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的委员共1200人,分别由四个组别各300人组成,包括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及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
当中,有60名委员由六大宗教界提名产生,以及96名的政界当然委员。实际上要由选举产生的委员是1044名,但有278人无对手自动当选。
产生选举委员的办法,分别由各界别根据民主、开放的原则制定。当中有界别如基督教选择了普选;也有界别只以内部协商产生。
另外,各界别分组获分派的委员数目不同,如乡议局、劳工界、社会福利界、渔农界、体育、演艺和文化及出版界、均是大界别,各有60名委员。
至于教育界
、法律界、会计界、医学界
、卫生服务界
、工程界、建筑和测量及都市规划界等专业界别,则每界别均是30人
1996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在香港主权移交半年多前举行。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北京成立,统筹特区成立的准备工作。1996年10月,行政长官选举开始接受报名,共有31名人报名。11月,筹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主任委员会议对报名人进行审查,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共有8位,包括4名热门候选人李福善、董建华、杨铁梁及吴光正,以及其馀四位知名度甚低候选人杜森、区玉麟、蔡正矩及余汉彪。罗德丞亦曾表示有意参选,但未有报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成立,由40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成员主要为政界及商界人士。1996年11月15日,政府推选委员会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第一次会议,并对首任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进行提名。投票在下午3时20分开始,历时1小时。结果选出3名获得超过50名推委提名的候选人,包括董建华、杨铁梁及吴光正。
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上进行行政长官选举,由400位推选委员会委员选出首任行政长官。结果董建华以320票当选,杨铁梁及吴光正分别取得42票和36票,12月16日被中国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据今日消息,第五届香港特首选举候选人已经确定,分别是曾俊华、胡国兴、林郑月娥成为此次选举的候选人。
参选条件:
据香港基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年满40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
候选人提名表格须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提名,每名选举委员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选人。
最终的选举将于3月26日开始,由1500名委员选举产生,最后上报任命,即可成为香港特首。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扩展资料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