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7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7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2022年国企年终奖通常发放时间
一、年终奖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
二、我从人社部门了解到,考虑到传统习惯,大多数企业年底都会给员工发年终奖。常理来说也应该年前发放,不然怎么叫年终奖啊。原因很简单,年关将近,双薪、年终奖、分红,是很多人盼望过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终奖当然皆大欢喜。所以大部分发年终奖的企业,都会在这时候发。
首先,说到年终奖,作为员工,我们都或多或少地会兴奋,毕竟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是关于年终奖,我们国家并没有什么法律法规来说明企业一定要发放。企业至所以发放年终奖,那是对我们员工辛苦一年工作的肯定,同时对我们有一种激励作用。但是这边给大家说明一下国家对年终奖并无特别规定。年终奖一般是企业根据公司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的一种激励措施。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的,公司可以不发放。但是大部分公司都会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以资鼓励。
三、年关将近,双薪、年终奖、花红,是很多人盼望过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终奖当然皆大欢喜,可有些员工却因为发放年终奖时已经离职或跳槽而不能拿到年终奖,有些公司为了留住员工而推迟发放年终奖。那么这些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法律专家指出,虽然无法找到关于“年终奖推迟发放不合法”的直接法律规定,但只要公司违背承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文件,推迟发放年终奖肯定不合法。此外,“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
四、那么假如打算离职了,今年的年终奖还能不能拿的到呢?法律并没有对企业发放年终奖做出强制规定。年终奖发多少一般不在劳动合同中体现,根据约定俗成来发放。假如有些企业真的是在口头上、合同上具体列明年终奖发放的时间和数额,最后又没有实现,这些企业最多就是违约,但不违法。但如果拖发应年底发放的绩效工资就是违法的。
五、就如何发放年终奖,专家指出,一方面,对于在过去一年里作过贡献的员工,不论是否离岗或将要“跳槽”,用人单位都不能回避、拖延、克扣发放;另一方面,对于在岗期间没有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年终奖也不是人人都有份、搞平均主义的“大锅饭”。
如何判断“是否做出贡献”的标准,应当公平、公正地确定,对于已离岗职工的年终奖,可以通过与仍“在册”的同岗位员工相类比确定全年应得奖金数,然后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
什么样的公司发年终奖啊?发多少?大概一个月的工资?1、什么叫年终奖?
年终奖是老板给予员工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年终奖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
2、每家公司都会发年终奖吗??
劳动保障法规是没有规定企业必须发年终奖的。现金奖励是企业的一种激励员工的措施,如果企业没有就奖励的方法,尺度和形式和员工达成协议,则,奖金发放的主动权在资方。
如果企业硬是不发,你是没有办法的,更不用说是那什么规定来逼它发。
至于什么条件可以发,则有企业自己定,有的是做满一年,有的则赶上就有。不过,多数企业为了公平期间,如果你没有做满一年,你的年终奖的额度是与你工作满的月份数成正比。
总的来说,年终奖发是人情(激励),不发是道理,哈哈。看你运气啦。
3、是不是每个企业都会有年终双薪奖金的?
从理论上来讲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但是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年终双薪是第13个月工资,有关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支付13个月工资。年终双薪发放的是工资,它的发放数额、发放时间都是确定的,年终双薪的决定因素是年底时员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应获得固定一笔收入。
年终奖则是一种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超额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员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且具体金额的弹性较大。
4、什么是员工年终奖
年终奖是老板给予员工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年终奖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
5、公司发年终奖,是看什么来分配考核的?
很多公司都将年终奖作为成本或负担,这样的结局是“双输”
人力资源的激励与惩罚手段要分开使用,年终奖金是正向激励导向的部分:
第一、企业制定年度激励计划要从年度绩效目标入手核算出合理的年度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是奖优用的,在企业实现目标的同时,员工获得应有的业绩奖金。
第二、如果没有激励计划,建议适当平均化,如果企业效益好,整体高一些,效益差,整体低一些。不要拉开很大差距,没有依据的拉开差距是比较危险的。同时跟进与员工的沟通十分重要。如果只是到了年底为发奖金而发奖金,一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被动。
把年终奖金看作成本或负担,关键还是观念上没有真正意识到人力资源的价值和作用,在激励的问题上没有系统化思考,在操作上简单化处理的结果。要改变这种局面,要从根本上入手:
第一、要像看待企业经营计划一样认真的看待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绩效;
第二、对员工的激励问题思考要像产品设计方案一样慎之又慎;
关于年终奖的调查第三、对待年度业绩评价和激励兑现要像对待客户合同一样严肃。
年终奖是为了对做出高绩效的员工进行奖励,工资是对员工日常工作的一种回报体现,两者在使用上定位一定要清楚,不要混在一起。这个问题在激励系统中称为付薪理念问题,是经常会被忽视的,但却是最最核心的问题。
1、固定工资体现岗位日常工作对于企业的价值;
2、年度绩效奖金体现高绩效工作对于公司年度业绩提供的贡献;
3、对于另一些有潜质的人员,公司要付的是为其个人能力和未来发展的一部分津贴方式。称之为为个人付薪。
