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量刑标准 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量刑标准是多少

qq745048485 2024-11-24 阅读:1

失职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属于经济犯罪。

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量刑标准 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量刑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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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如果是贪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如果是过失(并非故意即过失)犯罪,构成渎职犯罪的,量刑就比较轻,一般不会判处无期徒刑,国有资产流失已经出现了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同时发生的现象;

3、主要形式有: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假破产真逃债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假借合资名义,行套钱之实、决策失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有些国企负责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乘企业关、停、并、转、包、租、合、卖等改革的机会,利用职权进行贪污犯罪等。

经济犯罪立案的标准有:

1、经济犯罪一般是针对滥用经济交易之间的信誉关系,违反了经济自然规律,导致危害整体经济秩序的非法获利行为。

2、经济犯罪是针对经济犯罪的主体即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工作的公职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经济行为。

3、经济犯罪的违反行为是具有其相对应的刑罚处罚性。

综上所述,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属于经济犯罪,涉嫌的具体罪名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分析: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属于经济犯罪,涉嫌的具体罪名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资产流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经济犯罪。

法律资料:《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刑法第169条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

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当然会。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会被追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会构成玩忽职守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