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时效期?自书遗嘱的时效期是多少年

qq745048485 2024-11-04 阅读:5

法律分析:自书遗嘱的有效期应该是在遗嘱继承两年后,依据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的时效期?自书遗嘱的时效期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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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期限是永久。只要是立遗嘱人自己亲自进行书写的遗嘱,立遗嘱人死亡之后立刻进行生效,没有期限问题。但是,接受遗赠必须在两个月之内进行表示,而如果对遗产问题,有争议的话在两年之内必须进行诉讼。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衍生问题:

遗嘱人自书遗嘱怎么立有效符合下列条件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1、立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2、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月、日。3、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4、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等等。

一、遗嘱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1、遗嘱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有效。因为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导致其失效的要件,该遗嘱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变更。但是,如果是遗嘱人立遗嘱后,却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除此之外,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如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正遗嘱没有有效期。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一直有效。

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若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

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一直有效。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继承遗嘱有效期一般是两个月的时间。超过时间继承遗产可能会受阻,影响继承。自书遗嘱的有效时长应该是在遗嘱继承两年后,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只要立遗嘱人不进行变更或者撤销遗嘱就永久有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订立遗嘱后,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可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即遗嘱人所立的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立遗嘱的时间,作为认定遗嘱有效的判断标准,无论遗嘱形式如何,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