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事例,紧急避险事例简短

qq745048485 2024-11-12 阅读:9

紧急避险的经典案例如下所示:

紧急避险事例,紧急避险事例简短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990年5月5日,某市公交车司机孙某驾驶公共汽车在正常拐弯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李某驾驶一辆出租车违章迎面驶来,眼看一场惨重的车祸就要发生,孙某见状眼疾手快,急忙转动方向盘,往右一拐,驶入人行道,车祸是避免了,却把在人行道上行走的郭某撞伤。

郭某经过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元。事后,郭某找到市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公交公司则认为,损害是由李某违章驾驶一手造成的,责任在于李某。

而李某则称,自己只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应由交通法规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对郭某的损失不负责任。三方争执不下,郭某诉至法院。

案件最终结果:

本案中孙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孙某驾车驶入人行道是在情况紧急、马上就要发生车祸的情势下,迫不得已而实施的,而且以撞伤郭某的较小损害来避免了一起两车相撞、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孙某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本案的责任由出租车司机李某一人来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的规定,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李某是引起险情的人,当然应由李某来承担郭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华律网--案例:紧急避险行为

(1)检查住房的环境和条件

·看一看居住的环境有没有不利抗震的地方?有时,你家的住房本不该被震倒,但可能会被周围其他倒下的建筑物等砸坏。这时须更加注意加固住房,必要时应搬迁或撤离。

·房屋的结构是否有利抗震?女儿墙、高门脸等笨重的装饰物应拆掉。

·房屋的建造质量好不好?是否年久失修?不利抗震的房屋要加固,不宜加固的危房要撤离。

(2)做好室内的防震准备

·家具物品摆放要安全

——防止掉落或倾倒伤人、伤物,堵塞通道;

——有利于形成三角空间,便于震时藏身避险;

——保持对外通道的畅通,便于震时从室内撤离。

·卧室的防震措施最重要

地震有时可能发生在夜间,人在睡觉时对地震的警觉力最差,并且从卧室撤往室外的路线可能较长,因此,按防震要求布置好卧室至关重要。

——床的位置要避开外墙、窗口、房梁,安放在室内坚固的内墙边;

——防止室内重物落到床上;

——床要牢固,可能时加个抗震架。

·仔细放置好家中的危险品

清理家里的危险品:

——易燃物:煤油、汽油、酒精、油漆、稀料等;

——易爆品:煤气罐、氧气瓶等;

——易腐蚀的化学物品:硫酸、盐酸等;

——有毒物品:杀虫剂等。

把用不着的以上物品尽早清理掉。

必须留下的要存放好:

——防撞击,防破碎;

——防翻倒,防泄漏;

——防燃烧,防爆炸。

(3)准备防震物品

·准备一个家庭防震包

——要结实,以便安全使用和不易剐破;

——放在家里便于取放处。

·防震包里装些什么物品

——饮用水、食品、衣物、药品;

——手电筒、火柴、蜡烛、收音机、干电池等。

(4)进行家庭防震演练

地震往往突如其来,震时应急,好多事都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或困难的环境下做完,如紧急避险、撤离、疏散、联络,等等。所以,必要的家庭防震演练很重要。

·练习“瞬间紧急避险”

·紧急撤离与疏散演练

·约定好家人震后怎样团聚

怎样识别地震宏观前兆

(1)地下水的异常变化

地震前地下岩层受力变形时,埋藏在含水岩层里的地下水的状况,也会跟着改变。有时,含水层像饱含水的海绵一样,在受力时把水挤出来;有时,隔水层破裂,使原来分层流动的水掺和在一起;等等。这些变化都有可能通过井水、泉水等反映出来;这时,井或泉就成为人们观察地震前兆的“窗口”。

?地下水的宏观前兆现象有很多种表现,看看下面的图就可以一目了然。

?地下水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气象因素,如干旱、降雨、气压变化等;地质因素,如非震的地质原因,改变了地下含水层的状态;人为因素,如用水量变化、地下工程活动、环境污染等;都可能引起地下水异常。因此,发现异常后,要及时反映给地震部门去查明原因,做出判断。

