案;

9,负责酒店各部门办公室各类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工作,做好行政办公区域的饮用水管理工作;

10,根据酒店或部门的需求确定询价目标,制定询价方案和市场调查工作,并将询价结果进行资料记录备档;

11,负责日常部门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和工资代领,发放工作;

12,收集各行政办公室报刊杂志订阅信息,代定报刊杂志;作好酒店的各类缴费单据,凭证的收缴工作;

13,负责部门管理书籍资料保管及外借手续办理工作;

14,做好有关办公室的各类接待工作,完成好部门临时交办的各类事务.

司机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司机所属部门:经理办

编制者:人力资源部审定者:经理办主任

二、岗位目的

为了公司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便捷,进行公务用车相关手续的办理,车辆维护与公务驾驶等工作。

三、工作关系

公司内部沟通关系

部门岗位频繁程度

(频繁/经常/偶尔)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频繁

公司外部沟通关系

单位部门频繁程度

(频繁/经常/偶尔)

公司客户各部门频繁

交管局交警队、车管所、事故科、检测中心

职责一:公务驾驶

任务1:公务接待、客户代表接待用车

任务2:公司领导及各部室出市拜访客户用车

职责二:办理公务用车辆相关手续

任务1:代办与车辆相关的各种证件

任务2:公司领导及重要客户、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护

任务3:公司领导及公司公务车辆相关费用的缴付

任务4:公司领导及相关客户驾驶证的年审、入港证的办理

任务6:代表公司领导、重要客户等就车辆管理等相关问题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职责三:公务用车辆的保养与维护

任务1:公司领导及重要客户、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护

任务6:代表公司领导、重要客户等就车辆管理等相关问题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五、工作权力

人事权力:

财务权力:

工作权力:

六、工作责任

对公务用车事故、延误、行车手续办理延误、车辆超常损毁负责

七、任职资格

教育程度/经验

•学历:高中

•专业:/

•工作经验:5以上驾龄

•外语语种与水平:不需要

•计算机水平:不需要

业务知识与技能

•业务知识:

1.熟悉汽车基本理论。

2.掌握交通法律法规。

3.熟悉各种路况。

•技能:

1.熟练地维修和保养汽车。

特殊要求

•性别:男

•年龄:/

•政治面貌:/

•其他:/

食堂人员岗位职责

一、食堂炊事员在行政部管理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要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多听取各部门反映的建议、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二、在现有的条件下,不断改善伙食质量,面食、点心要经常更换花色品种,并逐步做到营养的配比,杜绝浪费现象。

三、加强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聊天、不串岗、不干私活。

四、加强食堂卫生,个人做到“三白四勤”,做好食品、和餐具的消毒卫生工作。食品要清洁干净,生熟分开,保持食堂环境卫生,厨房、饭厅整洁,每天小扫一次,一周大扫一次,防止各种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五、配合行政部做好成本核算工作,严格控制膳食成本。进出货物做到手续齐全凭发票进帐,进货验收要有专人负责,经手人签字,记帐分明,做到帐物相符规范管理。

六、为了保证就餐秩序、保证每天准时开饭,对因工作晚到就餐人员更应体贴照顾,使他们也能吃上热菜热饭,必要时增加菜肴。

七、就餐完毕时、大厅服务员及清洗人员应及时打扫卫生洗涤餐具,并加强消毒处理防止“病从口入”。

八、双休日、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负责好加班人员的正常用餐,保证他们吃得好。

九、食堂工作必须加强安全、每天工作完毕应全面检查电源、火源水源是否关闭,做到防范于始末。

十、完成行政部临时交办的工作。

一、保洁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上岗时着装整齐、统一、规范,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对楼道保洁员的具体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一次,整日保洁;

3、楼梯栏杆、扶手每天擦拭一次;

4、楼道玻璃窗、单元门、电闸箱、信报箱等每半月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半月清扫一次;

6、楼道和单元门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单元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四、对院庭保洁员的具体要求:

