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避税方法?美国避税方法有哪些

qq745048485 2024-11-24 阅读:1

三星掌门人李健熙去世了,留下了天文数字般的财产。

美国避税方法?美国避税方法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近日,李健熙的遗属宣布,将李健熙约六成遗产捐给社会,共缴纳遗产税12万亿韩元,同时捐赠1万亿韩元和价值几万亿韩元的2.3万件珍贵艺术品。

因为缴纳的遗产税过多,李健熙的遗属需要用5年时间来凑齐这笔钱,所以12万亿韩元的遗产税是分期付款。

等等,按韩国法律,遗产税是50%啊,也就是5成遗产是直接被政府收走的,天经地义。

虽说最终政府也会用之于社会,但那和李健熙没什么关系啊,怎么能说是李健熙捐给社会的呢。

但其实,在富人的眼里,给政府缴纳高达12万亿韩元的遗产税,这就是捐给社会。

如果他们不想捐的话,政府一毛钱遗产税都收不到。

12万亿韩元的遗产税,直接创下了人类有史以来的最大遗产税记录。

但细算一下又好像不对,12万亿韩元看似很大,但换成人民币仅694亿,换成美金仅100亿美元。

在美国,身价几百亿美元的富豪是有很多个的,遗产税的人类记录怎么算都应该由美国富豪创造啊。

但实际上,美国的超级富豪从来不缴遗产税。

前美国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科恩甚至曾公开说过:“只有税务规划做的很糟糕的有钱人才付遗产税”。

美国的富豪,特别喜欢做慈善,特别喜欢裸捐。

一分钱不留给自己子女,全部捐出去做慈善,都没遗产了,你还收什么遗产税啊。

苹果手机创始人乔布斯去世后,给自己的子女留下了250亿美元遗产。

按美国法律,应缴纳一百多亿美元的遗产税。

但乔布斯的妻子劳伦一分钱遗产没要,把250亿遗产全部捐给了乔布斯慈善基金会,自己一分钱不留,也不把钱留给自己和乔布斯的孩子。

裸捐250亿美元遗产,全部回馈社会!厉害吧。

我曾经多次和大家说过,美国的慈善是虚假的,冷血的,所谓的富豪裸捐做慈善,完完全全都是为了规避遗产税。

什么乔布斯基金会,盖茨基金会,都是为了避税。

美国的法律对私人捐资成立的慈善基金会,不是没有限制的。

按美国税法4942节的规定,私营慈善基金会每年必须用掉其资产总额中的5%,连用20年后取消限制。

这么一看,也还好啊,20个5%也是100%,虽说时间长了点,但总归也是捐出去了。

这里面涉及两点奥妙,首先95%的资产每年都在增值,其次富豪的子女是有生活费用的。

美国税法只规定了慈善基金每年必须用掉资产总额的5%,但没有规定怎么用,因为没法规定。

所以,富豪的子女甚至富豪本人,都会在慈善基金会里任职,领一份高额年薪。

很多富豪担心子女乱花钱,富不过三代,一旦成立慈善基金会就不用担心了,财产不属于子女,子女想糟蹋祖业也没办法,每个月子女都能定期领生活费,传承财富效果极好。

另外,万物都可慈善。

富豪子女的衣食住行,出国旅游啊,买个包包啊,都可以直接挂基金会名义的报销。

如果自己的一切花费都能让基金会来付钱,且自己拥有对基金会的绝对控制权,那这些财产名义上是否属于自己很重要么?

