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第三条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第四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执业实行行业自律。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第七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第八条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第三章律师执业许可程序第十条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执业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第十二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第十三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征求申请执业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实。
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不准予执业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律师执业活动和律师管理工作。第三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律师的合法权益。
律师应当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律师法律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和保障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制定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扶持保障政策。第五条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第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奖惩制度和诚信信息的记录、通报、公示制度。第二章律师执业许可第七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第八条律师执业证书是律师依法获准执业的有效证件,除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和吊销。
律师因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服刑或者执行缓刑期间,应当停止履行律师职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收回其执业证书。刑期届满后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恢复执业。第九条律师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当通过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向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注销律师执业申请,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律师不主动申请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其三十日内提出注销申请;逾期未申请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注销。第三章律师事务所第十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在申请设立许可前通过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向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办理名称检索。第十一条鼓励律师、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业务。在经济欠发达的县(市)设立律师事务所或者分支机构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适当放宽设立条件。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应当依法处理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并对章程、合伙协议作出相应修改,按照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和许可程序的规定申请变更。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对原律师事务所进行变更或者注销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新律师事务所的,应当依法处理相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申请材料,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三十日内,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律师事务所不公告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
律师事务所自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重大疑难和群体性案件的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规范受理程序,指导监督律师依法办理重大疑难和群体性案件。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及时受理、查处、纠正本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调处律师在执业中与委托人之间的纠纷。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办业务的案卷和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律师事务所合并、分立的,其业务档案由合并、分立后的律师事务所承接。律师事务所注销的,其业务档案应当移交同级档案馆。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辅助人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教育引导律师依法、规范承办业务。
律师事务所不得为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辅助人员违法开展法律服务提供便利。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参加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次,实施奖惩,建立律师执业档案。
律师事务所分所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应当提交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材料。
分所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分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抄送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法律主观:
广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的材料是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登记表,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银行账号已注销等文件,申请的时间是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关于广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一、广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1.《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登记表》; 2.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公章、财务章已收缴; 3.清算报告; 4.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税务已注销; 5.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银行账号已注销; 6.律师事务所执业证许可证正、副本,全体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二、广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三、广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1月19日修订)第三十条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对原律师事务所进行变更或者注销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自行依法处理好相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后,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申请材料,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清算义务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后,可以直接报原审核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合伙人承担。律师事务所被注销的,其业务档案、财务账簿、本所印章的移管、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办理律师事务所注销手续的时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司法机关提交办理业务申请之后,所涉及到的业务档案和财务账本,这些都是需要进行移交和处置的。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A.广东省保育员职业资格证有机构给带办的吗
广东省的保育员职业资格证是有机构给代办的,
B. 2020年广东司法考试有哪些科目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报考律师资格证需要考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版合知识。包括: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C.我在广东考的职业资格证书(评茶师)是省哪个单位发证的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中心都可以办
D.广东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还要备案吗
广东省
广东省法律执法
执业资格证,当然要备案
其他省份的也不例外
E.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使用。江西省吉安市的C证能在广东省的放宽条件地区使用么详见补充问题,求助大神
根据司法部的批复精神,c证只能在原报考所在地执业。以下是批复。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3]4号
新疆***尔自治区司法厅:
你厅《关于2011年我区达到司法考试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人员申请律师执业有无区域限制问题的请示》(新司请[2011] 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应当在其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律师执业。在本批复发布之日前,已经被许可在其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从事律师执业的取得C证人员,可以在现执业地的县(市、区)律师执业机构继续执业。
此复。
F.拥有广东省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拿教师资格证书吗--急急急
有“教师资格证书”,请问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书”?你是指增项吗?
G.广东省户籍
你好,目前只有深圳户籍才能办理赴香港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
以下是入户深圳的条件和要求:
对符合深圳招调工规定条件,且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以上的下列条件之一的拟招调人员,可以由代理机构代理办理个人招调手续:
(一)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紧缺急需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二)深圳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同时取得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三)在市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或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主办行业部门授予“深圳市**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
(四)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的;
(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六)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七)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负责)人;
(八)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
(九)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上;
(十)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属技术技能招调入户条件,第(七)项至第(十)项属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第一款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连续3年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以下是办理赴香港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的程序和相关费用:
深圳户籍居民办理赴香港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本市常住户籍居民。
二、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个人赴香港旅游申请表》,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一张(规格为48mmX33mm,贴在申请表上)。
(二)首次申请、换发及补发通行证的,须提交经省厅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遗失补发的,提交书面遗失申明。对外省、市居民户口已迁入我市或我市户籍居民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尚未取得我市签发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回执申请。
(三)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四)属代办申请的,被委托人须在申请表中“被委托人签名”栏签名。
(五)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一)首次申请、换发、补发通行证并办理一年多次赴香港个人旅游签注,以及持有效通行证首次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旅游签注的,由申请人本人到各受理点申请(须现场摄像),但已满60周岁的可由其子女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未满18周岁的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申请或代为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及代为摄像。
(二)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旅游签注的,可由他人代为申请。
(三)受理地点: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及梅林办证大厅(位于梅林路及凯丰路交汇路口)。
四、签注种类
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五、办结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加签: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 100元
多次有效签注每项次100元
H.谁可以拿到广东省的职业资格证书
可以的,广东省的广州可以报考
在广州电工培训贴吧。
I.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报名人数创新高,你觉得原因是什么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行。此次法考客观题考试在30个省区市等地区设置了296个考区、566个考点,将近70万名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报名考试人数最多的是广东省,为56364人;并且受疫情形势影响,新疆***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延迟考试。据司法部消息获悉,今年考试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同比去年增长16.8%。
J.广东省有职业资格证书对高职高考有什么用处
高职高考在广东叫做“3+证书”考试,必须要有一门职业资格证书和参加语数英三科的考试。
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一般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