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副本丢了一般3到5个工作日能补办下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者应当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
企业法人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补办需要多久可以拿到?对此,一般在当天补办完毕,但各地的规定都有所不同,具体可以询问当地有关部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下由我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一、营业执照补办需要多久可以拿到营业执照一般在当天补办完毕。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办: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挂失后,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经营者报告挂失,登报声明作废,领取《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发,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补办材料(一)营业执照遗失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1.《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公告的报纸原件;
5.《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者副本原件;
6、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均遗失
1.《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公告的报纸原件;
5.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所以,营业执照丢失之后商家应该引起重视,且在第一时间进行申报,及时的进行证件的补办程序,而且在补办的时候也要携带齐全相关的证件,避免在补办手续的时候产生麻烦,在补办证件之后,商家更不得违规经营,并及时上税。
三、补办营业执照要多少钱补办营业执照不要钱,但是你营业执照丢了,需要登报花费,去所属工商问问要登那个报纸,具体价钱各报社不同。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营业执照副本丢了一般多久能补办下来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副本丢了一般需要3到5个工作日能补办下来。营业执照副本丢失补办流程:
1、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正本应悬挂在主要办事场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企业申请和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核发执照副本若干份。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补办方式:当事人可以持营业执照正本、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登记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发。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营业执照办理具体流程
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
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必要时提供前置许可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
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