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其目的是证明合同的成立,保障合同债权的实现。一般情况下,押金是不退的。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予以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可以退。
有以下情况定金可以退:
1、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3、收受方没有关于商品的所有权,不具备商品的出售资格,导致最后签订购合同无法生效,合同无法达成,收受方要退换定金给另一方;
4、收受方有欺瞒的行为,债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定金合同;
5、双方因合同内容打不成一致意见;
6、买卖双方都没有错误,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没有能够成立。
例如开发商出售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和客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客户支付定金,此时签订的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返还定金给客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定金不能退。
根据《担保法》第 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定金百度百科-担保法
法律分析:不能退。定金具有合同履行的保证性,对于违约者具有惩罚的作用。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