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是可以在15分钟之内办好的。具体情况是:
1、领临时身份证,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那么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需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临时身份证的办理;
2、简化手续,目前公安局推出了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就包含了,大幅缩短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间的这一个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开展临时居民身份证在基层派出所现场制发工作,把临时身份证的申领流程简化成当场受理、现场制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当天制作、发放。
【法律依据】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八十二条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当天制作、发放。
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1.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材料
(1)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现场打印并填写)
(2)户口本: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请人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户籍民警开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凭证丢失的可在派出所现场补领)
3.临时身份证的受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准备的资料至户籍地派出所现场递交资料。
(1)资料审核
1.户籍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居民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2.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3.审核通过后告知申领人凭《居民户口本》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领取证件时间。同时,告知申领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2)取证
申请人凭借户口本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临时身份证。
4.办理临时身份证费用
临时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1、如果是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加快的,只需要4-5天时间就能领取.因为办理身份证分以下两种办理。
2、第一种是加快办理,只需要4-5天时间就可以到派出所去领取,因为加快办理,是由EMS快递送达.但收费要贵些。
3、第二种是普遍通办理,是由邮政普通平邮送到办理派出所,需要7-10天时间,才能领身份证。这种收费就便宜些了.如果是异地办理身份证,时间就更长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核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公治[2003]148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非接触式集成电路技术、密码技术、防伪膜和辟线等印刷技术,使用了改性聚脂等环保材料,制作成本大幅度提高,四此,同意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居民自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四、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临时身份证办理一般当场可以办理好,最长不超过3天时间;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本人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等资料进行办理,需要缴纳工本费10元。
临时身份证办理,是需要当事人或者代为办理人员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本人小一寸黑白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相关部门核对资料无误给予当场办理临时身份证(部分地区办理流程慢的3天内给予),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缴纳工本10元,有效期只有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