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之一客体包括的范围可以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归纳为哪几种)

qq745048485 2024-11-27 阅读:3

主体就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某个人、单位、组织。

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之一客体包括的范围可以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归纳为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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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是指经济活动中的某个事项。

内容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人对某个事项所规定的具体内容。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调整经济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扩展资料: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纵向经济关系,但对横向经济关系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采取的手段既有惩罚性的,也有补偿性的,既有鼓励类的,也有禁止、限制类的,体现了明显的综合调整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十分广泛.概括起来,可分为三大类:

1.物,亦称有体物。这是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行为。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过一行为与完成一定的工作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的经济效果,后者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3.智力成果。这是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如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等.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此外,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权利亦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本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但是,当某种权利成为另一权利的对象时,该权利就成为客体的组成部分.如: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土地,但是,当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出让和转让法律关系中成为这一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时,土地使用权就构成该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1、物

物是指人们支配和用来满足某种需要的具有使用价值的实物。物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有一定的限制。

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事实上和法律上能够控制和支配的,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允许进入经济法律关系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客观存在。

从具体实践上看,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和产品资料。

2、行为

经济行为,是进行经济活动,能发生一定经济后果的行为。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经济行为,是引起经济权利、义务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经济活动。

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经济行为,是经济权利(权力)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作为或不作为。相互对应的经济权利(权力)和义务,通过这种行为的实施而同时得以实现。

由于国家经济职能的变化和民事关系的异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经济活动,形成了民事关系以外的新型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行为,它既包括经济组织等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包括国家和国家机关的经济行为。

3、智力成果

是指人们创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脑力劳动成果。此外,经济权利亦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当某种经济权利成为另一经济权利的对象时,该经济权利就成为客体的组成部分。

对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也可以按照其形式分为有形客体和无形客体,物属于有形的客体,而行为和智力成果并称为无形客体。

根据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经济行为和非物质财富以及一些新时期出现的新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没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活动就失去了意义,权利义务也就失去了目标。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有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权利。

扩展资料

经济法律关系作为许多法律关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点之外,还有其本身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3.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