为了忽悠舆论,富豪们还特别喜欢做一些真的假慈善。

比如说,美国的富豪基金会特别喜欢给美国的大学捐款。

捐款给大学,这是典型的慈善啊,这笔费用算慈善支出没问题啊。

前几天,中国首善曹德旺捐款100亿人民币办大学,不是被全国人夸上天了。

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算慈善。

但别人富豪的基金会都给你捐这么多钱做慈善了,给自己子女要几个入学名额,这不过分吧。

谁搞慈善捐款,谁的子女就能上哈佛,别说在美国,在全世界这都不是个秘密。

还有些美国富豪,喜欢搞重大疾病研究,比如说每年投好几亿研究癌症或者其他稀有疾病啥的。

成果自然是没啥成果的,但各种实验不会少做,各种实验支出是哗啦啦的烧钱。

花钱研究重大人类疾病,这自然也可以算慈善。

但这些钱都是怎么花的,最终都流向哪些受益人了,鬼知道。

反正这种高难度的东西,几十年啥都研究不出来也很正常。

还有更离谱的慈善方式。

有个喜欢潜水运动的富家子弟,每年都花大量慈善资金拍摄潜水视频,自己亲自下水,说拍这些视频是在为环保和人类和平做宣传,有时候还说自己是在抵制毒品。

从字面意义上看,这么做确实是慈善的一种,慈善的形式是允许多种多样的。

但你当我们傻子么,你喜欢全球到处旅游潜水就直说,把所有房费旅游费潜水费都入账报销那是你们家慈善基金自己的事,但不要侮辱我们的智商。

还有更更离谱的。

很多富豪的慈善基金会,还喜欢高薪聘请政客做顾问,啥都不用做,凭空领高薪,而顾问拿了好处,就会动用手中的权利来照顾富豪的生意。

你以为这是行贿?

完全合法好么,给政客开的工资还能算入那每年5%的支出里面,双方皆大欢喜。

每一个富豪成立的慈善基金会,都被富豪的子女牢牢的控制着,从而近乎无损耗的传承着自家的财富。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捐赠的慈善基金会,到今天为止已经传承了足足六代人。

2015年12月,脸书的创始人扎克伯格,在他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就宣布捐出自己99%的股份做慈善,价值约450亿美元,成立了扎克伯格慈善基金会。

扎克伯格说,一分钱都不打算留给自己的孩子,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一个独自拼搏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劳而获。

扎克伯格的孩子们未来会做什么工作,我不清楚,但一定是扎克伯格慈善基金会的实际控制人。

这就是为什么扎克伯格要在第一个孩子出生后直接裸捐,而不是孩子出生前的原因。

美国的慈善基金存在如此之大的税收漏洞,难道美国政府不知道么,为什么不修改法律,堵上这个漏洞。

这个漏洞连我都知道,甚至全球人都知道,美国政府自然也知道。

但美国政府不能改法律,也不敢改法律。

美国的税法漏洞其实很多,能绕开遗产税的手段其实非常之多,慈善基金会只不过是因为名声好听所以得到了最多美国富豪的喜爱而已。

没有慈善基金会,美国的富豪一样不缴遗产税。

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就是通过GRAT信托模式拿到了父母的遗产。

沃尔玛的创始人沃尔顿,曾经发明了GRAT信托模式来规避遗产税。

这种模式怎么玩,很复杂,今天我就不展开讲了。

但这种税法操作的结果,就是特朗普通过2个2年期的GRAT,拿到了父母10亿美元的遗产,仅仅只缴纳了5220万美元的遗产税,实际税率仅5%。

按法律规定的55%遗产税计算,特朗普少缴税5亿美元。

但,特朗普这种偷税的做法,是合法的。

既然这些漏洞我们都知道,那我们修改所有的漏洞,让这些玩法变的不合法不就行了。

还真不行。

你要是堵死了所有的漏洞,美国的富豪就不和你玩了。

美国能这么富,美元全球流动是基础。

但只要美元可以轻易的全球流动,美国的富豪就可以轻易的在全球转移资产。

我把钱都转移到其他国家,你美国还管得着?

2012年的时候,法国奥朗德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危机,曾经对年薪超过100万欧元的富人,加征税率高达75%的所得税,要求法国富人贡献出自己的财富来解决法国的财政危机,这个税被称之为富人税。

对富人征税,征重税,也是奥朗德能上台的竞选政治承诺。

结果当年就有3.5万法国人跑了,去外国定居,而英国这样的国家敞开大门欢迎法国富人们的到来。

在2013年和2014年,法国每年只收到了2亿欧元左右的富人税。

根本解决不了财政问题,还造成了国民资产的大幅外流。

2015年,法国被迫废除了富人税。

当初征收遗产税的目的,在于调节贫富分化,缩小贫富差距。

富人再有钱,收个三代遗产税,立马就变贫民了,世界多和谐。

想法是美好的,但执行不了。

2007年,台湾地区开始征收最高边际税率50%的遗产税,当年就流出了3亿美元资金。

随后,台湾富豪的资金持续流出,且速度越来越快。

2009年,台湾地区将遗产税从最高边际税率50%改为单一税率10%,当年资金回流207亿美元。

2006年,香港地区就取消了遗产税,理由是每年只能收到15亿遗产税,还导致大量的港资外逃,并压制外资的进入,导致政府收的其他税款大幅减少,还同步减少了工作岗位,不划算。

2008年,新加坡也废除了遗产税,理由基本雷同。

目前,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澳门、香港、新加坡,都废除了曾经征收过的遗产税,因为收来的税太少,而副作用太大。

既然在全世界,不缴或者少缴遗产税都是惯例,那为什么三星的李健熙会缴那么多遗产税,是因为李健熙的觉悟高么?