(2)动物行为异常

多次震例表明,动物是观察地震前兆的“活仪器”,它们往往在震前出现各种反常行为,向人们预示灾难的临近。

?目前已发现有上百种动物震前有一定反常表现,其中异常反应比较普遍的有20多种。

?引起动物反常现象的因素很多,例如天气变化、环境污染、饲养不当以及动物自身不适,如生病、怀孕等等。所以,动物有反常表现不一定就是地震前兆。大家发现异常后不要慌张,应及时反映给地震部门,以便作出正确判断。

(3)地声与地光

地声与地光,好像是一对孪生兄弟,它们往往在大震快要来临时,匆匆跑来向人们发出警报。

古今中外关于震前出现地声、地光的事例很多,所观察到的现象也多种多样,可是很难将它们作出确切的描述。

不过它们与人们听惯的声音、看惯的光象是很不一样的;而且,它们的出现也不合常规,往往使人感到惊异。

?地声的特点

——多数出现在临震前或震时,但有时也出现在震前几小时或几天。

——声音类似于机器轰鸣声、雷声、炮声、狂风呼啸声、撕布声等。

?地光的特点

——一般出现在临震前或震时,也有出现于震前数小时或更早的。

——形状各异,有带状光、片状光、球状光、柱状光、火样光等。

——颜色多样,呈红、白、紫、橙等色。

有时,地声、地光也不易鉴别,因为风声、雷声、机器轰鸣声等,从远处传来很像地声;地光的形状和颜色,与电焊光、电线打火、闪电、晚霞、火光、灯光等也有相似之处。所以,发现这类现象时,也要及时做出判断。

地震来了莫慌乱

(1)沉着应震效果好,惊慌失措害处多

地震发生时应立即采取避震行动,但一定不能惊慌,不能盲动,否则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许多事例都充分说明:沉着应震效果好,惊慌失措害处多。大家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切实做到临震不慌。

震时莫慌张拥挤会致伤

实例三则

?惊慌失措,震小灾大 1995年9月,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发生5.2级地震,震级不算大,震中烈度不到六度,震区房屋基本完好,本不应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却有300多名小学生受伤,50多人受重伤。原因是人们震时惊慌失措,因跳楼、拥挤而致伤。

?远离震中,跳楼致伤 1984年5月,我国黄海海域发生6.2级地震。上海市距震中100千米,南京市距震中300多千米,都只是处于地震波及区,房屋一间未倒。但是,竟有数百人惊慌失措,跳楼逃生。仅上海市某大学就有124人因避震不当而受伤。

?一次地震,两种结果 1994年9月,我国台湾海峡南部发生7.3级地震,福建、广东沿海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和影响。在这次地震中,有700多人因震时慌乱出逃拥挤而受伤,其中多为中小学生。但在离震中较近的福建漳州市的一些学校,由于学生们在老师指挥下沉着避震,无一人受伤。

(2)利用预警时间紧急避震

?大震的预警现象

强烈地震发生时,在恐怖的瞬间,也仍然蕴含着生的机遇与希望,这是许多幸存者给我们的信心。

唐山等地震的事实表明,大地震的发生虽然十分突然,但在大地强烈震动之前,会出现一些人们能够觉察到的现象,能够预示强烈地震即将到来,叫做大震预警现象。主要有:

——地面的初期振动,一般是感到“颠动”;

——地声,强烈而怪异,例如听到的声音“好似刮风”,但树梢和地上的菜叶都不动;

——地光,明亮而恐怖,例如有人形容它“亮如白昼,但树无影”。

据对唐山地震幸存者的调查,极震区倒房户的室内人员,震时清醒或惊醒的715人中,发现预警现象的约占32%;其中(有的人同时感到几种现象):

——感到了初期振动的,102人,占44.0%;

——听见地声的,100人,占43.1%;

——看见地光的,39人;占16.8%。

在唐山地震前还有其他多种宏观前兆也起了预警作用,如井水的剧烈变化,动物异常等;但一般而言,它们出现的时间要早些,与震前十几秒钟出现的预警现象有一定区别。

?大震的预警时间

从地震发生到房屋破坏,时间虽然很短,但仍可以大致划分出三个阶段:

——地面颠动(先颠),一般伴有声、光等现象,即预警现象出现;

