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成熟,知识产权的成果也多。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国际化的进程,如果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同时跟进的话,那么在国外知识产权的成果就得不到保护,在一些发展中国国家就可以肆意滥用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成果省去了前期开发研究的巨额成本,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所有者的产品中要摊入研发成本反而竞争不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知识产权技术,也需要鼓励出口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在发展贸易的同时,必然会遭遇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壁垒。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壁垒,我国应采取不同的对策。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国公司针对我国提出的5年计划大量申请专利,在我国很多产业的未来发展领域设置了专利陷阱,封杀了我国企业自主开发技术,控制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对此,我国企业及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及民族工业受到的危机与挑战,真正树立起知识产权意识。既重视外国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实施专利权部署战略。我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迫切需要,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
拓展资料: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国企业而言,许多企业由于忽视技术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方面的运用,许多产品技术含量低、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这种状况只有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进步运行机制、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策略性运用,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缺陷,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有些公司已经获得知识产权,比如在某一个产品下拥有自己的专利,首先你要看你的专利是在哪儿生效、哪儿申请?如果只是一个中国的专利,这个专利从法律来讲只是受到中国范围的保护。你这个专利上所依附的技术,在境外会不会得到保护,要取决于境外的法律是不是能够得到认可。所以,要做的第一件事,对于中国企业的国际化道路第一步、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可能就是遇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因为对于跨国的大企业来讲,已经把知识产权的这种诉讼,已经是作为整个国际市场战略非常重要、非常基础的一部分,它们可以说是在中国这个本土以价格的方式打你打不过的时候,它对你出国的企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制裁。因为他们手中握有的专利可能更多,他们对运用专利战略、运用专利诉讼的办法可能更加娴熟。所以,对于我们中国企业来讲,必须要充分对这个东西有一个心里上的准备,还有一个时间上的准备。时间上的准备无非是出国之前,我们有一个所谓的防御性的战略。第一能够给的建议是目标产品在目标市场上的专利侵权性分析。如果我知道我这个产品在目标市场的竞争对手可能有同样的技术,我首先要根据目标国家的专利法,对你的竞争对手相同或者是相似产品的专利技术做一下分析,看你的产品是不是会落入它的专利权利保护的范围之内。如果是,就要做相应的应对,或者你要做一些比较规避性的设计,这是最主要的。但是在做这个事情的同时,很多公司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老是用自己的工程师来做这种判断,因为现在资讯比较发达,各个企业的工程师第一专利是他写的。第二,他可以在网上收取一些资料做分析,但是这只是技术分析。技术分析绝不能代替法律的分析,尤其是中国的一个工程师利用你可能对中国专利法和你自己知道的技术数据进行分析的结论,在国外目标市场可能是不适用的。我自己所经历类似的情况就是工程师一分析,工程师说我们这个产品没有问题,工程师判断的结果可能是两种,一种是没事,这可能误导企业。你说没事,要出去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事。说有事也可能误导这个企业,主要是你不分析你的产品在目标市场的国家到底有没有侵权。
所以,在企业把自己的产品推向某一个目标市场的时候,一定要请在那个目标市场的专业法律人才对你这个产品,比照当地的专利法或者是当地你竞争对手的专利技术来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帮助你企业做一个正确的分析。
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主要方法有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诉讼五种。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直接的协商和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调解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从中协调,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互作让步,达成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行政处理是指知识产权纠纷有关的当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知识产权纠纷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活动。仲裁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审理,由仲裁机构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制度。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裁决或调解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也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审理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并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涉外专利诉讼的期间,由于涉外案件不受国内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审理期限的限制,当事人可以利用较有利的审理期间搜集更多证据、积极与法院工作人员、对方当事人以及己方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交流案件情况和进展,及时解决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案件更好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受理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并指定中国的专利国际申请(以下简称国际申请)进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处理阶段(以下称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条件和程序适用本章的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专利法及本细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