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即法官----法庭审理的组织者、指挥者。
书记员------负责法庭记录工作。
法警--------负责维护法庭秩序、传递证据及法庭安全。
原告------起诉要求法院解决问题的人员,在法庭上要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被告-------被起诉人,在法庭上想方设法说明自己是无过错无责任的;
代理人-----受原告或被告之托帮忙原告或被告讲话的人。
证人------知道案件情况,由一方当事人申请出庭,在法庭上陈述案件事实的人。
民国各级审判机关,视事务繁简,设民庭与刑庭各一或各几个,每庭设庭长一人、推事若干人,担任审判职务。庭长是各业务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属于法院的中层领导。
庭长职责:
一、庭长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庭工作,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全庭同志完成本庭各项任务。
二、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严守案件审限,检查、督促本庭人员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保证不出假案,力争不办错案。
三、带领全庭人员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好本庭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性意见。
五、副庭长协助庭长履行上述职责,搞好本庭工作。
扩展资料:
法庭庭长与审判长区别:
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而庭长是一种固定职位。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庭长
审判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除简单案件依法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外,一般应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
《法官法》第二条给出法官的定义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审判员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员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条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第二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第二十七条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百度百科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是在现代国家中职掌审判、解决争议、解释法律、执行司法权的机关。
负责审理人与人、人民与政府或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争议,并作出判决。随各国采取法律制度的不同,法院也有不同的架构。一般来说,法院以追求正义和公平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