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说起补充养老金,究竟什么是补充养老金哪,在学术上,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俗的说补充养老保险就是不强迫缴纳的,提高员工养老待遇的养老保险。我们平时说的养老保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其强制缴纳是与补充养老保险的显著的区别,包括缴纳比例、方式都有严格限制。补充养老保险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必要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职工离退休后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实行补充保险则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明显地改善和提高职工离退休后的生活待遇。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在我国,补充养老金指的就是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这两者是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企业年金是指是指企业及其职工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它属于团体寿险的一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中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三层次中的核心部分。国家多年来通过多途径多方面提出,鼓励企业建立三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申领补充养老金的手续: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2)出国、出境定居并办理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死亡的。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分配方案办理个人账户调整手续,确定个人的补充养老金。
养老补充保险是指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个人或企业为参保人缴纳额外的退休金保险费用。
养老补充保险主要是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缺陷,提供更全面的退休生活保障。根据养老补充保险的不同形式,参保人可以获得额外的养老金、领取一次性退休金或者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待遇等。养老补充保险既可以由个人自愿缴纳,也可以由企业为员工代缴。
养老补充保险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可以提高退休人群的经济保障水平,降低养老风险,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就业和消费需求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