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1、修改方案重新申报;
2、做驳回复审,驳回复审一般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商标被驳回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如果是绝对驳回,可以不进行驳回复审。如果是相对驳回,可以准备驳回的相关资料;
3、直接购买商标,若想降低风险,可以直接购买商标。购买商标的优势在于时间较短,一般办理手续7至15个工作日。商标转让时间一般在6至10个月,在此期间商标购买人可以直接使用。
二、分析详情
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下发商标注册证,该商标至此获得核准。商标审查的时间段随时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的快慢变化。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三、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2、商标注册人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组织或者个人使用未经正规注册的商标,造成的法律后果包括商标专用权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如果造成他人抢注或者已经有人使用该商标的话,涉嫌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还会被对方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1.商标专用权不能得到保护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或服务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
一旦他人将已经在使用的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相当深刻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
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有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申请人。
3.容易造成侵权行为
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的或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概率极高,有可能会对已注册的商标造成侵权。只要是侵权,不管使用者的本意如何都会受到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
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由于国家《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只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综上所述,商标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企业想要打造树立品牌,离不开商标注册这一环节。无论使用商标多久,没有成功注册该商标的话,使用者就不是商标的合法拥有权人。甚至别人抢注之后,使用者再使用的话将会构成侵权行为。
如果商标注册不成功,应找出原因,商标注册不成功是业内比较频发的现象,那么,将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标查询盲区的不可抗拒
商标在申请前要办理查询,无论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查询,还是自行上国家商标局官方查询网站,所检索到的数据并不是截止你查询日当天的数据,也就是商标查询数据的盲区。盲区内的数据,一部分是正在申请递交中的申请数据,另一部分是已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但还未被商标局及时录入查询数据库的数据;其它方面数据是商标评审、国际商标延伸优先权等。正因为以上三方面数据的空缺,就使得申请人通过精心查询后的结论也不完全准确。虽然拟申请商标与盲区数据冲突的这种概率非常的小,但盲区的存在和它的不可抗拒,使得商标能否成功注册就存在不确定性了。
二、商标审查员自由裁量权较大,随意性较强
商标审查并不是机器审查,而是通过商标审查员人为的分析和判断。每个审查员的知识面,考虑问题的角度并不完全相同,这就有可能出现:同一个商标在两个不同的审查员手中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审查结果。当然,对于商标的审查,国家商标局有制订《审查标准》对审查员加以指导和约束,防止错驳、误驳现象的发生。但《审查标准》只是列举了一些比较常见的审查案例供审查员学习和参考,并不可能把所有的案例都列入《审查标准》且一一说明;再者,商标的审查实行的是“个案审查”。考虑到每个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并不完全一样,所以就算两个完全类似的案例也可能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审查结果。
三、无法预知的商标异议程序
申请商标通过商标局的审查通过后,继而进入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公告期也称为异议期。任何人、任何企业如对该商标的申请存在反对意见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国家商标局在收到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申请后,该申请商标就进入了异议程序。国家商标局将在二年左右的时间内,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并结合实际情况,再对申请商标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裁定。
因此,任何一件商标的申请,在《商标注册证书》未获得前,其注册失败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拿证的周期比较长,所以商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前,应该了解清楚商标申请的程序,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前做些准备和应对,以免因盲目的使用和宣传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首先让我们了解下决定商标注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什么?
最终能否成功,并不以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也并不能直接从商标局商标注册查询官网获取结果!代理机构的作用是在商标申请前检索,预判风险,及时调整。商标注册不是百分百成功的,审查时,会因国家政策及审查员个人主观意识区别,导致不成功可能性存在。
1)商标名字本身不合法
商标名字本身存在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的可能。
商标法明文规定了一些不能注册的情形,如: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都将不得注册的情形清楚罗列。
例如:
文字书写不规范
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
用作商标易造成不良影响
易使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
整体缺乏显著特征
2)商标查询盲期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商标便会被录入到数据库中。但全国各地申请的商标量巨大,而等申请的商标被录入系统公示出来,可能已经是提交申请1—2个月之后了。这段时间就称为盲查期。
盲查期就像一团迷雾,里面不知道堆积了多少无法被查询的商标。所以在你提交申请的时候,可能有一大批和你申请同样商标的商标早已经进入了盲查期这团迷雾当中,而你却无从得知。而最终能被录入系统的只能是申请时间最早的那个商标,其余的都将无法通过实质审查。
3)审核员的主观因素
在商标查询时,对于查询到的结果,是要和申请人的商标进行近似比对的。在比对的过程中,申请者个人、代理公司的商标查询员、商标局的审查人员都有一套标准与看法,所以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尤其是图形商标的近似度,判断的差异性更大。
是否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由审查员决定。审查员的信息面、认知角度、个人思维角度差异等主观因素决定了同一案件会有不同的审查结果。
4)初审通过后,公告期被异议
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全国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商标抢注…….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通知申请人。然后商标局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判决或未准予注册,或未不予注册。所以可能商标局这关过了,但是没有过了第三人这一关,此因素属于他人意愿的影响,无法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