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调解案,房产纠纷调解案件流程

qq745048485 2024-11-26 阅读:1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

房产纠纷调解案,房产纠纷调解案件流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一般都是涉及到合同与租金问题,如果真的遇到了房产纠纷该如何解决呢。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协调是必要的。以下房产纠纷怎么调解。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1

在调解时,要先了解整个事实,然后站在法官的立场上,对事情有个公证的定论,让其明白如果执意、那么在法律上他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打破其自以为是,让其情绪冷静,才好达成合意。

居民委员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另外还有司法所,都可以做调解工作。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能够自行达成协议,也可以持协议,一起到法院立案,要求法院依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这种方法一劳永逸,以后再无纠纷。(但立案时要以其中一人作为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其他人为被告,注意都要带身份证。这种情况,很多法院从立案到收到调解书,半小时到一小时就搞定了。)

房产纠纷的解决途经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⑴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⑵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⑶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一但遇到了房产纠纷的问题的话,建议不要私下去进行解决,最好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2

一、离婚房产纠纷怎样解决

一般来说,夫妇彼此根据法院诉讼离婚的关键缘故由于在离婚财产分割上达不了一致的建议,特别是在是对房子的分割有异议,在楼价不断飙升的大城市里,房子难题针对平民百姓而言是一个较大的难题,因而,在离婚时,房子怎样分割就变成离婚时重点难题。结合实际,离婚时房子分割的状况非常繁杂。分述以下:

(一)夫妇一方结婚前选购的房子,且交清所有购房款,应归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1、结婚前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

《婚姻法》要求: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妇一方的资产。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一)另外要求:夫妇一方全部的资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续延而转换为共同财产。即然夫妇一方结婚前交清了所有购房款,并获得了房本,那麼该房子毫无疑问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2、结婚后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

还是归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不动产登记证尽管是物权凭据,但并不是寓意结婚后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子就理应是婚后财产,重要看出资状况,既夫妇一方在结婚前是不是已交清所有购房款,既对房子支配权是在结婚前获得的。

(二)结婚后夫妇一方以本人婚前财产选购的房子,应归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这涉及到夫妇一方用结婚前本人省吃俭用或资产来自本人婚前财产选购的房子的所属难题,因为这仅仅原来资产使用价值存有形状出现了改变,其使用价值获得起源于结婚前,既说白了“以不变应万变”,故理应判定为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三)由一方结婚前租赁、结婚后用共同财产选购的房子,房子所有权资格证书备案在一方户下的,理应判定为共同财产。

在日常生活中关键集中化在房改房等含有褔利现行政策特性的房子上,这种房子的获得通常是由一方结婚前租赁或与职位、级别、工龄等挂勾,所花销的花费要远远地小于房子的价值。

并且当时分到房子的状况又有很多详细情况,促使解决该类房子异议非常繁杂,而不动产登记证通常由企业立即办在本企业员工户下,这在中国是较为广泛的状况,之前异议很大,如今拥有确立的“叫法”。按《婚姻法》的基本概念和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二)的要求,这一类的房子还是归属于夫妻关系续存期内个人所得,且用共同财产选购,应判定为共同财产。

(四)夫妇彼此结婚后用共同财产选购的(包含借款)房子,应归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

无论房产证是一方的姓名,还是彼此的姓名,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分割时要按房子的市价(成交价)测算,而并不是按买房合同额度测算,获得房子的一方要付款另一方五折。

假如涉及到借款,要先将借款一部分减掉。例如,一套房屋购买价是50万余元,首付款15万余元,借款35万余元,现值60万余元(成交价),未还借款30万余元。按下列公式计算分割,60万余元的现值减掉30万余元借款相当于30万余元,30万余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个人可分到15万余元。换句话说,由获得房子的一方交给另一方15万余元,获得房子的一方独立还款剩下的借款本钱及贷款利息。

(五)夫妇一方结婚前根据住房贷款选购的房子,结婚后夫妇相互还款的房子,离婚时怎样分割?