当然不是!

早在三星继承人李在_24岁时,李健熙就命令三星启动了“经营权继承计划”,研究如何用最少的资金,缴最少的税,把三星的经营权完完整整的继承到李在_的手里。

为了少缴税,李健熙至少主导了74家公司的重组,涉及资产数百亿美元,反复利用法律规则合法增厚李在_的股权,仅咨询费三星就交了1亿美元之多。

在李健熙病逝之前,李在_的个人合法财富已经达到了76亿美元,还有173亿美元在李健熙名下,也就是这次遗产税的征收对象。

三星的经营权继承计划,没有全部完成,但完成了一小部分。

李健熙的财富继承计划为什么失败了,这个问题很特殊,不仅仅是财富的问题,还涉及到政治。

韩国是一个财阀国家,几大财阀不仅仅是富人,还是隐形政客。

三星集团的营收占了韩国经济的1/5,三星的市值占了韩国股市的30%,整个三星集团甚至被人称之为三星共和国,李健熙本人被人称之为韩国的经济总统。

三星规模太大,大到三星不可能不和政界打交道。

既然和政界打交道,就有站错队的风险。

最近十年,三星都处于激烈的政治搏斗中。

三星继承人李在_,就被卷入了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在政斗中大获全胜的文在寅政府,指控李在_为非法获取三星控制权,偷逃税款,向朴槿惠行贿。

2017年8月,李在_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8年2月,李在_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当庭释放。

2020年10月,韩国三星掌门人李健熙去世。

2021年1月,首尔高等法院对李在_案重审,判处李在_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当庭逮捕并服刑。

2021年4月,韩国五大经济团体联名向韩国政府提交建议书,希望赦免李在_,由他带领三星集团,引导韩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

五大财阀合起来,几乎等于全韩国,联手向青瓦台逼宫,文在寅依然不放人。

2021年5月4日,韩国政府明确表示,目前不考虑赦免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_。

到今天,李在_还被关在大牢里。

三星遗产税的事,这是钱的事么?

2018年已经当庭释放的李在_,为什么要在李健熙死后3个月,再次被抓起来。

这是文在寅对政敌和韩国财阀的打压。

在这种背景下,李在_他们敢逃避遗产税么?

什么股份信托,什么慈善基金,你敢用?你能用?

你是不想要三星控制权了,还是不想从监狱里出来了?

李健熙生前花巨资购买了2.3万件艺术品,含毕加索等西方名家的名画和14件韩国国宝等,约合20多亿美元。

本来是一个转移财富的好手段,因为艺术品很难估值,但现在只能老老实实的捐赠给韩国美术馆。

因为韩国政府那边一堆人盯着呢,就等着收重税,这些艺术品李家人没有一个敢要的。

文在寅政府利用规则,合法合理的狠狠搞了三星一把,完成了他收拾韩国财阀宏愿的第一步,用遗产税直接把三星李家削弱了一小半,还得到了全体韩国人的喝彩。

这对于韩国财阀的统治趋势,是极大的遏制。

三星李家的大出血,是政治斗争失败后的一种变相惩罚,缴这笔钱说明李家低头服软了,不然还会遭到持续制裁。

所以这个天价遗产税,必须给,不给后果很严重。

但美国那边就不一样了。

因为长期收不到多少遗产税,大富豪基本一毛不拔,只有个别倒霉的小农场主来缴这个钱,美国政府曾打算取消遗产税。

1999和2000年,美国国会两次通过了废止遗产税的法案。

表面上看,取消遗产税对富人大大有利,对穷人大大不利。

但没想到的是,美国的穷人还没想好怎么抗议,富人就跳起来了。

带头反对美国国会取消遗产税的,是美国最富的120名亿万富翁,盖茨的父亲、巴菲特、索罗斯、迪斯尼等鼎鼎有名的富豪都在列。

他们花费巨资,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广告:“Please tax us(请对我们征税)”。

