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警,提供相关欠款证据、对方的基本信息。
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步骤如下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报警。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警方会进行调解不会立案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上门抓老赖
法院会上门抓老赖是在经过强制执行并且执法人员劝说后,老赖仍不履行,这时候才可以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要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定罪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存在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所谓“生效裁判”是指已经超过法定上诉期限而没有上诉的判决和裁定以及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
2、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果;
3、有能力还钱而拒不还钱;
4、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
老赖不怕法院强制执行有两种原因:
一种是确实没钱还款,名下没有任何资产的,也只能硬着头皮做老赖。法院对这种也无可奈何,就算去申请强制执行了也没用,毕竟欠钱不还只属于民事纠纷,又不会说不还钱就抓去坐牢。
一种是失信惩戒对其构不成影响,像有的老赖又不要出国,也不要去贷款办信用卡,整天就两点一线家里、单位,子女有收入,住的房子不是自己的,就算是老赖也有房子住有钱花,反正名下没资产执行就无所谓了。
老赖是不是过了两年就没事了?
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拒不执行的,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同时上传到征信中心,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很多老赖过了2年就从法院下线了,但是并不表示就解除失信了。
征信上的强制执行记录只要一直没还款就一直会存在,所以就算在法院查不到失信名单,老赖还是处于失信状态,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才能解除。
不过注意强制执行有效期只有2年,就算老赖没有钱还款,也要去申请强制性执行,只要申请了就永久有效的。总有能等到老赖有钱有资产的那一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提供相关欠款证据、对方的基本信息。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可以报警,提供相关欠款证据、对方的基本信息。
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步骤如下: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对老赖没预防住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最好
通过法律的手段合法的解决是遇到老赖不还钱最好的解决办法,通过法律手段合法解决老赖不还钱的难题,需要一些前提,这都是你需要做的工作。借钱时需要明确还钱的时间与不还钱的反制措施,这样在起诉时就会很容易胜诉,然后通过反制措施获得赔偿。如果反制措施没有很好的作用,那么就需要你自己来搜集一些老赖的各种经济数据,通过这些经济线索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
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
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
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
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8、出借人不得将利息算入本金中谋取高额利息,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的,借款人只返还本金。
9、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有可能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