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情。打架,如果受到伤害,会使很多人伤心,老师会因为此自责没管好我们,爸妈也因此伤心。
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打架而受伤。有的都因为打架被别人用笔弄瞎自己的眼睛,让瞎眼睛的人失去了光明。让他看不见自己的父母。看不到地球上美丽和茂盛的
花草树木。也因此自己的成绩会不断地下降。有的还因此打架把腿弄断了,这对父母和老师也一样会很自责,伤心。这对以后的成长是很有害的,不能单独行动。都
要坐在轮椅上。是多么的痛苦。不是坐在沙发上就是坐在轮椅上。做什么事都不方便,简直是生不如死,比活着还痛苦。有的还因为打架被别人推倒海里,就这样,
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这是多么的悲哀。
打架也是可以控制的,只要大家的心胸宽广就都能像好朋友一样。地球中的每一对人都是可以成为一对好朋友。老师说过上课我们不听讲,是要被骂的,上课的时候
我就是你们的老师,下课之后,我就是你们的朋友。只要大家都遵守纪律,打架是可以避免的。老师曾经千叮万嘱即使别人把你打的只剩一口气,也不能还手,马上
告诉老师或家长,他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打架时一件很可怕的事,希望大家以后可以杜绝打架。让地球成为一个文明的地球。
尊敬的学校政教处老师:
非常抱歉地向您递交我打架斗殴的检讨书,我如今深刻地体会到我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特此做深深的检讨,已经向因为我此次打架事件影响的老师与同学做深刻的忏悔,跟大家说一声抱歉。
关于我此次校园打架斗殴行为,起因是由于高三2班的郑同学课间到我班玩,而期间跟我在言语上起了争执。并且郑同学的行为表现过于傲慢与嚣张,这激起了我在内多位同学的不满情绪,于是约定放学之后校外打架。不料在下午第三课结束之后,我又与郑同学碰面,并且又发生了争执,并且进行拉扯郑同学脸部造成轻微瘀伤,此次打架事件的发生经过,具体的情况就是这样。
对于此次我的错误:我深刻的认识到我错了,是彻彻底底的错了。打架、斗殴是多么严重的违纪违规,甚至是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发生在一个高中生身上,这对于我自身的成长以及学校的声誉都是严重的损害。此外,我也意识到自己在这次打架行为当中显得过于冲动,情绪容易失去控制,这也跟自己的性格不好,容易暴躁有关。还有是自己的不成熟。
如今我痛定思痛,决心根据此次错误暴露出的种种自身的不足,下定决心要好好加以改正,重新争取做一名好学生的机会。
第一,由于此次错误发生的起因是我的不冷静以及暴躁脾气。我决心在今后学习生活当中,认真听一些心理辅导课堂,培养自己克制冷静的性格,从根本上、思想上杜绝此类错误的发生。
第二,充分认识打架行为的严重性,时时刻刻给予自己足够警觉。我的此次打架行为,给班级给学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冲击,也给我的父母增添烦愁。我真的觉得愧对老师、愧对父母。打架是不对的,而且是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发誓不再使用暴力。
第三,此次错误也严重影响我的同学关系。在今后生活中我要努力处理好周边班级同学的关系,做一个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人。
尊敬的学校政教处老师,今后此次惨痛教训,我已经从事件中深深体会到改善自己品行的重要性。我一定要从此次错误中吸取教训,并承诺做一名好学生,在即将到来的高考中拿出好成绩回报母校。
此致:
非常抱歉!
打架斗殴的危害和后果分析如下:
1、打架斗殴既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打架斗殴一旦发生,即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带来破坏,并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2、严重影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害者以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所以打架斗殴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受害者身体的损伤,遭受伤痛的折磨,甚至造成残疾。生命是平等的,你的生命与健康与同学们和老师的同样重要。
3、给加害人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可以说:以损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目的的打架斗殴行为是一种最昂贵的消费行为。为此花上成千上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不是什么希奇事,花钱如流水。
4、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架斗殴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参考资料:聚众斗殴罪_百度百科
打架斗殴是校园内的一大公害,是在校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表现之一。打架斗殴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妨碍内部团结,不利于优良校风和学风的建设,破坏大学生成才的优良环境,损害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声誉。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由于未成年人有较强的好强心理、尤其是男性未成年人,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感。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会对是非辨别能力不强的未成年人产生极大的诱惑性和腐蚀,一些相对弱小的未成年人为了不受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欺负,也往往加入打架斗殴的行列,进而发展成为一个小群体,通过这个群体,每一个群体中的未成年人有了一种“安全感”。同时,他们又会依靠这个小团体大胆地实施其他的不良行为。这种欲望的膨胀,往往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我国,以下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分别对你所述的根据后果情节不同分别使用的法条请对应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5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问题
1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易区分:一是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二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区别两者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如果行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无论是否造成死亡结果,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只具有非法的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则无论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都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此外,应注意以下三种特殊情况的处理:⑴对于突然实施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不确定或者顾他人死伤的,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伤害结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杀人罪;⑵因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除了明显具有杀人故意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定罪;⑶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确实无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着疑罪从宽的原则处理。
2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虽然没有杀人的故意却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故意伤害行为引起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不仅无杀人的故意,而且也无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死亡结果的发生完全是过失行为造成的。
3对于伤害程度的认定,应注意把受伤当时的伤势和治疗后的结果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当时情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