普通员工一般可以得到1500元至3000元的年终奖。至于线长获得年终奖更高,达到3000元到6000元之间。
【拓展资料】
富士康是我国最大的工厂之一,富士康员工数量将近70万,不少人想着过完年也去富士康工作。不过去富士康工作之前,先了解下富士康的待遇情况,无疑更加好。比如说富士康的年终奖以及春节休假时间,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来了解下。
富士康发放年终奖的规定,其实与大多数工厂是一致的,会按照职工高低以及对工厂的贡献高低发放。普通员工一般可以得到1500元至3000元的年终奖。至于线长获得年终奖更高,达到3000元到6000元之间。
富士康普通工人的薪资水平变化有三个阶段。一是西乡厂时期,二是从1996年到2004年,三是从2004年到现在。下面逐一作具体说明。
在西乡厂时期,富士康普工每个月的底薪在300块左右,另外就是加班费、全勤奖,并且年年都会涨工资。乍一看,300块似乎不算高。但是,如果考虑到当时深圳的物价和消费水平,再和周边的工厂做横向对比,你就知道,能达到这一薪资水平的工厂在当时的深圳差不多算是凤毛麟角。300块的底薪是月薪,所谓月薪,就是每个月拿固定工资,只要每个月的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够8个小时,就能拿到300块;周一到周五,超出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算加班,周六周日上班都算加班,加班工资严格按照劳动法支付,即周一到周五每小时的加班费是正常工作一小时报酬的1.5倍,周六、周日是2倍。与此同时,深圳很多工厂是按天计酬,即不管平时还是周末,当天只有上班了才有钱,不上班就没有工资,一天的工钱从5块到7块不等;有些工厂,一天正常上班时间是9小时,超过9小时的工作时间才算加班;加班费也很少按劳动法来支付,不管平时加班还是周末加班,一律按1:1支付。
西乡富士康的员工,如果按一个月底薪300块来算,周一到周五的加班,是一小时2.55元;周六周日的加班,是一小时3.4元。不算周六、周日,一个月正常出勤22天,还能拿到50块的全勤奖。当时,富士康的业务很好、订单很多,劳动法对约束企业安排员工加班也远远没有现在这么严格,富士康员工每个月至少都有100多个小时的加班。按一个月加班100小时、平时加班和周末加班各50个小时算(实际上当时的月加班时数一般都会超过100个小时),一个富士康普工的月收入是:300(底薪)+127(平时加班费)+170(周末加班费)+50(全勤奖)=647元。
工资=月薪-月薪÷21.75乘缺勤天数乘(出勤天数比例)月薪
天数=(月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出勤天数比=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了很多项目,所以,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员工薪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费+补贴+奖金+年终奖等
其中:补贴、奖金一般包括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不住宿舍的实习生)、全勤奖、节假日慰问金、生日慰问金、离职补贴等。
(1)伙食补贴:全天在岗的员工可获得当天的伙食补贴(120元/月,现暂按每月24个工作日折算,即5元/天)。注意:若当天请假或补休半天也不发放伙食补贴。
(2)交通补贴:现只对不住宿舍的实习生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3)全勤奖: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合计一次扣20元、两次50元、三次100元,四次或以上的,扣发当月全勤奖全额及当天岗位津贴的四分之一金额。即:迟到或早退一次得全勤奖80元,两次得50元,三次得0元,四次或以上全勤奖0元还扣当天(是4次都扣还是第4次扣)岗位津贴的1/4。注意:请事假半天内不扣全勤奖、请病假1天内不扣全勤奖,实习生因回校请事假3天内不扣全勤奖。
(4)节假日慰问金:“元旦”、“五·一”、“十·一”各发500元节日金。(注意工作不满______月的发放标准)
(5)在公司里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生日当月发100元奖金。
(6)对于正式员工离职时公司对其发放一定的补贴。
2、加班工资
(1)晚上加班 35元/晚,时间7:00pm-9:30pm。按考勤表的记录计算。
(2)白天加班
A.周末加班
加班工资=加班天数乘(月基本工资/24)乘2
B.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加班工资=加班天数乘(月基本工资/24)乘2
(3)出差
被公司外派随同出差,不能在当天内返回的:(非随同单独出差的另作安排。)
A.出差时段如遇休假天的,可在出差返回后安排补休。
B.各项差旅费由公司支付的,公司再给予员工20元/天/人的差旅补贴。
3、请假、旷工期间工资扣除标准
(1)请事假
A.请假天数≤0.5天
扣除金额=相应请假时数/7.25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4
注:不扣全勤奖,7.25为每天上班小时数。
B.请假天数>0.5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4
注:扣全勤奖100元。
(2)请病假
A.请假天数≤1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岗位津贴/24
注:不扣全勤奖,7.25为每天上班小时数。
B.请假天数>1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岗位津贴/24
注:扣全勤奖100元,最高扣发额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为止。
(3)旷工
A.基本工资部分: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扣发相应时间基本工资(每天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24天,以下同)的2倍。旷工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天数基本工资的3倍,但基本工资最多扣除至佛山市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为止。
B.岗位津贴部分: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扣发相应时间岗位津贴的2倍。旷工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天数岗位津贴的3倍,至扣完当月的岗位津贴为止。
4、其他扣除事项
(1)非月头入职、非月末离职的员工应按不在岗天数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全勤奖等也需要扣,在前面已说明)
(2)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
(3)公司代扣社保(个人负担部分),2009年7月后的标准为182.08元/月/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