尽管房子是一方结婚前选购,但结婚后房子升值一部分及其结婚后用结婚后共同财产还款一部分,理应视作共同财产,既依据出资状况,要将财产来源分成婚前婚后两一部分开展分割。相互还款一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本人薪水还款,还是用彼此薪水还款,既用结婚后共同财产还款的,均应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或许,假如一方有直接证据证实其还款资产来自本人婚前财产,那麼该一部分不可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不动产登记证是在结婚前获得或结婚前获得,还是按所述情况判定。

(六)父母出资给儿女选购的房子,离婚时,房子怎样分割?

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二)第二十二条要求:(1)被告方婚前,父母为彼此购买房子出资的,该出资理应判定为对自身儿女的本人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彼此的以外;(2)被告方婚后,父母为彼此购买房子出资的,该出资理应判定为对夫妇彼此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以外。

结合实际,也有一种状况:在离婚时,一方忽然明确提出,买房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并不是父母赠予的,并取出借据证实。对于,法院一般的作法是,最先看另一方的心态,假如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错误该债务是不是创立开展实际性核查,由于债务人不可以做为第三人报名参加起诉。因而,法院在对房子开展分割的另外,会告知债务人另案提起诉讼。

(七)不动产登记证上带第三人名字,离婚时怎样分割?

房产证除开有夫妇彼此的姓名外,也有儿女或是父母的姓名。实践活动中,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对策:(1)对该房子的分割未予案件审理,由被告方另案提起诉讼;(2)依据被告方的.申请办理,将案子中止审理,告知被告方再行提到析产之诉,后依据析产的裁定结果,对夫妇现有一部分的房子开展分割。

(八)离婚纠纷资询: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买房,不动产登记证上只能一方的姓名,离婚之后房子怎样分割?

它是在日常生活中较广泛的状况,非常在都市区,彻底由一方出资买房,压力好大,一般由彼此相互出资买房,在彼此结婚前相互出资买房时,因为结婚前彼此情感感觉好或出自于别的缘故,买房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另一方没有写上去。

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这时,一方不认可另一方买房时会出资,觉得房子归属于结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实际分下列二种情况:

1、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买房,且交清所有购房款的。

假如一方不认可另一方买房时会出资,自身都没有充足的直接证据证实自身有出资得话,那麼,另一方的利益是失去法院维护的。换句话说,即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可以证实出资个人行为,法院也没法判定为共同财产。

2、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买房,但未交清所有购房款的(有借款)。

同上。此情况异议的是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的一部分,结婚后相互还款一部分还是归属于共同财产。

因此,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买房的,尽量要在买房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上写上彼此的姓名,这才算是彼此相互之间重视、相互之间信赖、推动情感和防止异议的不会改变规律。

(九)对并未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有异议且商议不了的房子,离婚时怎样分割?

依据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二)第二十一条要求:离婚时彼此对并未获得使用权或是并未获得彻底使用权的房子有异议且商议不了的,人民检察院不适合裁定房屋产权的所属,理应依据具体情况裁定由被告方应用。被告方就前述要求的房子获得彻底使用权后,有异议的,能够再行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诉讼。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3

离婚房产怎样切分?

一、新婚姻法,房地产升值一部分,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点要求:明确了夫妇另一方结婚前或是结婚后选购的房子造成的升值一部分,归属于另一方财产。离异时房子升值一部分未予切分。

二、新婚姻法,婚内出轨房屋赠与,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点要求:对于的是结婚前或是夫妻关系续存期内另一方将房产赠与对方,未产权过户的,能够撤消赠予个人行为。换句话说,未产权过户的赠予归属于不造成法律效力的赠予,说的非常好,把房屋让你要与你完婚。没有产权过户,想何时要回来就何时要回来了。因而,许多人要赠予房地产的,先产权过户。

三、新婚姻法,另一方爸爸妈妈注资购房,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要求:结婚后由另一方爸爸妈妈注资为儿女选购的房产,产权年限备案在投资人儿女户下的,视作只对自身儿女另一方的赠予,该房产应评定为夫妇另一方的财产。

这时,即便房屋是结婚后由爸爸妈妈选购的,假如是产权年限备案在出资人爸爸妈妈儿女户下的,离异时归属于另一方财产,离异时未予切分。

四、新婚姻法,彼此爸爸妈妈注资购房,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要求:由彼此爸爸妈妈注资选购的房产,产权年限备案在另一方儿女户下的,该房产可评定为彼此依照分别爸爸妈妈的注资市场份额按份共有,但被告方另有承诺的以外。换句话说爸爸妈妈注资选购的,是爸爸妈妈对儿女的赠予,对方无法开展切分。

