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4、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5、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一般流程如下: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四)消防电检。
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五)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 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小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资料。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法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2、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资料提交至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网上提交申请;
3、现场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安排专人对申请单位的场地、设施、设备、卫生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
4、审核评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现场检查结果,进行审核评估;
5、发放证照。审核评估合格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小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办理。
小餐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餐饮经营场所符合卫生标准:小餐饮经营场所应该符合卫生标准,包括场所的卫生环境、设施设备等。相关的卫生标准会因地区而异,一般由当地卫生部门制定;
2、餐饮经营人员符合从业资格要求:小餐饮经营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包括卫生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等。在一些地区,经营人员需要参加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关证书;
3、餐饮经营场所符合规划、用途等要求:小餐饮经营场所应该符合相关规划和用途要求,例如不得违规占用居民区或商业用房等;
4、餐饮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小餐饮经营场所应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消防设施、灭火设备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申请小餐饮许可证时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等各方面符合卫生标准。同时,在获得小餐饮许可证后,应当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经营,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湘食药监发[2015]44号)《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湘食药监发[2015]44号)。
二、申办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排放、防蝇、防尘、防鼠、防虫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各功能区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具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或者有符合规定的消毒措施;
(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
(五)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小餐饮许可证需要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等材料到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