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的类型:主要指有关教育的专门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也包含其他法规中调整有关教育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条文。
在中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规,称为"教育法律",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规,称为"教育行政法规";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规,称为"地方性教育法规"。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您好,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如下:
一、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由于教育法具有行政法的性质,所以,行政法律责任是违反教育法的一种最主要的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处罚是指GJXZ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多,根据1998年GJ教委发布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10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4)撤消违法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5)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6)撤消教师资格;(7)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8)责令停止招生;(9)吊销办学许可证;(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由GJGG或企事业单位对其所属人员予以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和开除。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针对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可以针对所有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和组织,而行政处分针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体制内人员,如学校的直接负责人,学校的教师等。
二、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民事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GJ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公民和法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三、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刑事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追究教育刑事法律责任是国家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人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以上就是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教育法规定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较多,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一、根据违法行为性质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由于教育法就其性质而言,主要是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因而具有行政法的属性,故其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
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处分,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另外一种方式是行政处罚,它是享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个人或组织所实施的惩罚措施。在教育领域,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撤销教育资格,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民事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法上的民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在义务教育方面,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有:(1)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的;(2)侮辱、殴打教师、学生的;(3)体罚学生的;(4)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刑事责任:指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达到犯罪的程度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有以下6种:(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2)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3)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情节严重的;(4)侮辱、殴打教师、学生情节严重的;(5)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6)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往往表现为给予行为人以刑事制裁,即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人运用刑罚。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二、按照违法主体的不同,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又可分为:
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是指承担教育法律责任对象。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根据可能成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
1、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校长、教师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就学学生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违法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中各主体的不同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形式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一般而言,教育法规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宪法和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典、刑法典、行政法典等各类法律,涉及国家的基本制度、教育的性质、义务教育的实施等方面;
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颁布的规章、决定、命令等,具体规定了教育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3、地方性法规: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决定、命令等,如地方性教育条例、规定等,更具体地规定了该地区的教育管理和实施细则。
教育法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教育法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很大的影响。它可以规范教育机构的管理、教师和学生的行为,确保教育质量和公平性,维护教育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教育法还可以促进教育的发展和创新,鼓励教育改革和实验,推动教育现代化和国际化。
同时,教育法也能够加强家长、学生和教师的权利保护,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性骚扰等不良行为,提高教育公正和民主化水平,营造积极的学习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