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一、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产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三)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对于债务官司诉讼费的计算公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对于诉讼费计算公式可参考下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一、诉讼费缴费须知(一)财产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标的金额计算方法 1万以下 50元/件 1万-10万 2.5%-200元 10万-20万 2%+300元 20万-50万 1.5%+1300元 50万-100万 1%+3800元 100万-200万 0.9%+4800元 200万-500万 0.8%+6800元 500万-1000万 0.7%+11800元 1000万-2021万 0.6%+20210元 2021万以上 0.5%+41800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离婚一般情况 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 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0.5%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一般情况 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超过10万元的部分 0.5%(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五)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收费标准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商标、专利行政案件 100元其他行政案件 50元(六)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没有执行金额的 50元至500元 1万元以下 50元 1万-50万 1.5%-100元 50万-500万 1%+2021元 500万-1000万 0.5%+20210元 1000万以上 0.1%+67400元(七)诉讼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 30元 1000元-10万元 1%+20元 10万-89.6万元 0.5%+520元 89.6万元以上 5000元(八)其他类型案件: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申请公示催告 100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400元申请破产依照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诉讼费用速算公式(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1万元以下每件50元; 1万元—10万元×0.025-200元; 10万元—20万元×0.02+300元; 20万元—50万元×0.015+1300元; 50万元—100万元×0.01+3800元; 100万元—200万元×0.009+4800元; 200万元—500万元×0.008+6800元; 500万元—1000万元×0.007+11800元; 1000万元—2021万元×0.006+20210元; 2021万元以上×0.005+41800元。(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案件,每件交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需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10万元以上的,按0.5%交纳。即: 5万元以下每件500元。 5-10万元×1%+500元。 10万元以上×0.5%+10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上述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专利行政案件和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7.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三)申请费 1.执行费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有执行金额的: 1万元以下每件50元; 1万元—50万元×0.015-100元; 50万元—500万元×0.01+2021元; 500万元—1000万元×0.005+20210元; 1000万元以上×0.001+67400元。 2.财产保全费 1千元以下每件30元; 1千元—10万元×0.01+20元; 10万元以上×0.005+520元,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3.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标准的1/3交纳。 4.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5.申请破产,根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法律主观: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受理费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因此,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有的仅几百元,有的高达几十万元。对诉讼费用的缴纳,法律有明确的、严格的规定。在此,为您提供一种速算公式:财产数额速算公式1万元以下50元/件1万元至10万元×0.025-20010万元至20万元×0.02+300元20万元至50万元×0.015+1300元50万元至100万元×0.01+3800元100万元至200万元×0.009+4800元200万元至500万元×0.008+6800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0.007+11800元1000万元至2021万元×0.006+20210元超过2021万元×0.005+41800元例如:您要打的官司是李四向您借了25万元,您起诉要求他还钱,您需要缴纳的诉讼费是:202100×0.015+1300=5050元。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具体收费办法如下:(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缴纳诉讼费。(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缴纳100元至500元。(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缴纳500元至l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缴纳。(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缴纳1000元。(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缴纳10元;(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l00元。申请费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两类0.申请执行费和财产保全费。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l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l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l.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l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1千元以下30元/件1千至10万元x0.01+2010万元以上x0.005+52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的缴纳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必须在接到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诉讼费。需要提醒您的是,这笔钱您仅是预缴,到底由谁承担,等官司打完后法院自然会作出裁决。如果您执意不按照法律规定如期缴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得到审理。同理,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和方式。
法律客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分析: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