按他们的说法,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劳而获。

美国移民的合理避税法

据介绍,美国的税收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家庭年总收入并非为最后的纳税基础,在总收入之后,可以减去例外、折扣、扩展项、个人养老金计划、购房及贷款等等。按照最后的净收入来纳税。如何合理避税?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申请人在获得美国移民签证后,需要在180天内入境美国报到,而登陆美国之日,新移民才开始履行向美国政府申报财产的义务,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所有的海外非增值资产都不需要向美国政府交税,只有登陆后已经实现的增值收入,才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并依法纳税。因此要保存好自己的收入和资产的各种来源证明文件,为了避免误征或罚款,应尽量保证财产来源证明的准确性。

2、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做主申请人。如夫妻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主申请人,如只有一人申请绿卡,则配偶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3、海外收入有免税额,中美税收可互抵。对于永久居民一年在美国境外工作居留超过330天的。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是20%,累计近40%,而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为15%~20%;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的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的税率,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

4、规避遗产税,成为美国公民前,对于美国境内的财产,外国公民可以毫无顾虑地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5、还可以成立公司,将家庭部分花费(能与经营相关的)计入公司营运费用,减少税收。

6、美国政府规定,可以得到房屋总价10%的退税,不超过8000美元,这部分在税法上是退税,与减免还有区别,即退税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而减免则是在总收入中减去一部分收入,然后再根据余下的部分计算应缴税额,因此,退税比减免更有利报税者,能够得到退税就不要采用减免。

7、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规划资金如何流入美国。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后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美国税法有很多抵税和免税的条目,中国移民的牵涉面相当广,因此省税方式也很多。财产转移与赠与、房屋买卖、长期投资都可以省税,甚至坐飞机或开车外出也能获得适当的减免。以一个在海外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人为例,除去海外收入抵税额、房屋开销减免额、个人免税额,他在美国所需缴纳的税费仅为3000多美元,如在中国有合理交税还可以抵扣。所以那些担心自己移民美国资产要大缩水的人,可以不于担心了。

扩展阅读:怎么找着美国移民担保人

身处美国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亲属为其在中国的亲属递交移民美国签证申请时,即表明他们愿意为其打算移民美国的亲属提供经济担保。在申请过程中,美国领事官员根据情况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联合担保人。

美国移民政策规定,要申请绿卡,必须要有一个担保人,担保人要么是与自己有雇佣关系的公司,或者是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家人。

事实上,担保人就是美国申请人。某些情况下,当美国申请人没有足够收入为其申请人提供经济担保时,那么申请时就需要联合担保人。联合担保人通常是另一个人,常常会是美国申请人或签证申请人的朋友或亲属;他们同意在美国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时为申请人提供经济担保。

对于绝大部分的美国移民签证申请而言,美国领事官员都会在签证面谈时审阅所提交的担保材料,包括经济担保书(即I-864表或I-134表)。官员同时也会审阅美国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纳税记录以及资产证明。领事官员将根据家庭人数而确定美国申请人的收入是否达到联邦贫困线水平的125%或以上。

联合担保人必须是居住在美国,并且愿意为打算移民美国的人提供资金担保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对联合担保人的要求和担保人是一样的。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的攻略

首先要想移民去美国,最主要的就是自己年满21周岁,自己的配偶或者未婚妻如果没有达到21周岁也是可以进行同时办理的。当然在个人资产方面一定要达到50万美金以上,这样才能够有着权利去申请的。其个人的资产需要通过相关的合法途径进行取得的,而且在相关的机构当中得以证明以后才算的。所以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注意到自己的资产方面还是要有着合法性和渠道正规的特点。当然,每一个移民的市民一定要在美国进行投资,其投资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美金,这样就能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说是中国的铁饭碗。

移民的申办流程:

每一个中国籍市民要想移民美国的时候,首先在办理的流程上还是很重要的,必须要在这个过程中注重的。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应该掌握好,这样办理的效率才会更高一点的。总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有着相关的担保机构或者人员,才能够办理成功的。所以在每一个细节流程上都应该熟练的掌握好,这样去办理的时候才会更加快速的。在其细节上来说还是要注意到,这样才能够让移民的成功率上还是会更高的。

移民投资的方向:

