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从递交申请到拿证一般需要 13-18个月。
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
1是自行到商标局申请(北京);
2.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可以找网上的商标申请平台。
申请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普通商标申请费用 600元/件+代理费,建议选择价格适中的。
注意:申请前,首先要进行商标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后3个月左右,
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然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大概需6-10个月左右。
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3个月公告(异议期间),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需缴纳续展注册迟延费。
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注册人想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则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我,期待得到您的采纳~
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商标的期限,也叫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期限的起算日期是商标注册之日,也就是商标局将申请的商标按地区、商标注册人名称和使用的文字和图形分别登入《商标注册簿》(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则分别登入《集体商标注册簿》和《证明商标注册簿》)、卡片和档案,同时刊登《商标公告》的日期。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从商标注册日起开始计算,至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如果最后一月无相应日,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3)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4)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e”。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①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②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③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是要多于对一般商标的保护,然而商标在注册之后也会有一个保护期限,一般规定的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就开始起算了的。不过在这个有效期快要届满之前,其实允许商标权人申请续展。有人了解过若是可以一直这样按时续展下去,其实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也可以说是永久的。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的次数没有限制。
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可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自己去商标局办理。办理商标续展需要提交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下发《商标续展核准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由于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产生于商标注册,因此,本条所称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同时也是注册专用权的有效期。在此有效期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可以充分地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以及派生的禁止权,包括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商标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与权利人的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