——地面大幅度晃动(后晃);

——房屋倒塌。

也就是说,从地面开始颠动到房屋倒塌,有一定的时间差。

为什么会这样呢?地震波引起的地面振动是几种波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就人们的感受而言,主要可区分出上下颠动和水平晃动两种形式。在强烈地震的震中区附近,最初的颠动,是由首先到达的纵波引起的;数秒钟以后横波到达,造成更强烈的地面运动,因而人们就感到像站在风??感到“先颠后晃”的原因。

从人们发现预警现象到房屋倒塌,这个时间差称为大震的预警时间。

据唐山地震后的调查测算,以能够对预警时间作出估计的177例为依据进行统计,其中,多数被震醒的人提供的预警时间仅为数秒,而震时清醒者提供的预警时间可达十几秒,少数可达20秒以上。粗略估计,唐山地震的预警时间约为10~20秒。

?室内避震空间的存在

由于预警时间毕竟短暂,室内避震更具有现实性。而室内房屋倒塌后所形成的三角空间,往往是人们得以幸存的相对安全地点,可称其为避震空间。这主要是指大块倒塌体与支撑物构成的空间。

室内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是:

——炕沿下,坚固家具附近;

——内墙墙根、墙角;

——厨房、厕所、储藏室等开间小的地方。

室内最不利避震的场所是:

——附近没有支撑物的床上、炕上;

——周围无支撑的地板上。

(3)抓住机遇,科学避震

大震预警现象、预震时间、避震空间的存在,是人们震时能够自救求生的条件。据对唐山地震中974位幸存者的调查,其中有258人采取了应急避震措施,188人获得了成功安全脱险;成功者占采取避震行为者的72.9%。

机井喷水是预警全家避震得安宁

1976年唐山地震前,丰南县一村民夜里被院子里机井的流水声惊醒。他听过地震知识宣传,立刻想到可能要地震,便迅速叫醒家人,逃离房屋。他们刚出屋,大地震就发生了,转眼之间房倒屋塌,但全家6口人都安然无恙。

声光报警避险情

唐山丰润县任各庄乡刘老师的经历:

唐山地震发生前,我还没睡着;忽然听到好像两块大石头摩擦的声音,一睁眼见外面特别亮,很像电弧光,但附近并无工厂。我看过地震知识小册子,我马上判断这是地光,要发生地震,便迅速叫醒同屋的张校长,一同往外跑。到了外面我才感到地有些晃动。震后房子倒了,但我们两人平安无事。

应急避震要注意什么

(1)地震时人们可能受到哪些伤害

?地震的直接伤害

——在室内因器物倾倒或房屋倒塌被砸伤;

——在室外被倒塌的建筑物等砸伤;

——在野外被山上的滚石砸伤;

——被地光烧伤。

?地震的间接伤害

——地震引起的火灾;

——地震引起的水灾;

——地震引起的毒气泄漏;

——地震引起的危险品爆炸。

(2)避震原则——三要三不要

?一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定之规震时,每个人所处的状况千差万别,避震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例如,是跑出室外还是在室内避震,就要看客观条件:住平房还是楼房,地震发生在白天还是晚上,房子是不是坚固,室内有没有避震空间,室外是否安全,等等。

?二要行动果断,不要犹豫不决避震能否成功,就在千钧一发之间,容不得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有的人本已跑出危房,又转身回去救人,结果不但没救成,自己也被埋压。想到别人是对的,但只有保存自己,才有可能救助别人。

?三在公共场所要听从指挥,不要擅自行动前面已讲过这方面的例子:擅自行动,盲目避震,只能遭致更大不幸。

(3)避震要点

?震时是跑还是躲

目前多数专家普遍认为: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的地方,是应急避震较好的办法。这是因为,震时预警时间很短,人又往往无法自主行动,再加之门窗变形等,从室内跑出十分困难;如果是在楼里,跑出来更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若在平房里,发现预警现象早,室外比较空旷,则可力争跑出避震。

?躲在什么地方避震

——室内结实、不易倾倒、能掩护身体的物体下或物体旁,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

——室外远离建筑物,开阔、安全的地方。

?应采取什么姿势

——趴下,使身体重心降到最低,脸朝下,不要压住口鼻,以利呼吸;