五、新婚姻法,结婚前另一方选购房子,结婚后相互还款,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要求:夫妇另一方结婚前签署房产买卖协议,以财产付款首付并公司在银行贷款,结婚后用夫妻共有财产还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户下的,离异时该房产由彼此协议书解决。依前述要求不可以达成共识的,人民检察院能够裁定该房产归产权年限备案另一方,并未偿还的借款为产权年限备案另一方的本人负债。

彼此结婚后相互还款付款的账款以及相对性应资产升值一部分,离异时要依据婚姻法第39条首款要求的标准,由产权年限备案另一方对对方开展赔偿。这时,针对夫妇另一方结婚前选购的房子,即便结婚后夫妇相互还款的,离异时房子属于选购房子的另一方,对方只有获得必须的赔偿。

六、新婚姻法,以住房贷款的方法买的房子,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以住房贷款方法买的房屋产权所属是有多样性的。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彼此要以相互收益来还款贷款银行等额本息贷款的,因此只有评定该套房子的目前使用价值归属于夫妇相互全部。

针对房屋所有权的隔开,结合实际,切分夫妻共有财产,应当理应平等切分。依据生产制造、衣食住行的具体必须、资产的来源于等状况,由彼此协议书解决。依据在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要求了:“离异时彼此对并未获得使用权或是并未获得彻底使用权的房子有异议且商议不了的,人民检察院不适合裁定房屋产权的所属,理应依据具体情况裁定由被告方应用。”

但理应分二种状况有所差异:一要在结婚前,夫妇另一方在结婚前已付了购房款,那麼这一房屋毫无疑问是夫妇另一方结婚前财产。二要在结婚后,还款房子的住房贷款是由彼此相互付款的,理应属于彼此夫妻共同财产,按按揭贷款的金额切分。

房产纠纷调解起诉流程

房产纠纷调解起诉流程,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房产方面的纠纷的,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这时候就可以考虑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了,下面是房产纠纷调解起诉流程。

房产纠纷调解起诉流程1

一、房产纠纷诉讼流程

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二、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产纠纷调解起诉流程2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

6、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7、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2022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三、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房产纠纷调解起诉流程3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4、律师费各地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区别,可到当地咨询、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

下面是一些更具体的细节方面: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和开发商发生了纠纷,想通过人民法院解决,那他就应该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要求原告在起诉时指明谁是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所渭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对被告提出实体权利的要求;事实和理由是指提起诉讼的理由。

(3)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指该案件应属于人民法院办理,而不属于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办理;所谓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该案件应归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辖,而不是其他法院管辖。

购房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起诉进行审查,以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购房者的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其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告和被告取得了各自的诉讼地位,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

房产纠纷调解书

房产纠纷调解书,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针对于房产的纠纷是最为常见的,纠纷需要进行调解,调解需要签调解书,以下为大家分享房产纠纷调解书。

房产纠纷调解书1

原告马*,女,住北京市******

委托代理人:

被告XX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第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营业地: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马*与被告XX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xx年签订了一份《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0xx年x月x日,原告因支付房款与第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签订了一份《个人住房抵押合同》。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XX房地产有限公司于二0xx年x月x日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解除原告与第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签订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三、被告XX房地产有限公司于二0xx年xx月xx日前给付第三人贷款本金xxx万元。

四、被告XX房地产有限公司于二0xx年x月xx日前退还原告xxx万购房款。

五、被告XX房地产有限公司于二0xx年x月xx日前退还原告购房款xxx万元。

房产纠纷调解书2

房屋纠纷处理类型?

