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如果想要获取一等功的功勋,有四个获取条件。
1、在军事上做出巨大贡献,对于某一场战役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在部队下达的特殊任务中,有不错的表现。
3、在军事科研或者后勤医疗等作战保障上做出了巨大贡献。
4、对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正面影响力。比如说在天灾中因为救人成为了社会模范之类的。
以上四个条件满足其一就有可能获得一等功的功勋。
一、部队立功的认定级别:
分别是一等功奖章、二等功奖章和三等功奖章。
二、部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定义:
1、三等功:需要团,旅级别的单位同意的。对于三等功的概念,稍作解释一下,就是说在执行一个任务,没有什么危险,完美的完成了就是“三等功”。
2、二等功:需要“旅,师”一级的人同意才可以,二等功需要的条件,就是说去执行一个任务,这个任务有很大的概率会有危险,而在执行的过程中感觉非常危险,但是执行之后不至于有生命危险,这时候如果完成任务的话,就会被授予“二等功”。
3、一等功:需要“集团军”来决定的,和上面的举例方式一样,按上级的需要去执行一个任务,这个任务本身就有非常大的危险,当选择接受了这个任务,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牺牲了或者负伤很严重,这时候就有了获得“一等功”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十四条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法律分析:就要做出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事情,比如,在广州火车站击毙砍群众的违法犯罪分子,这个影响是全国性的,再比如:在重庆击毙周克华的王晓渝、周缙贰警察就被授予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在比如:海口市公安局召开的半年总结表彰大会上,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海府派出所所长符成辉,被海南省公安厅批准荣立个人一等功。金宇路“天上人间”发廊发生一起持枪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到发廊“要”小姐遭到拒绝,恼羞成怒的王某公然持枪回来,对准里面的人连连开枪,三人当场被击中。符成辉突然接到线索:王某在国宾酒店附近出现,身上带枪,最终在伤痕累累的情况下将王某擒获归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一)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成绩突出的;(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和制止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维护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成绩突出的;(三)依法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成绩突出的;(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各项管理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成绩突出的;(五)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科学、文明、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绩突出的;(六)加强科技强警工作,有发明创造、科技创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七)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成绩突出的;(八)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九)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十)认真完成综合管理、警务保障和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十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成绩突出的;(十二)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根据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可以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对成绩显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所以说,要立一等功,就要做出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事情,比如,在广州火车站击毙砍群众的违法犯罪分子,这个影响是全国性的,再比如:2012年在重庆击毙周克华的王晓渝、周缙贰警察就被授予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在比如:海口市公安局2006年7月5日召开的半年总结表彰大会上,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海府派出所所长符成辉,被海南省公安厅批准荣立个人一等功。2003年11月25日凌晨1时许,金宇路“天上人间”发廊发生一起持枪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到发廊“要”小姐遭到拒绝,恼羞成怒的王某公然持枪回来,对准里面的人连连开枪,三人当场被击中。2006年1月8日晚9时许,符成辉突然接到线索:王某在国宾酒店附近出现,身上带枪,最终在伤痕累累的情况下将王某擒获归案。
一般来说要立的功越大,民警个人的危险性就越大,在一等功之前,要做好各种思想准备。
法律分析:军人如果想要获取一等功的功勋,只有四个获取条件。
第一个是在军事上做出巨大贡献,对于某一场战役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个条件,就是在部队下达的特殊任务中,有不错的表现。比如说在某场非常重要的军演中,你的表现十分亮眼,为部队甚至是国家争光了,就有可能被授予一等功。
第三条路是在军事科研或者后勤医疗等作战保障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前者需要你的科研成果在军事上被应用广泛,对中国国防的提升造成了巨大影响。而后者的难度就更大了,在中国各项作战保障越来越规范化和体系化的现状下,基本没有单个后勤人员表现的机会。
最后一个获得一等功的途径,就是对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正面影响力。比如说在天灾中因为救人成为了社会模范之类的,不过这种获取一等功的途径其实也是非常危险的。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二十五条军官在作战和军队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其他较大贡献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奖励。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荣誉称号以及其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