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保险理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到账。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人车事故,责任对半,保险公司会将钱打到受害人的账户上,如果是走的打官司的程序,理赔的钱保险公司会将钱打在法院的账户上,然后到法院领取即可。
相关规定:
1、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2、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3、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4、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
拓展资料: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1、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2、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
3、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交通事故出现索赔是理所当然的,也是保险公司应该为投-保车辆提供的必要援助。但是在我国投-保容易索赔难,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利益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少车主对车辆缺乏必要的常识,所以引起索赔时的困难。
5、引起这种困难,既可能是投保对保险条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交通事故赔偿中心提醒车辆保险中赔偿的额度、指定维修厂家的修理质量、车辆丢失后的赔偿金额,赔偿的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准和工作流程,熟悉这些,既可以为您选择投保的公司作参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险后做到心中有数。
车祸保险理赔一般在达成协议后10日内到账。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影响保险公司理赔到账时间的情况有哪些
1、被保险人的报案时间;
2、赔付金额的多少;
3、理赔材料是否准备完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如果理赔资料齐全,保险公司的理赔一般会在5-10个工作日内到账。
公司理赔与险种有关,不同险种理赔效率不同。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支付赔偿金;
资料要齐全,发生保险事故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未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除给付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赔偿投保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扩展信息:
索赔流程
一般过程
风险报告-调查-损失确定-价格核实-损失核实-赔偿核实-付款。
脱离危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报案;
(2)后台接到报案后,要求客户立即填写业务事故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后台填写);
(3)内勤凭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复印件,复印表格并复印保单、保单复印件及附表。核对保费收费,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复印件(业务和统计)上签字确认(特殊支付需附协议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内或出险前支付专项费用,并要求客户填写出险情况查询表,立案(如电话、传真等。,审查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举报顺序写下案件编号;
(5)出具索赔文件。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出具相关理赔文书,告知理赔程序和方式(电话、传真等。,督察员负责报案);
(6)通知检查人员并报告损失和危险地点。
上述工作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调查和损害确定
(1)查勘人员应在接到保险公司后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异地受损标的的查勘可由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
(3)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
3.签收并检查索赔文件。
(1)营业部和各保险支公司后台人员对客户提交的理赔文件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全后需要补充的文件向客户进行说明,并返还给客户。对于证件齐全的理赔,应在《风险报告(理赔)书》(一式两份)上签字,并将黄色复印件退还被保险人;
(2)整理好证明文件和存放的资料后,提交给财险部赔偿科。
4.调整审查
(1)核赔部经理审核后台提交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在交接单上签字;
(2)所有理赔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并提交核赔科负责人审核。
5.同意
(1)财险部权限范围内的理赔需提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逐级上报财险部门权限。
6.付款已结束。
(1)赔偿部经理将已完成审批程序的赔偿案号、赔偿收据和计算单提交给财务部;
(2)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除附送收据和计算单红色复印件外,其余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