作为投资者来说,虽然是移民到美国,但是在投资方面一定要更加的准确。由于美国的金融不稳定性较强,所以说,在这个过程中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才能够掌握好投资的方向,这才能够在投资的时候有着保障的。总之,在投资的方式上还是要多元化,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本金能够得到认可的。在这个角度来说美国投资移民往往比其他国家的要求更多一点,需要在移民手续办理的过程中注意到这些要点,这样才能够在投资的过程中更加理性的,能够掌握好其中的流程和细节,才能够投资更加准确的。

选择适合的投资方式:

企业在深入、细致计算“战略、经济”两本账、做出赴美投资决策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选择何种投资方式。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以及国际化战略目标不同的企业而言,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选择独资或合资设立新企业。

绿地投资方式可根据企业需要和实际隋况,小至设立代表处,大到新建工厂,能有效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继续巩固品牌、产品和服务认可度。由于绿地投资会带来新的生产能力、税收、就业岗位,往往容易受到东道国的欢迎和认可,但包括制造业在内的大规模绿地投资需要长期、大量的筹建工作,对投资者资金实力、跨国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等有较高要求。在美新设制造业企业应特别注意当地在厂房施工、环境评估和许可、工会及劳工等方面的规定。例如,美对企业生产的环境评估十分严格,一些项目投产必须进行公众评议,获取空气排放等环境保护许可耗时较长,企业需在项目筹划阶段即摸清有关隋况,以便项目顺利推进。

合理避税保护个人资产在国外是常态。然而,面对一些移民国家税法的完善和复杂,如何避税也是新移民的难题。以美国为例,世贸通移民专家为您介绍新移民避税的5个方法。计策一:两种方式避免遗产税美国人主要用两种方法来避免遗产税,一是盾牌信托(shel-tertrust),二是家庭有限合伙(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盾牌信托有效地避免夫妻谁先去世的不确定性,它为夫妻各设一个信托,哪一个先去世,哪一个的部分资产就转入孩子的信托中。这样,夫妻两人的减税额都不会浪费。创立家族企业的家庭可以设立家庭有限合伙,最好在中年时就成立,父母亲担任总合伙人,然后把资产一点点转移到子女账户,最后,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对于喜欢购买商业物业的华人家庭来说,非常适合利用家庭有限合伙来转移资产。计策二:移民前,账面增值换现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账面上增值未实现的情形很多,如房地产的涨价、股票债券和珠宝的增值。新移民在财产处理时,很可能遇到美国的财产增值征税的问题。因为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不必缴税,所以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不必为这些增值的财产缴税了。反之,若有亏损的投资,也不必急着卖,可以等拿到绿卡后再卖,这样以后可抵税。计策三:海外工作,美国免税对于移民来讲,绿卡、公民身份和税是矛盾的。美国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每年须在美国停留半年以上,否则绿卡可能会被没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内不能回美,可申请回美证(白皮书),回美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此外,归化为美国公民,须在持绿卡5年内在美居留超过两年半,且要诚实报税。然而,越来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绿卡后便回中国工作,每年只是象征性到美国报到,绰号“空中飞人”。“空中飞人”在海外的劳务所得有免税额。但税法规定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这与移民法规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绿卡的条件矛盾。但若申请了回美证(白皮书),将绿卡和回美证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关时绿卡也不会被没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享受税法规定的一定数额的免税额。计策四:海外账户设在“避税天堂”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拥有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单元信托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账户,且这些账户内的累计资金超过1万美元,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权表格TDF90-22.1(Reporter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uthority,FBAR)。不过,如果账户设在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以及美属关岛、萨摩亚群岛和维京群岛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天堂”,则可享受免税待遇。计策五:善用赠予免税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只能赠予他人100万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赠予1.1万美元。如果1年内的赠予超过这个数额,就要向税务局申报,也可选择不交赠予税,即把赠予从将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要让政府知道。但赠予有时也会交更多的税。例如,一对父母将一套买入价为10万美元的房屋赠予子女,现在该栋房子市值70万美元。2年后出售该栋房子,获100万美元。但是,这栋房子成本价仍是10万美元,子女获得90万美元收益,就要交资本所得税。因为是赠予,基数从原始购买价算起。如果采取其他的方式,税额就会不同。例如,父母现在不赠予,而是在去世后作为遗产。若房子市价为100万美元,该房屋的基数则为100万美元。子女住满2年后出售,获得120万美元,增值的20万美元才要交税。如是遗产,基数是资产所有人去世时的市价。

对于有意移民美国的国内高净值人士来说,税务规划一直是美国投资移民的一个重要课题。那么,美国移民合理避税的方法具体有哪些呢?

