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是工会发还是后勤发?为疫情期间坚持工作的员工,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是为了避免在工作中对职工产生危险和危害而发生的支出,应该属于劳保费用支出。
为了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不论员工是否上班均给其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甚至让员工带回家供其家人使用,理论上来讲这就应该属于一种非货币福利了。
当然,这方面支出一般不应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劳动保护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企业以上支出计入劳动保护费,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在实际征收管理中,对于劳动保护支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如果企业发生的所谓的支出,并非出于工作的需要,那么其支出就不得按照劳动保护进行税前扣除。
二是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
三是限于劳动保护用品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规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范围的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法律分析:一、凡在施工现场工作的建设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或在本单位食堂就餐的,又必须在外购买食品的,每天补助八角。
二、对由于施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和在节假日坚持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给予同等时间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经领导批准,延长工作时间满四小时的,可发给相当半天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满八小时的,可发给相当一天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法定节日延长上述工作时间,可发给相当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生活补助费)。
三、建设单位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照省劳动局黑劳护(80)25号文件公布的《黑龙江省各企业不同行业同类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修订标准(试行)》执行。
(1)材料设备采购员、保管员、工程警卫、更夫、巡守员分别按《标准》中的采购员、工地保管员、警卫、更夫、巡守员执行;
(2)工程质量检查、统计员按《标准》中的工地保管员执行,工程技术人员(不包括室内设计人员)也按此标准执行,但使用时间要延长一年;(3)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必须按要求配齐,并保证质量;
(4)建设单位可购置不超过固定筹建人员总数(应扣除已享受劳保用品的人数)25%的雨衣,水靴做公用。
工作调动地,所发劳保用品不足规定年限一半的,应收回;超过一半年限的,可按残值处理给职工,禁止将劳保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5)凡抽调或合建项目的基建人员只能按规定在一个单位享受上述劳保用品,不得重复发放。
四、凡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小型项目,原则上不发给劳保用品,确实需要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发给单防护服,帆布手套,雨衣,水靴。
五、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生活补助、劳保用品、加班费,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内列支。
六、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还不简单,根据你们自己的实际情况,需要多少就发多少。按实际情况形成文字规定就行了。
劳保用品发放领用管理办法
2006年11月30日修订 2006年12月1日开始试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定本办法就是为了确保“保护员工生产劳动中免受伤害和影响健康”而发放的护体及去污等用品能及时、足量、准确发放到员工手中并得到有效合理使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数量标准及发放领用时间
2.1机电维修岗人员
①耐腐蚀手套2双/月人(月初发放领用);
②工作服4套/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③工作鞋4双/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④线手套1双/月人(月初发放领用);
⑤口罩2只/月人(月初发放领用);
⑥眼镜2只/年人(每年一次性发放领用);
⑦劳保棉大衣1套/年人(每年进入冬季天转冷时即发放领用,长白班人员不发),每年冬季棉鞋1双;
