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学生不写作业老师体罚学生当然违法,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老师打学生严重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这个问题不算违法。2.老师布置作业,其目的是提高和巩固知识是老师的职责所在。3.但可以向老师提建议,作业不要布置得那么多,是可以的,完全没问题。布置作业是不犯法的,不过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的,布置作业是不犯法的,不过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的,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以浙江省为例,教育厅一直在出台政策限制作业过多的情况。《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指导思想方面指出:“全面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机结合,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且,在其附件中指出了3项增加负担的行为:
1.小学低年级语文听读作业。有的低段教师布置课文或经典诗文诵读作业,篇目偏多,字数过多,有的还要求家长陪听并签字。
2.小学低年级语文听记作业。有的学校布置低年级孩子讲故事给家长听,并要求家长把故事记下来,孩子讲了十分钟,家长可能要写三四千字。
3.数学拓展作业。很多数学拓展作业就是奥数题,对多数孩子来说难度太大,有的题目文化程度很高的家长一时也难以解答。
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要分情况。罚抄手段程度适当,一般不犯法。如果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依据教师法,一般会被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特严重,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体罚学生,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
如果教师对学生采取罚站、罚跪、揪着耳朵拽出教室、放学不让回家、罚写作业几十遍甚至上百遍等措施,严重伤害学生、幼儿身体健康的,也应属于法律禁止的“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教师偶尔轻微体罚学生、没有后果且经教育改正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如果老师让学生写的作业过多,这种情况算是变相体罚。体罚是指超出了学生承受能力的,恶意的对学生进行处罚。错题罚写3-5遍就不少了,让学生加强记忆就可以了,让抄写数十遍上百遍属于恶意的。举报了,上级部门会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