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立法的适用原则(药品管理立法的适用原则包括)

qq745048485 2024-11-23 阅读:1

《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药品管理立法的适用原则(药品管理立法的适用原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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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立法的基本原则:

1)从国情出发、实事求是;

2)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

3)借鉴外国药品立法经验;

4)有群众基础、体现公众意志。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即是要坚决承认实际,按照实际办事。

2、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即为组织结构稳定,高层管理人员的连任原则,单位编制人员的稳定。

3、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领导带头。

立法宗旨:这是一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一般规定在条文中的第一条,以便开宗明义地阐明本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目的。《药品管理法》立法宗旨就是“为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人体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