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返聘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qq745048485 2024-11-10 阅读:5

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标准如下:

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返聘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退休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8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从6月底开始,到现在已经有14个省份,公布了2022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那么目前为止,哪一个地区的养老金调整标准更高呢?今天养老金调整又有什么新变化呢?

跟我一起来看看~

01

2022年养老金调整

缴费年限大有关系

养老金调整主要分为三部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

一、定额调整部分

目前来看已经公布调整方案的13个省份,定额调整钱数是普遍在30元到50元之间。

标准最低的是云南省,只有20元;标准最高的是宁夏自治区,定额调整标准是60元。

二、挂钩调整部分

1、按缴费年限挂钩

大多数地方都在1~1.5元之间。比如说广西自治区是1元,湖南省是1.2元、河南省是1.3元。

有一些地区对于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人员是统一按照15年标准或者一定额度增加,超过15年的部分,给予更高的标准,以鼓励人们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比如说吉林省缴费年限25年以下,每年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一元。26~30年、31~35年、36年及以上每年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3三元和4元。

按缴费年限挂钩标准最高的,实际上还是江苏省。缴费年限15年以下16~25年、26年及以上,每年缴费年限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1.4元、2.2元和3.8元。如果缴费年限40年的话,江苏省可以增加100元,但其他地区普遍没有这样高的标准。

另外,如果缴费年限短的话,安徽省的标准相对较高。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可以增加32元,15年以上的部分每年缴费年限增加2.1元。安徽省缴费年限25年就可以增加54元,而江苏省只能增加43元。

2、按养老金比例调整

目前最低的省份是安徽省只有0.5%,最高的省份是广西自治区,高达1.8%。

三、倾斜调整部分

1、高龄老人倾斜调整。

主要是针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

标准最高的地区是辽宁省,70~79周岁、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和80元。

2、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多数在5~10元之间调整标准,标准最高的地区是云南省和河北省最高30元。

可能大家有点懵,这里以江西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给大家举两个例子。

先来看看今年江西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是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是按每年1.1元调整。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也按15年算,最少也能增加16.5元。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缴费年限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是以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参照,按1.23%增加。

三是倾斜调整。对年满70以上进行高龄倾斜调整,分4个档次,5元递增。具体为:70-75岁(不含)32元,75-80岁(不含)37元,80-85岁(不含)42元,85岁(含)以上47元。

清楚了江西省的调整方案,那么我们带入一下具体案例:

案例1:王大爷,2021年底满61周岁,当前月养老金1000元,缴费年限18年。

应调整养老金:

定额调整33元,缴费年费挂钩调整18*1.1=19.8元,月养老金挂钩调整1000*1.23%=12.3元。共调整:33+19.8+12.3=65.1元

2022年1月后新养老金:1000+65.1=1065.1元

案例2:张大妈,2021年底满76周岁,当前月养老金5000元,缴费年限38年。

应调整养老金:

定额调整33元,缴费年费挂钩调整38*1.1=41.8元,月养老金挂钩调整5000*1.35%=61.5元,倾斜调整37元。共调整:33+41.8+61.5+37=173.3元

2021年1月后新养老金:5000+173.3=5173.3元

02

部分地区养老金调整方式一览

下面我们具体看看部分地区的调整方案。

一、北京:调低控高

7月13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后的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到位。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挂钩调整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退休人员2021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6250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6250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对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6250元以上的退休人群,如果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仍低于6300元的,还将补足到6300元。

倾斜调整

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对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两种特殊调整方式

(一)继续单列调整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合计将普遍增加375元/月至405元/月。

(二)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二、上海市:恢复工龄、优化高龄

今年上海市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是各个省份中变化最大的,减年上海市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现了恢复工龄调整、优化高龄政策。

定额调整

规定每人每月可以增加60元

挂钩调整

1、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额不足15年的补足至15年。

2、按本人2021年12月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9%。

适当倾斜调整

2021年底前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三、广东省:定额调整创新低,挂钩调整比重变大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0号),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28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

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2.1%加发。

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倾斜调整

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

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一定金额,并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

