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标准的作用(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的区域)

qq745048485 2024-11-24 阅读:1

测量仪器精度为 2型及 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 GB

声环境质量标准的作用(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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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5和 GB/ T 17181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 GB/ T 15173对 1级或 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

应加防风罩。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a)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 3.5 m外测量,距地面高度 1.2 m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

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 1.2 m高度处。

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 1 m处,距地面高度 1.2 m以上。

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约 1.5 m处,距地面 1.2~ 1.5 m高。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环境噪声监测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

分别采用附录 B和附录 C规定的监测方法。测量记录应包括以下事项:

a)日期、时间、地点及测定人员;

b)使用仪器型号、编号及其校准记录;

c)测定时间内的气象条件(风向、风速、雨雪等天气状况);

d)测量项目及测定结果;

e)测量依据的标准;

f)测点示意图;

g)声源及运行工况说明(如交通噪声测量的交通流量等);

h)其他应记录的事项。

5.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 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表 1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5.2表 1中 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 2011年 1月 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5.3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 70 dB(A)、夜

间 55dB(A)执行:

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 2010年 12月 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

设项目。

5.4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 dB(A)。

法律分析: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0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0dB、夜间40dB;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dB、夜间45dB;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dB、夜间50dB;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5dB、夜间55dB;4a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70dB、夜间55dB;4b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70dB、夜间60dB;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0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0dB、夜间40dB;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dB、夜间45dB;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dB、夜间50dB;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5dB、夜间55dB;4a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70dB、夜间55dB;4b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70dB、夜间60dB;

法律主观:

中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噪声限值规定:类别昼间夜间 0类50分贝40分贝 1类55分贝45分贝 2类60分贝50分贝 3类65分贝55分贝 4类70分贝55分贝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环境噪声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较大,当人们遇到噪声问题困扰时,可以先请具有国家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对环境噪声或者室内噪声进行系统、科学地检测,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后,如果发现其噪声确实超标,便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当地专门处理噪声污染的部门(如环保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有关法律对噪声超标事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