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做了,怎么股权转让,基数是算净资产还是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计算
急急急,急求法律专家、会计专家!!!!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净资产
股权转让的净资产份额,或者股权转让的净资产金额有什么不同
税务机关按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价格并补税合理吗
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
Q1:公司不做了,怎么股权转让,基数是算净资产还是注册资本
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公司,从公允性上讲,以公司净资产折算股权价值。
Q2:股权转让价格如何计算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第四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第五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常见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Q3:急急急,急求法律专家、会计专家!!!!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净资产
不会的,工商没有强制权。
Q4:股权转让的净资产份额,或者股权转让的净资产金额有什么不同
按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原值后的余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Q5:税务机关按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价格并补税合理吗
可能不合理,但合法。资产评估后,转让价高于净资产的按转让价计税,低于的按评估价计税。没有评估私自转让的税务机关怎么样认定你们转让合同的真实性呢?
Q6: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
根据公司净资产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是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在数量上等于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以后的余额。用会计等式表示为: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所有者权益包括:投入资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净资产是所有者权益,反映企业股东权益和信用风险的大小,只包括有形资产在内。至于企业信誉、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这里不参与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是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在数量上等于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以后的余额。用会计等式表示为: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所有者权益包括:投入资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股权转让净资产的计算方式:一般是以用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股权的价格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也可请会计机构或评估机构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净资产份额计算: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每股净资产*所持股份数量。
或者: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总股数。
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所有者权益。
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对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何判定、何为正当理由、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何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分别在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予以明确。
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bai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