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你好,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的费用如下: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即:(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即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津贴和补贴。(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减除费用标准5000就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了每月5000月,也就意味着个人所得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之后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是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基恩的。此外2020年1月1日起还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减除费用5000是什么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今年10月1日起,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明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当年入职的员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从入职月份起,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入职几个月就是几个月乘以5000元的累计减除费用。
从一月份入职到年底12月份,累计减除费用就是6万元。
2021年个税申报,累计减除费用有人5000,有人60000,要看该员工的入职时间
减除费用标准5000就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了每月5000月,也就意味着个人所得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之后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是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基恩的。此外2020年1月1日起还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1、本期减除费用5000一般指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每月为5000元,个人所得税扣税计算公式: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3、个人每月缴税后,在每年结束后会进行汇算。计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一60000元一“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一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一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一公益捐赠)×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一年已预缴税额。
拓展资料:
最终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1.是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测算,2017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3900元,按照近三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推算,2018年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2.是这次修法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的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3.是在税法审议过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又增加了两项扣除,一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二是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这样使得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进一步提高.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