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6分对不对

qq745048485 2024-11-04 阅读:4

【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6分对不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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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驾驶证新规实施之前,饮酒驾驶机动车扣6分,但在新规实施后,饮酒驾驶机动车一次性扣12分,对酒驾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处。

与旧版记分办法相比,新规一次性扣12分的项目从7项减少到6项,除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这两条之外,其他4项有较大变动。旧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会记12分,而新规则规定,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机动车驾驶证新规实施司机酒驾一次扣12分

只要饮酒驾车一次就是扣12分的,罚500元,没有扣6分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记12分,罚2000元;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长期不去处理违章扣分,驾照就会处于不可恢复状态,超过三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会公告注销,自动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共7条)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共7条)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3、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共16条)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拽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共13条)

1、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3、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未达30%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2、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3、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共8条)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不按规定倒车的;

4、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6、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7、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罚款】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在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以上-200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

%加处罚款;

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

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时间】

1.机动车驾驶人遗失驾驶证后,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需要对机动车来历证明进行调查核实的,暂扣时间不得超过15日.

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教育.

5.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

6.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年龄】

1.申请小型汽车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汽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年龄应当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年龄应当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年龄应当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