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

qq745048485 2024-11-26 阅读:2

法律分析: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2、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4、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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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部门发文明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公益捐赠是造福社会的事业,而在当今社会中,有许多人、组织、企业都有固定捐赠的习惯,也为许多需要帮助的人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而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吧?今天就给大家搜集汇总2022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一、2022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也就是说,除了国务院另外发文规定可以全额税前扣除的情形外,个人进行公益性捐赠最高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30%的税前扣除,企业最高可以享受年度利润总额12%的税前扣除。

二、特殊情形——100%

1、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3、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4、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5、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6、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7、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8、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9、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0、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三、公益捐赠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实认为,通过2022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还是比较人性化的,比例也比较有利于捐赠人,相信大家也能看出国家对公益捐赠的认同和鼓励,想,这也是国家对公益的一份支持吧。

法律分析: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3、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4、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6、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

7、把钱全捐了也可能交税。如果不是属于全额扣除的话,只能扣除30%,剩下的70%是要交税的,也就是说,全捐了也要交税,这是税法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吧,主要是防范避税。

8、同一笔收入多次捐款是可以累计扣除的,不过一般得在申报纳税之前已经实际捐出,已交了税再捐款如何退税,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