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数不同。
个人盗窃一般是指一人作案,团伙盗窃一般是三人以上可以认定为团伙犯罪。
相关条例: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六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2、量刑不同。
个人盗窃一般数额较小,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条例:
《社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团伙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条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2014年4月份,莱芜某金属厂职工杜某窜至莱芜市钢城区“云星网吧”,趁网吧管理员葛某睡觉之际偷盗现金、手机等,涉案价值2000多元,为此,杜某换来了一年多牢狱生活。
2014年4月5日,杜某窜至莱芜市钢城区“云星网吧”,于2014年4月6日凌晨3时许,趁网吧管理员葛某睡觉之际,将网吧吧台抽屉内的现金1900余元和一部0PP0R831T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0PP0手机价值779元。杜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14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莱芜市看守所。
据介绍,杜某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2007年9月25日杜某因犯盗窃罪被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09年11月12日因犯盗窃罪被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12年4月9日因犯盗窃罪被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钢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男子流窜网吧偷盗获刑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
主要区分标志是在盗窃金额和次数,如果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就涉嫌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不一样。涉嫌盗窃是指没有审判前所有的人涉嫌犯罪。如果怀疑盗窃,经过法院审判前都是涉嫌盗窃。盗窃就是已经有了犯罪证据,才能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若不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给予盗窃违法分子处以5-15日行政拘留,以及500-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但对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明显是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