——蹲下或坐下,尽量蜷曲身体;

——抓住身边牢固的物体,以防摔倒或因身体移位,暴露在坚实物体外而受伤。

?怎样保护身体重要部位

——保护头颈部:低头,用手护住头部和后颈;有可能时,用身边的物品,如枕头、被褥等顶在头上;

——保护眼睛:低头、闭眼,以防异物伤害;

——保护口、鼻:有可能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灰土、毒气。

?怎样避免其他伤害

——不要随便点明火,因为空气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气体充溢;

——要避开人流,不要乱挤乱拥。无论在什么场合,街上、公寓、学校、商店、娱乐场所等,均如此。因为,拥挤中不但不能脱离险境,反而可能因跌倒、踩踏、碰撞等而受伤。

在家里怎样紧急避震

(1)家住楼房怎样避震

?室内较安全的避震地点

——牢固的桌下或床下;

——低矮、牢固的家具边;

——开间小、有支撑物的房间,如卫生间;

——内承重墙墙角;

——震前准备的避震空间。

?震时要注意

——千万不要滞留在床上;

——千万不能跳楼;

——不要到阳台上去;

——不要到外墙边或窗边去;

——不要到楼梯去;

——不要去乘电梯;如果震时在电梯里,应尽快离开;若门打不开要抱头蹲下,抓牢扶手;

——不要到处乱跑,特别不要到楼道等人员拥挤的地方去。

(2)家住平房怎样避震

?有条件时尽快跑到室外避震

如果屋外场地开阔,发现预警现象早,可尽快跑出室外避震。

?室内避险较安全的地点

——炕沿下或低矮、牢固的家具边;

——牢固的桌子下或床下。

?震时不可取的行为

——滞留在床(炕)上;

——躲在房梁下;

——躲在窗户边;

——破窗而逃(以免被玻璃扎伤或摔伤)。

事实行为的例子: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拓展资料

一、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对称。

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不直接决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除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外,其活动大部分属于事实行为,如做出决定前的材料准备行为,作出决定后的实际执行行为等。

按其与行政行为的相关性划分,事实行为可分为程序性行为和非程序性行为;前者与行政行为紧密相联,对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实施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常为行政程序法所规范,违法的可导致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的撤销;后者不依附于某一行政行为,如对相对人的监督检査行为,也受行政法的规定,在其违法时可能发生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如赔偿责任,惩戒责任等。

二、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主要区别在于:

(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对事实行为的认识--《民法总则》第129条的理解

《民法总则》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权利是民法的核心。依民法总则的规定,我国民法对民事权利取得的依据作了三个层面的规定,主要是民事权利可以依当事人的行为和法律规定事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按传统民法理论,似乎行为和事件已经包括了所有可能的民事权利取得的方式。

从目前来看,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还没有相关的内容,未来司法实践中到底确认哪此为“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为取得民事权利的依据之一,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为常见,唯有事实行为较为特殊,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认识,以期对权利的取得有较为完善的准备。

从学理上讲,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得失变更的各种主客观事由均称为法律事实,因此,法律事实也是民事权利取得的依据。一般认为,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行为又区分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的特点是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的特征(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不包含行为实施者的真实意思或者法律在确定效力时不考虑行为实施者真实意思的行为。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非表意行为等,发生民法上的效力包括引起民事权利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并非取决于行为人的意志,而是直接受制于法律的规定。

事实行为不同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地方,在于事实行为没有行为人就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意思,或者法律在确定行为的法律效果时不考虑行为人的意思,而是直接对产生何种效果做出规定。

具体而言,先占、加工、遗失物的拾得、埋藏物的发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住所的设定等,均属于此类。依物权法上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一般而言,侵权行为也属于事实行为。但此,与台湾地区的民法规定不同,台湾地区对民事法律事实还作了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区分。

学理上虽然有过关于事实行为合法性的讨论,但是主流观点认为,法律区分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划分的标准不是合法与违法,而是行为实施者是否存在意思表示或者法律在确定行为的效果时是否考虑行为实施者的真实意思。因此,只要是没有意思表示或者法律在确定其效果时不考虑行为实施者的真实意思的行为,均为事实行为。至于其在法律的价值判断上是否合法,与构成事实行为无关。