1、道路和硬铺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2、保洁箱每天清理一次;

3、院庭卫生实行全天保洁。

五、雨雪天及时对分管部位道路和硬铺地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小雪由院庭保洁员在雪后两天内清理完毕,大雪组织集体清扫。

六、清扫工具个人保管,清扫工具不丢失、不送人、定量发放。

七、对公共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及楼梯间灯不亮,一经发现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报告,否则视为失职。

八、为使以上各项条款得到充分落实,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楼道和院庭卫生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进行总结。

九、完成后勤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能说明:

向业户/用户提供标准的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服务;防范辖区内出现行窃、抢夺、故意破坏财产及损害行为,协肋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案件、违法事件进行现场看护,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对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保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各种应急方案,做好防范工作;对进入小区的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放行;对装修的监管;交通秩序及停车场管理;要求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威严与服务并举。

二、具体内容:

1、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口按规定进行检查。

1)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公安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理工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13、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通知工程人员、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a)暴力侵害事件

b)斗殴

c)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d)火警

e)灾害性天气

f)水浸

g)违章装修

h)设施损坏

i)煤气泄

j)保安系统、可视对讲等出现故障

k)停水停电

l)人员受伤

m)电梯困人

n)灯泡坏了、缺损

o)不干净的地方

p)发霉、青苔

q)设施的跑、冒、漏

r)公共设施损坏

s)其他紧急事件

14、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制止。

a)噪音

b)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c)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d)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e)工作证、出入证、加班事务的清场

f)治安、消防制度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给你个范文

进一步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在食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及时分析预警,对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省政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省辖市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上级政府组织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要快速响应,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善后处置及整改督查等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社会参与。加强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在监测与预警、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方面积极开展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强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动员公众支持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境(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国务院认为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处置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2)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影响涉及省辖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较大危害的;(2)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省辖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影响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一定危害的;(2)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3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3.1.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省政府立即成立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必要时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卫生厅、农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商务厅、环保厅、粮食局、畜牧局、林业厅、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等为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是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3.1.2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研究确定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与指导意见。(2)领导、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省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发布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4)审议批准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的重要事宜。(5)向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1.3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发布或取消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组织、协调跨省辖市、跨部门或职责不明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对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核查;指导省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急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3)组织制定和修订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4)组织建立和管理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5)组织召开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家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全省食品安全形势。(6)组织、协调查处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7)完成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1.4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省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全省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和应急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和参与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1)省卫生厅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拟订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病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织查处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和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置信息。

(2)省农业厅负责组织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开展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省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5)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6)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保障工作。

(7)省教育厅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8)省公安厅负责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事故现场保护、治安维护,协助有关部门现场调查取证。

(9)省监察厅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造成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以及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0)省商务厅负责组织、供应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生活必需品,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及流通领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11)省环保厅负责造成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置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市、县级政府进行环境污染处置工作。

(12)省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销售、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3)省畜牧局负责畜产品造成的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4)省林业厅负责经济林产品(干果、调香料和木本药材)、森林食品(森林蔬菜)、野生动植物等造成的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5)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造成的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6)省财政厅负责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工作。

(17)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18)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与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工作。

3.2省辖市、县(市、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分别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地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需要上级政府组织、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可参照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辖市、县(市、区)卫生局。

3.3专家咨询委员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其具体职责是:(1)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2)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监测

建立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省卫生厅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级以上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中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部门通报。 5信息举报、报告、通报与发布

5.1信息举报

县级以上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受理食品安全举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信息,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根据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5.2信息报告

5.2.1责任报告单位。(1)食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其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2)县级以上卫生、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县级以上政府。(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检验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他专业防治机构。(5)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托幼机构等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5.2.2责任报告人。(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单位的负责人。(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食品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卫生监督人员或者其他专业防治机构防治人员(包括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医务工作者、检疫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5)消费者。

5.2.3报告方式、时限与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实难以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的,应在接报后立即报告,并在续报中说明原因。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部门应当尽快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根据不同的级别,果断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辖市政府或者省政府报告;省辖市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政府报告。

