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离需要什么?离婚怎么离需要什么手续

qq745048485 2024-11-10 阅读:5

您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离婚怎么离需要什么?离婚怎么离需要什么手续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离婚协议书:就三个方面的问题起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当场签署。双方没有未成年子女,也没有财产要分割、债务要处理的,就不用准备离婚协议书,只需在民政局提供的《离婚协议书》格式模板上,当场填写。

2、有效身份证件: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现役军人还要准备军人身份证明,境外人士要准备有效期内的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准备《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3、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现役军人还要提供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有关财产证明材料:涉及房屋、车辆及股权分割等问题的,还需要准备房产证明、车辆行驶证明、股权登记信息等有关材料

5、证件照: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民事起诉状;2、结婚证;3、夫妻两人的身份证;4、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5、相关的证据。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下:

1、孩子未满2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将抚养权判给母亲,母亲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才能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2、孩子已满2周岁的,谁的情况更适合孩子成长,孩子抚养费就判给谁,其中孩子已满8周岁,应当询问孩子的意愿,孩子愿意随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孩子抚养权应当判给该方。

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时的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