侵权行为不发生行为人追求的、放任的效果,法律也不认可其疏急(没有认识到损害可能会发生)或者轻信(损害不会发生)心态下发生的损害效果,而是直接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实行为

编者按;在上海“11•15”特大火灾中,有部分居民因掌握了火场逃生的知识而逃生成功,也有一些居民由于不懂火场逃生的知识而不幸罹难。事实再次说明:在突然袭来的灾难面前,群众性的自救互救比来自外界的任何救援都要更及时、更有效;民众掌握不掌握应急防护的知识和技能,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广大民众应不断增强居安思危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灾害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避险、逃生、应急防护、自救互救的知识与技能,这样才能在灾害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地保护自己。

儿子鼓励父母共同逃生

火灾发生时,家住1601室的李秀云和丈夫王道才、孙女正在房间里午休,闻到浓烟,李阿姨突然慌张起来。正好请假在家的儿子迅速将几块毛巾打湿,给自己和父母捂上嘴,自己抱起年幼的孩子,带领全家往外冲。

谁知刚打开门,浓烟已经滚滚,黑烟中已无法辨认方向,儿子又一声吼:“跳窗户,快!”平时恐高的李阿姨一听儿子的声音,想都没想,就从窗内跳到了外面的脚手架上,李阿姨的丈夫与儿子随后跟上。

三个大人抱着一个孩子在脚手架上爬下一层楼后,却发现已经无路可走,还好15楼有一家还没有烧到,于是先进到到那家,那时已经有好些人正躲在这家。然后大家一起沿逃生通道跑到一楼。

李阿姨描述当时的情景:“我已经很虚弱了,几次摔在地上,儿子一直说,妈,快跑,坚持!儿子的鼓励让我和老伴坚持到了最后,也保住了全家的生命。”“要不是我儿子,我们全家就都没命了。”(据东方早报、人民网、新华网)

十几个居民合力冲出火场

家住16楼的32岁的王军向记者回忆逃离火场的过程,当时他正和父亲、母亲及三岁的女儿在房间里睡午觉,“突然西厅的玻璃就碎了。”王先生说,当时自己睡的迷迷糊糊的,没来得及看时间。只见当时火光不停地往房间里面窜,“窗帘沙发什么的全都烧着了。”王先生本欲从大门逃生,“但一打开全是浓烟,根本走不了。”王先生回忆,当时玻璃窗被烧的血红血红,而周边便是浓烟滚滚。王先生当即抱着女儿,带着两个老人从阳台翻窗而出,沿着脚手架逃生。

从16楼下了一层之后,王先生发现15楼东侧的一户人家中已经有几户人家。从窗子爬进去之后,十几人便在一起等待。王先生回忆说,那个时候,看到窗外有白色的水汽上来,估计是消防队员在灭火,还看到不少人从窗外脚手架上走过,对着里头的人喊:“你们不要在这里,快点走。”仅仅10分钟后,火势便围攻上来,吞噬了窗外的脚手架,房间三面被大火团团围住,于是所有人合力从大门冲了出去。最终,王先生一家四口以及房间所有的居民都顺利逃生。(据新民网、时代周报)

女孩奔下26楼毫发无伤

火灾发生后,当烟气侵袭到26楼时,25岁女孩顾轶昕正准备出门。推开门时,烟气呛得她一阵咳嗽,“当时倒没觉得是很大的事,之后看到下面有火,我就拨了119,119说已经知道了。”随着烟气越发浓烈呛人,小顾决定给父亲打电话。父亲立刻告诉她两件事:趴下;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这两件事救了她一命。随着火焰与热气炸破了家里的窗户,小顾终于决定冒险逃出去。她捂着口鼻,带着手机,冷静地找到了消防通道,开始往下奔跑。

“太累了,而且很呛,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就觉得已经要站不起来了,但是还是强撑着继续跑。”小顾的努力让她成功逃生,并且几乎毫发无伤。在医院的病房里,她不断接听、拨打着手机,向亲戚朋友们报平安。“对人生的感悟,一下子就不一样了。”(据东方早报)

