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会不会收监 取保期间被起诉会不会收监

qq745048485 2024-11-25 阅读:1

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公安阶段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法院审理期间取保候审,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此三阶段均有权力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在上述三阶段取保候审期间被公安机关传唤有如下情形。

取保期间会不会收监 取保期间被起诉会不会收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被公安机关传唤。2、案件进入审查起诉此时公安机关对你传唤,可能检察机关对你变更强制措施。3、法院审判阶段,公安机关对你传唤,一般会对你变更强制措施,即为主体中所说的收监。一般不会再次收监,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1、因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2、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3、被法院判处实刑,从而被收押服刑。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等。为了监督被取保嫌疑人是否遵照相关规定,执行机关会定期对嫌疑人进行传讯,以保证其能够随时到案。这种情况下的传唤,不一定会收监,只是对取保候审的执行的一种监督形式。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虽然被取保候审了,但如果你的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了,检察院要继续对你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如果你的案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他会重新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反之,检察院要作出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按照检察院决定执行逮捕,就是你说的羁押。

收监是需要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以后才能收监的,检察院不会对取保候审人员进行收监取保候审,在违反规定或犯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能会收监;否则,不会收监。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八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如果已经办理取保候审,一般开庭审理前不会变更措施,如果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应当羁押在看守所。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被收监、逮捕,由办案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决定,涉及因素很多,这种情况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规律可循。如将来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不宣告缓刑,肯定会被收监狱服刑。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因此,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取保候审开庭当天是否会收监。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二十一、将第五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后,要保证随传随到,否则就会扣掉保证金,并有可能收监。取保候审后,只要不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办案单位一般不会再收监的。但是,如果案件案情发生重大变化,也有收监的可能。

法律分析

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传唤属于例行公事,询问有关的案件情况,并不会收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后收监有两种可能。一是最后经法院判决,处以实刑的。二是取保候审期间不遵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二十三、将第五十六条改为三条,作为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修改为:“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