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性净资产是什么意思(结转非限定性净资产是什么意思)

qq745048485 2024-11-05 阅读:2

限定性净资产:

限定性净资产是什么意思(结转非限定性净资产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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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性净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时间限制要求资源只能在特定时间内或规定的日期之后使用,用途限制要求资源用于特定目的。

简介:

如某捐赠组织于2009年向当地民间非营利医院捐赠500000元,但要求该医院只能在2010年后才能用于特定目的。

可见,捐赠者为该医院什么时间使用此项捐款设置了时间性限定。若捐赠者捐赠的资金是为了扶持当地民间非营利医院治疗老年人白内障医疗技术的发展,要求资金只能用于医疗设备的购置。

这样,捐赠者为该医院如何使用此项捐款设置了用途限定。时间和用途限制有其共同点,就是或者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者由于受捐赠组织的行为,限制条件是可以满足的;并且捐赠资产是可以支用的。这些限制都有暂时性,一旦满足了规定条件,限制就消失了。

一、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区别

1、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限定性净资产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用途限制;

(2)时间限制不同,限定性净资产只能在特定时间内或规定的日期之后使用用途限制要求资源用于特定目的而定,非限定性净资产是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特定时期之内将限定性净资产或者相关资产用于特定用途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二、净资产的核算具体如下:

1、科期末结转限定性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限定性净资产的主要来源是获得了限定性收入主要是限定性捐赠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将当期限定性收入的贷方余额转为限定性净资产,即将各收入科目中所属的限定性收入明细目的贷方余额收入“限定性净资产”科目的贷方,借记“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等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2、限定性净资产的重分类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限定性净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时间限制要求资源只能在特定时间内或规定的日期之后使用,用途限制要求资源用于特定目的。

限定性资产和非限定性资产的区别在于对于资产的是否有限制,限定性资产用途限制用于特定目的,非限定资产一般来源于服务和销售商品的收入。

1.限定性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时间限制要求资源只能在特定时间内或规定的日期之后使用,用途限制要求资源用于特定目的。

2.非限定性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报告期内净资产总额,减去该期内限定性净资产后的余额。非限定性净资产一般来源于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收入、收到非限定性捐赠和进行对外投资收到的股利和利息,扣除上述收入而发生的费用而取得的资金净流入。也就是说,报告期内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中,不受捐赠人等所定条件限制的那部分净资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使用这类资金的时候,就不受任何限制,实际上,这类资产在使用的时候要受某些规章制度或在业务过程中订立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的约束。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设置“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核算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科目,其贷方登记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数;借方登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减少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历年积存的非限定性净资产。

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例:某民间非营利组织将已过捐赠期的宏星公司捐款的60000元予以转账。会计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限定性净资产60000;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60000。

限定性净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

在界定限定性净资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限制是由民间非营利组织之外的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为此承担了遵循这些限制的责任。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净资产的使用所作的限定性决策、决议或拨款限额等,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上对资产使用所作的限制,不属于所界定的限定性净资产,因为这种限制是该组织可以自行决定撤销或变更的。

(2)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限制只有在比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宗旨、目的或章程等更为具体时,才能成为制度所指的限制。

(3)在实务中,时间限制和用途限制常常是同时存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能够判断是否存在时间限制或用途限制,或者两种限制同时存在。

(4)虽然大部分的限定性净资产是由于其相应的资产或者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的使用受到限制而形成的(除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净资产直接设置限制之外),但是,对资产所设置的限制通常最终影响的是净资产而非特定资产的使用。在特殊情况下也存在限制会影响特定资产的使用。

(一)限定性净资产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来核算本单位的限定性净资产,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限定性净资产”科目下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

(二)非限定性净资产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中除了限定性净资产之外的其他净资产,应作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如果资产提供者对所提供的资产及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没有设置限制,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就属于非限定性净资产。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按照等价交换原则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交换交易时,由于所获得的收入大于交易成本而积累的净资产,通常也属于非限定性净资产(除非资产提供者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的这些收入设置了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