丢下40万现金匆忙下楼

说起火灾,周女士下意识地拉了拉领口,红色羊毛衫不够合身。周女士说逃出来的时候衣服湿了,这件是亲戚的。

周女士住在胶州路728号2605室。当天下午,美梦被一阵浓烈的焦糊味打断,周女士从窗口望出去,外面有些烟雾。由于窗外有脚手架,她看得并不真切,于是打开大门再看了看,“大楼里很安静,有些淡淡的烟。”

“这时候老公给我打电话说下面着火了,叫我收拾一下快走,我没太在意。”在周女士看来,26楼的高度应该很安全,窗外呼啸的消防车很快就可以将火扑灭。

然而,10分钟后,火苗烤坏了周女士东侧小屋的窗户,蔓延进屋。“我这时候才开始逃,之前都认为只要撤离一会儿就能回来了。”

带上手机、钥匙,捂着口鼻,周女士甚至没有带上家里的40万元现金就匆忙离开家。门外,一名男子蹲在角落拨弄着手机,看到周女士他立即招了招手,示意她也蹲下。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周女士没了耐心,决定自行逃生,便冲进了运行中的电梯。谁知电梯下到7楼自动打开之后再也关不上,电梯外一片漆黑,浓烟阵阵。周女士半眯着眼睛,凭着记忆从消防通道继续往下走。

通道里很安静,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无尽的黑暗和浓烟,伴着滴滴答答的水声,“我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不停转圈往下,直到走到自行车库。”

最终,周女士从自行车库门走出大楼,眼前是忙碌的消防人员。有人看到周女士后将其搀扶到安全地带后离开。(据东方早报)

退休医生救了5个邻居

火灾中,具备专业知识可能会改变许多人的命运。石阿姨就是其中之一。家住12楼的石阿姨今年刚刚退休,退休前曾经在浦东和虹桥机场从事医务工作,石阿姨的丈夫也是医生。

“起火的时候我们正在房间里,看到13楼很多人都从脚手架上往楼下爬,年轻的是爬得动的,但是年老的爬到一半就爬不动了。我就打开窗户把有些人放进来。不久之后我就看到脚手架往下塌了。”石阿姨边说边咳,痰里还带着黑色的烟灰。

“后来我们就慢慢退出门外,退到楼梯,我还不停地给119打电话,报告我们现在的位置,后面跟着被我放进来的人。接着消防员找到我们,把我们救出了着火的大楼。”

“石阿姨做过医务工作,所以对逃生比较有经验,当时湿毛巾和手电筒她都准备好了,还救出了5个人。”前去看望石阿姨的朋友告诉记者。(据东方早报)

“性命攸关的时候人特别有力气”

火灾发生之后,75岁的史维生在消防人员的搀扶下,成功地从23楼上一直走到底楼走出火海。在静安区中心医院,史老伯虽然双眼熏红躺在病床上,但仍精神抖擞地告诉医护人员:“要在平时估计就跑不下来了,真是性命攸关的时候,人特别有力气。”(据东方早报)

双手被管道烤成焦黑

第一个被送进华东医院的伤者名叫杨安,来自湖南,今年27岁。由于伤势严重,他被送入重症监护病房抢救。他的室友蔡先生向早报记者描述了从杨安处得到的情况。

“杨安发现火情之后,立刻在棉被上浇了冷水,披在身上。因为逃命心切,他就打开窗户爬到了距离窗户较近的铁质脚手架,虽然铁管已经被烧得火烫,但是他仍然紧抓管道顺着往下爬。”

从16楼到10楼,杨安紧紧抓着灼热的脚手架往下爬,直至双手都被管道的金属表面烤成焦黑。在10楼,消防人员发现了他,将他救下后送往华东医院。由于管道的高温,杨安的双手和腿部受到严重灼伤,尤其是双手上的大部分肌肉组织完全烤焦、损坏,已经看不到完整的皮肤。经过初步伤口处理,杨安被送进了重症监护病房,20多位医生对他进行了会诊,包括三位长海医院烧伤科的专家。

据蔡先生介绍,杨安上个月刚刚辞职,打算回老家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完婚,“他们结婚照都已经拍了,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情。”

