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则是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车船税和船舶吨税两者区别如下:
1、针对对象不同
车船税和船舶吨税的最大区别在于车船税只针对国内的汽车和船舶,而船舶吨税则是针对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
2、单位税额不同
一般9座以下乘用车的车船税是按排量征收的,而船舶税一般是按吨位收的(游艇则是按船体长度收的)。
3、税证目的不同
车船税是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船舶吨税则是海关代为对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税。其征收税款主要用于港口建设维护及海上干线公用航标的建设维护。
车船税到底是什么税
首先国家对车船税的定义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们从定义上看车船税是财产税的一种,也就是只要你拥有了车子这个财产就得给它缴纳税,跟你是否使用它上路与否,没有半毛线关系。但说它是财产税也能牵强,现阶段征收车船税是按排量来征收,又跟车子的'价值无关,要知道相同排量的车子,价格也会相差很大,而且进口与国产的价格就有天壤之别。
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第九条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一)应纳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船舶;
(二)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三)吨税执照期满后二十四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四)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五)捕捞、养殖渔船;
(六)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七)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八)警用船舶;
(九)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两者针对的对象不一样,车船税只针对国内的汽车和船舶,船舶吨税是针对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船舶吨税是海关代为对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税。其征收税款主要用于港口建设维护及海上干线公用航标的建设维护。
车船税: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一种税,由税务部门征收。
船舶吨税: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的一种税,由海关征收。
车船税也就是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车船税计税依据为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如下: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法律主观:
货车应当缴纳车船使用税。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客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明;(二)车辆价格证明;(三)车辆合格证明;(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什么是车船税与车船使用税
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拖拉机;(三)捕捞、养殖渔船;(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警用车船;(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什么是车船使用税?
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或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和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船、非机动车船,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建国以来,政务院于1951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车船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1973年简化税制后,把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这种税并入了工商税,对个人和外侨以及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车船则继续征收。1984年国有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时,确定对企业恢复征收这个税,同时考虑到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名不太确切,故定名为车船使用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征收车船使用税,有利于运用税收杠杆促进加强对车船的管理和使用,减少盲目购置车船;有利于调节收入;有利于为建立地方税体制,实行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什么是车船税与车船使用税@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