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事会的主要职责?银行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qq745048485 2024-11-09 阅读:3

监事长的职权如下:

银行监事会的主要职责?银行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

(2)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3)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4)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

(5)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长的责任如下:

(1)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扩展资料: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

监事会的职责是:

1、检查银行财务和业务;

2、对董事、行长执行公务时违犯法律、法规或银行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列席董事会议。

扩展资料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

第三条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财务报告,监督、评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任免及奖惩建议;

(三)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执行本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行章程的行为,可以要求其改正;

(四)必要时提议召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研究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监事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

商业银行强化监事会职责:

(1)从维护存款人和股东的利益出发,对本公司的财务、合法经营情况、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

(2)监事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列席董事会、出席、审阅本公司上报的各类文件,听取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进行调研考察等方式,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董事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

监事职责是指: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3)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4)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商业银行监事会职责有: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建议、进行提示、约谈、质询并要求答复,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高级管理层会议,并有权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商业银行重大决策事项应当事前告知监事会,并向监事会提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要合同、重大事件及案件、审计事项、重大人事变动事项以及其他监事会要求提供的信息。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可以采用非现场监测、检查、列席会议、访谈、审阅报告、调研、问卷调查、离任审计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协助等多种方式。

监事会有权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商业银行所有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监事会应当拥有独立的费用预算。监事会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独立支配预算费用。监事会行使职权的费用由商业银行承担。

扩展资料

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外部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职工监事由监事会、商业银行工会提名。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监事原则上不应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原则上同一股东只能提出一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应既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因特殊股权结构需要豁免的,应当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