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食品安全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人群、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实行信息直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及卫生部门应分别直接向省政府、省卫生厅报告信息,并向所在省辖市政府、卫生局报告事故信息。

5.2.4报告内容

(1)首报内容。

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等,如有可能要报告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2)续报内容。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控制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Ⅰ、Ⅱ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至少按日进行续报。(3)终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3信息通报

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部门通报。

县级以上卫生、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向毗邻行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

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应报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省卫生厅在上报省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5.4信息发布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

省卫生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卫生部门授权,准确、及时、客观发布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和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置信息。

县级以上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发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获知需要由国务院卫生部门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部门报告。

6预警

各级政府根据其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报告,或者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预警。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为标志,分四级预警。

蓝色预警:预测将要发生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测将要发生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测将要发生重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测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预警信息的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

7应急响应

7.1分级响应

7.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Ⅰ级应急响应报请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应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以及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进展等情况。

7.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政府决定。(1)省政府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省政府立即成立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启动应急预案。(2)省卫生厅应急响应。在省政府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省卫生厅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规定向国务院卫生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指导、督促省辖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通报后,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依据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的督导,保持与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联系,根据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积极开展工作。(4)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应急响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或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7.1.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Ⅲ级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由省辖市政府决定。(1)省辖市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2)省辖市卫生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应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规定向省卫生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辖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指导、督促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省辖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服从省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省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省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将有关事故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省卫生厅和省辖市政府。(4)省卫生厅应加强对省辖市卫生局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协助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问题。

7.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Ⅳ级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由县(市、区)政府决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卫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县(市、区)卫生局或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向同级政府报告,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有关事故情况应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卫生局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报告。

省辖市卫生局应当对县(市、区)卫生局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7.1.5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请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高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7.2指挥协调

实施Ⅰ、Ⅱ级响应后,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毗邻省辖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等相关机构人员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省辖市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者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跨领域、跨地区、影响特别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认为必要时,可指派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组织指挥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上一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以派员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也可以委托下一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7.3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实行省、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接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卫生部门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卫生部门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要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省辖市、影响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省辖市以上卫生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政府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7.4应急响应

终止应急响应终止按照"谁启动应急响应、谁宣布应急终止"的原则执行。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1)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恢复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保险受理,开展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3)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8.2责任追究按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8.3评估总结

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部门。

9保障措施

9.1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省内电信运营企业应急通信工作的落实情况。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为切实履行国家禁毒委员会对外负责禁毒领域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对内统一领导全国禁毒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禁毒斗争的职责,充分发挥国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搞好禁毒工作,现将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公安部:

一、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二、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以及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三、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统一协调禁毒国际合作。

中央宣传部: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禁毒委员会有关禁毒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参与制定禁毒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三、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的成果、经验、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

卫生部:

一、监督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非法设立的戒毒医疗机构。

二、制定戒毒治疗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对强制戒毒所、劳教戒毒所、戒毒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和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经吸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治疗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理并规范使用,加强处方管理。

五、指导戒毒治疗科研工作,鼓励积极探索新的临床戒毒治疗方法。

六、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工作。

海关总署: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海关监管区内和沿边沿海规定地区开展禁毒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进出口的监督,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最高人民法院:

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直接审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提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毒品犯罪案件。复核未经授权的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审理的毒品死刑案件,以及虽经授权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毒品犯罪案件;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情况的毒品假释案件。

三、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做出司法解释。

四、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五、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同与中国签订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法院之间相互请求代为一定诉讼行为事宜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协调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关系。

二、领导、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以及对毒品犯罪案件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

三、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毒品案件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四、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五、组织、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禁毒专业培训,提高禁毒执法水平。

外交部:

一、根据中国外交工作总体方针和国别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对禁毒领域的涉外事项进行政策把关,处理禁毒领域国际合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参与制定禁毒领域国际文书。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对外宣传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把禁毒事业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禁毒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

