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1、公休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什么情况下,职工没有年休假
如下情况下,职工没有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没有年休假;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没有年休假;
3、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没有年休假;
4、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没有年休假;
5、职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没有年休假。
一般的事假病假和婚假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公假按本人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最多不超过14天。国企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病假发放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法律主观:
公假按本人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最多不超过14天。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 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国企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法律客观:休假从汉代起就有,源于为了让朝中官员可每五天返家沐浴。现在的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公休假日制度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于中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法定节假日制度法定节假日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年休假⒈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⑴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全省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⑵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⑶年休假的假期中国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探亲假制度探亲假是指给予与配偶和父母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回家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的制度。中国自1958开始实行探亲制度,1981重新修订颁布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未婚者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婚假⒈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⒉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⒊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⒋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⒌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⒍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尚未颁布带薪年休假办法。劳动部1995年8月11日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行新工时制度后,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实行。在国务院尚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企业可以按照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安排职工休假。
一、基本概念
休息休假制度是有关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是对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休息权这一基本权利的制度保障。其中,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外,免于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自由时间。
二、休息休假的基本类型第一,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也称为工间休息。
工间休息是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工间休息在劳动者连续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有利于帮助劳动者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精力,长短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计入工作时间。
第二,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也称为日间休息。
日间休息是指临近的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即从上一个工作日结束之时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之前的休息时间,我国实行8小时工作制,劳动者享有的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一般为15至16小时,保证劳动者的体力和精力得到恢复。。
第三,周休息时间,也称为周休。
周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之后的休息时间。我国标准工时制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即每周工作五天,有两天的休息日,俗称双休日。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也要保证必要的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安排劳动者串休或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时,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放假的节日。法定节假日不仅与休息时间、休息日一样具有保障休息权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法定节假日还蕴涵着文化的意义,体现和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内全民公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可以安排补休,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其他休假。
在我国,劳动者还享有带薪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等休假。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放假的节日。法定节假日不仅与休息时间、休息日一样具有保障休息权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法定节假日还蕴涵着文化的意义,体现和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三、少数民族法定假日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四、非法定假日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五、补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六、工资标准劳动法规定,全体职工放假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也称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受年休假。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假根据劳动者累计劳动年限的不同,分为5天、10天、15天三个档次,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天数。
一、休假标准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用人单位,因此,既包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