一、一般质量问题,开发商应保修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可拒绝收房并提出解除合同

《建筑法》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验收合格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标志,综合验收合格与规划验收合格则包括公共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整体验收,还包括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交付后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主张相同权利。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纠纷调解书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相关资料

本条款内容据实填写,特别是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是双方联系畅通的基础。当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通知变更为准。买受人为多人时,应约定所占产权的比例,并且指定一个或多个为联系人。

二、项目建设依据、销售依据

根据售楼现场公示内容认真核对,据实填写。建议双方在空白行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约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分摊土地的使用年限。

对于房屋纠纷处理类型有哪些文章里已经给大家写了出来,一般产生这种纠纷的原因都会出现在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开发商应该保修

如果开发商不保修的话,双方之间就会产生纠纷,导致没办法顺利的进行这件事情,与此同时,告诉了大家房屋纠纷调解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产纠纷调解书3

房产纠纷调解流程

1、申请。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调解内容属于调解所受理的范围;有调解申请、协议书或填写申请表;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发生纠纷案件的事实根据或证据。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职务,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邮编;申请调解的具体事实、理由和明确的要求事项;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证据包括房产所有证、土地使用证、租赁契约、换房协议及有关证件,购买房地产的合同书、公证书,建设中的联建合同,合作、合资合同及立项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

开工证及缴纳税费凭证,土地划拨、征地、租赁文件、出让、转让合同附图或有关补充协议;申请书应由申请人、单位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纠纷调解案受理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调解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书五日内就要进行受理登记,填写受理书。认为不符合条件的,调解办要电话或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如果是申请书不符合申请条件,调解办会通知当事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案件受理后,调解办会在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并将立案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双方填写调解协议书或在立案登记卷上双方签署同意调解意见。

3、调解办案人进行调查。调解办案人员根据申请调解的情况材料,进行调查、勘验、取证工作。为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注重证据,依据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解调。

纠纷当事双方在调解时可以互相对证,有权辩论,双方在互谅互让的条件下,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协议形成调解书。

4、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应写明的事项包括:双方当事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与产权关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住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争执焦点及责任,请求调解意思表示;

查证的事实及责任,达成协议的主要内容;费用的承担;调解书双方签字盖章,调解员签字盖章,调解办公室盖章。

房屋纠纷的调解协议书

房屋纠纷的调解协议书,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是会使用协议书的,而且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下面看看房屋纠纷的调解协议书及相关资料。

房屋纠纷的调解协议书1

侵权方: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受害方: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侵权事实与理由:

1、侵权方施占强与受害方乐建军、郑艳君夫妇从20xx年5月起,由于施占强修建房屋的事实两家成为正式的靠墙邻居关系。乐建军、郑艳君夫妇房屋位置位于四川省崇州市怀远镇泉水村2组114号。施占强修建房屋地址位于受害方房屋左手边;修建方式为靠墙修建。

2、侵权人施占强从20xx年5月分开始动土修建房屋;从动土之日起受害人房屋地基被松动房屋下沉受到伤害,开始裂缝;导致受害人152。7平米基础建筑面积的房屋整体受损。现房屋估价在45—50万元之间。

3、现就调解之日起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如下:

A、一楼厕所、卫生间、厨房、屋檐、卧室、前厅等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害;最厉害的.两处已经墙体整体裂缝、承重墙砖体破损;有多处地方已经透光。

B、二楼后房,前厅门道整体受损。

C、房屋不能在原基础承重墙体上继续修建;如要修建也得以施占强的的墙壁做为共墙来使用。

D、据鉴定机构咨询结果表明;房屋下沉时间最厉害的范围在新修建房屋一年左右;受害方在未来一年内房屋的受损程度无法预知;不排除有重大受损的可能。

E、由于施占强与受害方的房屋属于靠墙修建;之前受害方的排水空间被占用;排水成为双方的共同问题需要解决。

F、二楼阳光篷由于侵害方在修建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损害;化粪池由于侵害方的修建盖于地基之下。

就以上问题;受害方与侵权方多次协调未果。今在镇政府和村委的共同参与下达成以下调解内容:

1、由侵权人施占强一次性赔偿受害人乐建军、郑艳君由于房屋破损所带来的损失:万元;作为给受害方带来不便的损失和后期修补房屋时的费用。

2、由于侵权方施占强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乐建军夫妇房屋的相邻权已经成为事实;为解决双方今后房屋修建和共同排水防水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方案为;侵权方同意并承诺今后如果受害人修建或修复房屋时可以使用侵权人的墙体做为共墙修建和使用;同时排水、防水问题由侵权方承担。