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四、安徽省:独树一帜提低控高

安徽省的养老金静悄悄上涨了,因为调整方案还没有在省人社厅网站上官宣,但是退休人员可以在皖事通上查询到养老金调整明细。

安徽省最大亮点是定额调整提升,与其他省份最大的不同是缴费年限挂钩提升,养老金挂钩比例下降。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9元,比去年增加了4元。

挂钩调整

(一)按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定额增加32元;

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的,增加2.1元。

(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

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0.5%,去年是1%,下降0.5%。

倾斜调整

分三档进行调整,和去年标准相同。

70岁-79岁,涨10元;

80岁-89岁,涨20元;

90岁及以上:涨50元。

其中,对2021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也就是说,第一次满70岁的,倾斜调整上涨的金额不是10元,而是140元。第一次满75岁的,以往70岁至今倾斜调整的金额,如果累计调整金额没有达到180元,按与180元的净差额调整。依此类推。

五、浙江省:定额调整不降反增

2022年,浙江下降了挂钩基础养老金调整部分,重视提低控高,缩小养老金差距,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32元,不降反增,比去年多了2元。

挂钩调整

(一)按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

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

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1.34%上涨,去年是1.65%,今年下降了0.31个百分点,这有利于缩小养老金差距。

倾斜调整

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去年两个年龄区间的调整标准分别为27元和54元,今年分别下降了2元和4元。

一、全国最低退休金一览表

我国各省、自治区在养老金支付方面仍然相互独立,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金额,因此不同省份的退休工资差异很大。从下表可以看出,西藏已经超过北上广,成为养老金第一的省份。全国只有四个省的养老金超过4000元,而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的人均养老金也在3000元左右。目前,我国真正能领取4500元以上养老金的人数保守估计为200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至少900万人,相当于40%左右。事业单位占参保人员总数的12.8%,但4500人以上养老金人数可占40%。这个数据太羡慕了。前三十年看嘴,后三十年看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二、江苏省退休工资标准怎么算法

如何计算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100元

过渡性养老金包括两部分,其中100元是人人都享有的;其余部分只有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退休时才发给。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南京交15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

退休计算养老金需要的基本参数: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每年(注意,是每一年)的缴费基数,历年(注意,是每一年)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年龄、缴费期间每年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活期利率、以及每笔(注意,是每一笔)缴费时间产生的利息、2024年底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还需要知道2014年9月份工资、退休时的职称等等,在参保人退休时由社会保险根据以上参数按国家统一计算公式计算。

你提供参数不全,不可能计算出以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应该是南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按目前的标准,大概1000块钱吧。

南京以最低标准缴满15年,退休工资800元。

养老保险采用这一制度有利有弊。随收即付制度最大的优点是费率计算简单,同时因为没有巨额基金,不会有保值增值的压力,不会受到货币贬值的不利影响。但这一制度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必须经常重估财务结构,调整费率,而一般地由于人口结构趋于老化、福利水平的刚性等原因,费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时,从分配关系看,在退休金保险方面,随收即付制度实质上是代际间的再分配关系,日益上升的费率,会加深代际矛盾,造成政治问题。

这种制度是在对影响费率的相关因素进行长期测算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平均费率,并将所收保险费(税)全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财务制度。企业年金制度中及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划下较多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这一制度最明显的长处是由于有基金的积累,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能保持保险费率的相对稳定。但这一优点是以基金收益率高于工资增长率为前提的。这一制度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在制度运行初始就要求较高的费率;基金受通货膨胀的压力较大,如果基金运用得当,不但社会保险制度能从中受益,而且整个经济将由于基金的有效配置而受益,反之,如果基金不能保值增值,这一制度比随收即付制度的成本更高。

四、江苏省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

1、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聘期满20xx年的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20xx年的(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20xx年的(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20xx年的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管理办法》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聘期满20xx年的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20xx年的(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20xx年的(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20xx年的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

退休工资最低标准如下:

1、国家对于企业职工退休金的计算,没有最低标准,计算多少就是多少。因为在缴纳养老保险时,已经规定了最低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也就限制了最低的标准,在退休时,不再另外限定最低退休费数额。

2、退休工资,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个人账户退休工资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