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
这种事故,属于铁路运输合同中出现的故障延误,应当依据合同法关于客运合同的有关规定。其中最直接的规定是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即:“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违反这个规定,就是构成违约责任。
拓展回答:
一般晚点,但造成列车晚点的原因有以下几条:
气候不良,如暴风雨、大雾、风雪等天气,视线不良,司机看不清信号减速运行,会造成晚点。
铁路线路施工或设备故障,列车慢行,造成晚点。
列车超员严重,旅客上下人多,原规定的到站停车时间不够,列车不能正点开出,造成列车晚点。
已有列车晚点,调整部分列车运行时间。
客车机车操纵欠佳,未严格按规定的运转时分运行,造成列车晚点。
列车途中遇到突发情况,如行车事故,或者是铁路塌方等等会造成晚点。
高铁晚点一个多小时没有赔偿。现行铁路法、铁路运输条例等对货运晚点有赔偿规定,确实没有对客运晚点作出要求。高铁、动车组行业标准在铁路法中的无法可依,使我国高铁在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欠缺了社会力量的监督与约束。这也使得铁路企业在行使相关社会职能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全程盯控。
京沪高铁运行五年来的新闻资料,晚点赔偿的诉求均不了了之。甚至,有不少乘客向法院提起诉讼,基本都被驳回,理由是“于法无据”。赔偿机制空白已经成为高铁运营中常见的投诉问题。
专家建议:高铁和普通列车不同,而和飞机具有很多共性,如速度快、价格高、安全性强等,乘客对两者的准点要求较高。所以要将高铁纳入法治化运营轨道,有必要把晚点赔偿机制提上议程,可以参考航空法相关原则,厘清铁路部门责任。
专家们均表示,在铁路法修改中,应及时修改、更新“超时服役”的法律条款,对于百姓关注的晚点赔偿、乘车安全保障等问题应给予重视和积极回应。建议将晚点赔偿写进铁路法新增条款中,同时参考航空晚点赔偿规定,建立全国统一的列车晚点“赔偿标准”,以此督促铁路部门主动履行契约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第十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因天气、突发事件等承运人以外的原因造成列车在始发地晚点或者取消的,属于合理晚点,承运人只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补救对旅客、行李或者货物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就不必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造成列车晚点的,应当赔偿。
民法第820条中提到,因高铁晚点造成旅客损失,除不能归责于承运人的情形外,承运人(高铁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铁延误属于违约行为,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客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失无法确定的,应当承担合理的固定金额。但是,应当指出,对于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迟延,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动车晚点怎么赔偿
1、动车晚点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如果因天气、突发事件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列车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属于合理延误,给旅客、行李或货物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承运人只要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补救,就无需承担责任;
(2)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火车晚点的应当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二、火车晚点解决办法有哪些
1、火车晚点后,可以选择改签,改签是不需要钱的,可以改签到当天的其他车;
2、要是想要退票,退票原本是要收钱的,但晚点属于特殊情况,退票全额退款,可以在退票之后,再重新购票。
3、选择继续等车的,但是火车晚点的时间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