⑧长舌帽1顶/年人(每年1月1日—10日或每年6月1日—10日发放领用);
⑨防雨衣裤1套/3年/人(下一次领用时要以上一次领用的收据为依据);
⑩月初发放领用的洗涤用品:毛巾1条/2月/人(每单月月初发放领用);肥皂1块/月人;香皂1块/月人;洗衣粉1袋/月人。
2.2.锅炉岗人员:
11棉布手套4双/月人(月初发放领用);
12其余的与“2.1”中的2——13相同。
2.3.化验及实验岗人员:
14耐腐蚀手套1双/月人和薄乳胶手套各4双/月人(月初发放领用);
15普通工作服2套/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化验及实验人员专用白大褂2套/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16工作鞋4双/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17线手套3双/年人(每年一次性发放领用);
18其余的与“2.1”中的19——20相同。
2.4生产一线各类岗的人员
发放领用标准及相关要求同“2.1”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
(1)其中一车间除了甩料岗人员和包装岗人员以外的员工每月发放洗衣粉2袋/月人、肥皂2块/月人。其它劳保用品的发放领用同“2.1”。
(2)甩料岗人员和包装岗人员每月发放洗衣粉3袋/月人、肥皂2块/月人;香皂2块/月人;防毒面罩1幅/人(本人领用后要认真保管好,用坏后交旧领新,自己操心定期更换活性炭);口罩2只/周人;带袖围裙1套/2月/人,全包围防尘帽2顶/年人。其它劳保用品的发放领用同“2.1”。
2.5.仓库人员:
21工作服4套/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22工作鞋4双/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23线手套3双/年人(每年一次性发放领用);
24其余的与“2.1”中的25——26相同。
2.6.食堂管理人员:
27普通工作服2套/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28厨房专用白色工作服2套/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29工作鞋4双/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30线手套3双/年人(每年一次性发放领用);
31口罩4只/年人(每年一次性发放领用);
32其余的与“2.1”中的33——34相同。
2.7.后勤人员:
35普通工作服4套/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36普通工作鞋4双/年人(临时决定发放领用的具体时间);
37线手套3双/年人(每年一次性发放领用);
38口罩4只/年人(每年一次性发放领用);
39其余的与“2.1”中的40——41相同。
2.8临时工劳保用品的发放领用程序:
2.8.1组织临时工在本公司做临时性工作时,有关负责人要申明给临时工发放劳保用品的必要理由。
2.8.仓库负责人见到有关领导签字的申明条或有关领导的同意电话后,就按要求将必要发放给临时工的劳保用品准予有关负责人领走。
3采购与统计发放要求:
3.1每月劳保用品的采购数量由仓库主管会计统计报综合办复核后,由综合办主管签字后交供应部人员及时订制或直接采购。
3.2劳保用品可集中采购,但最多不能多于3个月的数量。
3.3劳保用品由仓库负责保管和发放,要有专门的发放登记记录表册。综合办要定期不定期地监督其发放领用情况。发现不良的发放领用情况要追究仓库保管员和主管的责任,如无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仓库全体负责发放领用的人员加倍/人赔偿。
3.4所有劳保用品的统计——采购|——入库都要在相应的劳保用品的发放领用1个月前完成。
3.5劳保用品的仓储场地要设单独区域,并合理存放,防止霉烂、丢失和鼠害。
4劳保用品的领用
4.1前勤人员劳保用品的领用均由班组长代领,后勤人员的劳保用品的领用以单位为组集体领取,一律严禁个人单独领取,领取的手续一定要严格把关,以备事后复查。
4.2发放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各级主管监督执行。
4.3手套类劳保用品在发放领用周期内出现丢失现象的,可由公司有偿补发,不许不用。
4.4防毒面罩、带袖围裙、全包围防尘帽等高危劳保用品出现丢失现象的,需用人以半价向仓库领取一件新的,不许不用。
4.5手套等易损类劳保用品及防毒面罩、带袖围裙、全包围防尘帽等高危劳保用品在发放领用周期内出现无法继续使用时,须交旧领新。仓库要有交旧领新的专用记录表册,必须要把交来的旧品整齐有序地保存好,直到公司回收处理后方可告一段落,否则一经查出有账、卡、物不符时将加倍处罚当事保管员,如无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仓库全体负责发放领用的人员加倍/人赔偿。
4.6新工初进公司时,应发放的必须劳保用品由班组长或有关负责劳保用品发放的人员及时帮助领取给新工,若有的当月已经发放了的非即用的用品(如洗涤用品),本月就不再补给新工,从下月开始按正常标准发放领用。
5自动辞职和被辞职人员领用过的劳保用品的管理
5.1工作服使用期限
5.1.1工作服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当福利品领走。
5.1.2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从工资中扣除其实际价值。
6、本办法由企管办监督执行
餐厅劳保用品有这些东西:工作帽、工作服、防护服、工作手套、棉纱手套、乳胶手套等。因为工作帽、工作服、防护服、工作手套、棉纱手套、乳胶手套这些东西都是在餐厅场合,员工所使用的劳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