1、收入低、财产少且有长居美国意愿的配偶当绿卡申请人,另一方暂不申请

以EB-5申请投资移民者,应当在投资前做好规划。当夫妻计划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主申请人。例如,只以太太一人申请绿卡,那么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同时太太名下的财产也要在移民前做好规划,最好不要以个人名义拥有美国地区之外的资产,因为按照美国税法要求,绿卡持有者必须公布其在海外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申报其海外拥有的金融账户(包括银行账户、投资账户、人寿保险账户以及自己控制的公司的银行账户)。因此,以收入低、财产少的一方作为申请人,不仅可以避免美国所得税,还可避免遗产税、赠与税或是弃籍税,同时简化报税内容。

如今中美十年签证已经出台,对于移民美国的最主旨目的在于子女美国教育的家庭来说,这方法将更为简单可行。

2、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

由于美国税制基本上是就已实现的损益课征税款,故若在移民之前就做好税务安排,考虑财产处分,可以达到一定的节税效果。例如,资产组成中若包含“股票”及“不动产”等,在移民前可考虑先将账面上有赚头的股票先行出售,获利了结,等移民后有意继续长期持有的股票再陆续买回,如此便可垫高持有该股票的取得成本,且移民前出售的交易资本利得部分并无须课到美国所得税;至于账面上为亏损的股票则可继续保有,将来移民后再行出售,出售的成本仍是追溯至移民前原始的取得成本,因此移民前已发生的账面损失还有机会在移民后实现,可以抵扣其他的资本利得。

3、避免绿卡取得前成为税务居民

在取得临时绿卡之前,申请人如果常常以商务签证(B1或B2)赴美国考察,前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183天或前三年依照美国税法规定加权计算超过了183天,按照美国税法将成为美国税务居民,要和普通美国公民一样纳税,故要谨慎小心。

4、海外工作,美国免税

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居民如果在海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可能享受97,600美元(2013年)的境外劳务免税额,即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且仅适用于劳务收入,最常见的情况就是美国公民派到中国的薪资收入。

但就绿卡持有者而言,确实有所矛盾的,因为绿卡持有人需要表现出长期在美国居留的意愿,否则绿卡可能会被没收。因此,若绿卡持有者半年内不能回美,但能提出合理理由,则可申请“回美证”,其有效期为2年。这样一来,将绿卡和回美证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一年到两年,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还可享受税法规定的免税额。

5、巧用赠与税和遗产税

在中国,没有所谓赠与税或者遗产税的问题。但美国就不同了,赠与税和遗产税都是税率较高或者说极高的税种,因此在这上面必须做好事先规划。

第一、美国赠与税和遗产税可以放在一起来看。根据美国政府现行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虑合理避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在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之前,对于美国境外的财产,外国公民可以毫无美国报税顾虑地赠予给自己的孩子。

第二,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之后,每个人每年的赠与税免征额度是13000美元。也就是说,夫妇两个人每年可以将26000美元不缴赠与税地转移给自己的孩子。

第三,对于美国的“外国居民”的赠予税和遗产税有一个500万美元的终身免征额度。也就是说,如果赠予超过13000美元的部分选择不缴赠予税,那么这个超出部分的金额会从这个终身额度中扣除,直到这个额度耗尽为止;如果没有提前使用这个终身免征额度,那么遗产的征税计算时会享有该500万元的免征额度。

6、准备移民时资产项目之净值报告,供放弃美国绿卡或美国籍的弃籍税申报时使用

在向移民局递交财产申报文件时,一定要副本留底,以便将来供报税会计师参考,了解哪些财产已经向移民局申报;此外,为避免未来资产出售计算资本利得之困扰,最好将移民报到时申请人与附带申请人名下的全部财产,请公证协力厂商鉴价机构出具资产项目的净值报告,这样如持绿卡八年或入美国籍后,但后需放弃美国绿卡或是美国籍弃籍时,才可确认移民时的成本,以明确核计弃籍税。

美国实施全球征税且政府执行力度较强,但往往有不少非税务专业人士在拿到美国绿卡时还不清楚美国的税制规定,等到必须缴纳各种税款时才明白绿卡身份所附带的义务。在此,我提醒各位有意进行EB-5投资移民计划的投资者,在萌生美国移民打算时就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着手进行资产规划,了解清楚资产性质和资产背景,才可在移民后合理、巧妙地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