3、由于地基下沉受害方后期房屋的受损程度具有不可预见性;如果以后房屋出现无法修复的状况;责任由侵权人承担。

4、今后受害人清理化粪池时,侵害方需要无条件配合。

本侵权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章后生效。由双方当事人、调解人各持一份。

房屋纠纷的调解协议书2

一、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相关资料

本条款内容据实填写,特别是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是双方联系畅通的基础。当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通知变更为准。买受人为多人时,应约定所占产权的比例,并且指定一个或多个为联系人。

二、项目建设依据、销售依据

根据售楼现场公示内容认真核对,据实填写。建议双方在空白行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约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分摊土地的使用年限。

三、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依据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商品房的位置、户型、面积、阳台等,本条款需注意的是:

1、预售期房的面积是预测面积,可能和产权登记面积存在误差,现售房屋的面积为实测面积,即产权登记面积。

2、建筑面积的约定应在附件二中对分摊的情况给予说明,依据测绘报告如实填写。明确参与分摊的部位名称、大致位置等,分摊方式是按比例分摊、协议分摊两种方式。

四、付款方式的约定

1、首付款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剩余房款的数额和贷款方式。

2、因买受人或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双方约定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3、出卖人为买受人贷款而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有关约定。

4、因非双方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约定,且不得排除解除合同的权力。本条款需注意的是买受人应当提前掌握贷款银行的贷款政策,确保自己符合贷款要求,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五、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处理主要是指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方式,在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时的处理办法。面积差异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约定。建议合同双方选择第二种处理方式即按法定原则处理面积差异。

六、交付条件

交付条件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2、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3、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上述条件为最低交付标准,双方还可就其它方面做出交付约定。

七、交接

1、通知。出卖人认为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书面通知书。

2、查验。买受人在接收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现场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交接单、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如果发现所交付的商品房和小区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修复整改或采取双方同意的其他处理方式。

如果买卖双方对所交付的商品房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签署交接单。如果买受人确认所交付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卖人也已确认买受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单。

4、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执行,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应进行明确约定,由物业公司进行查验交付,并向业主出具承接验收单。

八、房屋装修情况的约定

双方应就下列部位明确约定:外墙,内墙,顶棚,地面,门窗,厨房,卫生间,阳台,电梯等。对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考虑到实际施工中,装饰装修工程一般在主体封顶后实施,签订合同时所用材料的厂家没有确定,双方应就设备的技术标准、性能等通用标准进行约定。精装修的应详细约定。

九、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

基础设施,一般是指与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相配套的供水、供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道路、绿化等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是指与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相配套的教育、商业、服务、管理用房等建筑。双方应对基础设施的运行方式及违约责任做出详细约定,与该商品房有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时间不得晚于交付时间、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出卖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向买受人介绍会所、幼儿园、停车场等公共配套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对其名称、用途、面积、位置、运行方式、产权归属等做出约定。

十、关于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约定

根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买受人可自行交存,也可由出卖人代为交存,需提醒的是交存时限为房屋交付使用前。

十一、产权登记的约定

主要是分两部分,一是产权初始登记,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二是转移登记,双方申请办理可自行约定时限及违约责任,建议取得初始登记后120日内办结。

十二、前期物业服务的约定

前期主要是指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阶段,由出卖人公开选聘物业公司并经主管部门备案,买受人应对前期物业服务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和临时管理公约。买受人在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应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有逾期付款、逾期交付、产权登记延期、配套设施延期等,根据对等的原则,双方应按照违约责任约定赔付标准,赔付标准的约定注意双方对等原则。

十四、双方经协商设立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为了在买卖房屋后发生纠纷是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纠纷调解协议书时应注意要正确填写自己的相关资料,买卖房屋的位置、户型、面积等基本情况,在协议书中书写面积差异处理情况、交付的条件,以及以何种方式交接。当然最重要的是房产权的登记。

房屋纠纷的调解协议书3

房产案件是属于财产案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除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与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与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与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1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2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按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与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据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的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的话,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则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1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1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1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的,第1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后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以下事项,应该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与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内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与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的材料和法律文书应按照实际的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诉讼的过程中因为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的机构或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房产纠纷的诉讼费是按照争议金额来确定的,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现在大家应该知道房产纠纷诉讼费是如何交纳的吧。一般情况下,案件的诉讼费都是由起诉的原告先垫付,然后在案件判决之后再由败诉的一方较后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