二、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用于禁毒基本建设的投资和利用外资计划。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从制定产业政策和调控当前国民经济运行的角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禁毒的产业政策,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药品生产企业。

二、负责制定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产品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协调和监管,规范销售渠道;配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审批和调查核实工作;配合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做好打击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的工作。

教育部:

一、制定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将禁毒教育作为大、中、小学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关学校防毒、禁毒的制度和措施,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把学校无吸毒、贩毒现象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基本目标。

三、加强对大、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提高其防毒、禁毒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安全部:

一、收集国际毒品犯罪组织的情报,以及世界各国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经验,为中国研究制定禁毒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二、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情报安全机构,就国际毒品形势、反毒斗争业务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完成中央交办的反毒品方面的专项工作。

民政部:

一、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禁毒、戒毒政策的落实。

二、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加强对禁毒社团的管理,支持其依法开展工作。

四、做好对禁毒英烈的抚恤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对被收容人员进行禁毒、戒毒宣传教育,并对其中的吸毒、贩毒人员做好审查、移交工作。

司法部:

一、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依法收容强制戒毒的劳动教养人员,积极做好强制戒毒、治疗康复和矫治恶习工作,努力降低复吸率。

三、负责对在监狱服刑的涉毒罪犯的关押改造工作,依法执行刑罚,做好教育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改造质量,努力减少重新犯罪。

财政部:

一、根据禁毒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对禁毒、戒毒等所需费用,在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好对缉毒缴获的毒资、非法收益和罚没财物的管理工作。

三、研究制定禁毒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禁毒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业部:

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当年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负责种植单位生产和加工的组织、管理及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协调主、副产品价格和供销事宜,协助做好生产、加工和收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负责麻醉药品原植物种子选育、引进、审定、应用管理,承担麻醉药品原植物种质资源搜集、保存和鉴定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指导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利用境外农作物替代罂粟种植工作和境内大麻改植工作,不断提高替代和改植技术。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和使用管理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一、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在维护合法贸易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通过非法贸易流入国内外制毒渠道。

二、检查、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贯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督促其做好对本地区或本系统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初审工作。

三、负责对各类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审批,签发进出口许可证。

四、加强国际合作和部门协调,按照国际禁毒公约有关规定和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要求,配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对重要、敏感的易制毒化学品强化管制力度,开展国际核查,避免流入非法渠道。

五、了解掌握外经贸领域禁毒工作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文化部:

一、发挥文艺团体及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的作用,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支持、鼓励文艺工作者通过艺术创作反映禁毒斗争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揭露国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的罪恶,揭示毒品对人类生命、社会秩序、家庭和个人幸福的严重危害性。

三、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重大宣传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一、指导各电台、电视台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协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宣传报道禁毒工作。

二、支持、鼓励广播电影电视工作者创作反映禁毒题材的电影、电视和广播节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组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工商企业、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通领域及娱乐场所中发生的毒品犯罪行为;对查实参与贩毒、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林业局:

一、协调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东北和内蒙古国有林区毒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依法打击林区毒品犯罪活动。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区禁毒宣传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履行麻醉品管制国际公约义务,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麻黄素的生产、销售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定期向国家禁毒委员会报告全国药物滥用监测情况。

五、负责组织审核戒毒治疗方案及康复模式的研究工作。

六、负责组织麻醉品专家委员会对全国戒毒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七、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戒毒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社区防治和预防教育工作。

解放军总参谋部:

一、协调军队有关部门,做好军队内部的禁毒工作。

二、支持、协助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全国总工会:

一、提出全国工会系统参与禁毒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组织协调直属新闻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共青团中央: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精神生活,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

三、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禁毒专项斗争和有关禁毒工作。

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涉毒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五、广泛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协调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部门共同禁毒。

全国妇联:

一、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妇女远离毒品。

二、把禁毒工作作为各级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禁毒工作。

三、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特别是参与社会帮教工作。

四、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努力做好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