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其他当事人,原审其他当事人指哪些人

qq745048485 2024-11-22 阅读:1

如果对其他原告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争议,则原审原告和其余被告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即列明为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即可。无论是原审原告还是原审被告,都可以提出上诉,因此被上诉人可以是原审被告,也可以是原审原告。

原审其他当事人,原审其他当事人指哪些人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分析

上诉,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及因此引起的一系列诉讼活动。在民事案件中根据上诉的内容不同对其他未上诉的被告有列明原审诉讼地位和将其他被告列为被上诉人两种方式,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26号】第二条的规定,向原审法院的上级申请再审的人称为申请再审人,原判决的另一方称被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书中就把其他的原审原告称为原审原告,写明他们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人原则上限于原审当事人,其他人不能作为再审当事人,否则即为再审当事人不适格,法院应当以诉不合法为由裁定驳回,此即为当事人恒定主义的严格要求。

1、原审是指:移送上级法院时的下级法院审理终结的案件。

2、当事人指:当事人是由于实体的权益发生纠纷,或与特定的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而进入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有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行政诉讼当事人。

原审当事人是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当事人是由于实体法上的权益发生纠纷,或与特定的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而进入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

法律分析:原审被告是指对法院判决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后,一审中的被告在二审时就称之为原审被告。即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第二审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若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分别称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若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则分别称为原审上诉人、原审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进行:(一)因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先由再审申请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二)因抗诉再审的,先由抗诉机关宣读抗诉书,再由申请抗诉的当事人陈述,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三)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有申诉人的,先由申诉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诉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四)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没有申诉人的,先由原审原告或者原审上诉人陈述,后由原审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明确其再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