烈火当前,人们表现出的意志力令人赞叹。(据东方早报)

10楼到7楼危情脚手架

对于住在10楼的孙六妹(陈六妹)来说,她这辈子都没想过,自己能不系安全带就从高空攀援而下。

火灾发生时,孙六妹刚午睡起来,还有些迷糊,然后就闻到很浓的烟味,她呆了一下,然后才意识到,起火了!第一个动作,她赶回房间抓起手机就打119,但是此时火警电话已经根本打不通。她告诉自己要冷静,然后按照以前电视上看到的火灾逃生步骤,到卫生间找了块毛巾打湿,包住自己的口鼻。此时房间里也很快浓烟弥漫,她几乎已经看不清周围的情况,门外的浓烟与烈火已经切断了逃路。“与其烧死,不如跳死。”她直接选择了窗口的脚手架,作为自己逃生的最后机会。

从10楼到7楼,孙六妹居然成功地在短短时间内攀爬了下来,只弄伤了手指。“我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都不知道爬到了几楼。”孙六妹告诉记者,当她正在脚手架上拼命时,一只手将她拉进了楼内。在那里,是一群正在逃生的人们。

“此后,她和其他八九个居民在7楼的一个房间呆了几分钟,大火已经在楼里蔓延。有人喊,还是冲吧,等下要被烟呛死了。大家于是摸黑到卫生间重新打湿了毛巾,然后排成一排往楼下冲去。当时陈六妹还赤着脚。她说自己踩到火上已经根本没有感觉了。他们从7楼一路冲下,到了一楼发现大火已经封住了大门,根本出不去,他们开始往地下室走,很快,他们在地下室发现那里也已经全是大火和浓烟。大家有些慌张,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些女的开始哭叫起来,但是嗓子已经被烟尘呛得发不出声音,只有可怕的嘶叫声。

就在大家快要绝望的时候,突然听到那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大喊,赶紧冲出去,再不冲就要死了……也许是求生的本能,他们一群人一窝蜂地冲过大火正在燃烧的地下室的大门,冲到了地面,此时外面已经满是消防队员和警察。很快,陈六妹他们就被待命的救护车送到了一街之隔的静安区医院。(据东方早报、钱江晚报)

火灾初起从电梯逃生

住在顶楼的张阿姨是从电梯下来的。她回忆说,当时“几个脚手架往下面掉,从对面传来像放鞭炮一样的噼啪响声,玻璃窗已经烧焦了”。他们到了一楼后物业切断了电源,楼道里面全黑了,“很多人掏出手机,借着微弱的光线下楼,”(据新华网)

丈夫瘫痪妻子同生共死

记者在静安区中心医院看到了75岁的陈秋老太,经过一夜的治疗,她的嗓子舒服了许多,尽管丈夫还在其他医院救治,但她已经很放心了。

陈老太告诉记者,她家住在17楼。“当时只听见外面噼里啪啦的声音,我以为是别人装修,也就没在意。”但到阳台一看,原来大火已经烧到了窗子。陈老太的丈夫患有帕金森病,平日足不出户。“我们本来还在商量走不走,但转眼玻璃就烧碎了,窗帘也烧起来了。”

一人一条毛巾,什么都不带,陈老太和丈夫选择离开。

陈老太回忆道,当时消防通道里几乎看不见,只能凭借偶有的窗子看到一些微弱的光。陈老太的丈夫几乎无法行走,只能缓慢下行,“消防通道里有垃圾,我只能先走半层探路,再告诉老头子怎么下来。”

才走了没几步,老伴说,走不动了。“他说你走吧,我走不动了”。说到此处,陈老太声音有些颤抖,“我拉着他,不让他坐下。我跟他说,要么不走,要走一起走。”在陈老太不断的鼓励下,患病老伴的一点一点往楼下挪。“一路上我不停地骗他说,马上到了,马上到了……”

夫妻俩一路缓慢下行,在走到五、六层的时候,患病老伴怎么也走不动了。“我指着窗外,让他看对过楼层,告诉他再坚持一下,快到底了。”陈老太哽咽着说,“他跟我说他不行了,能或一个算一个。我说,就算死也要在一起”。

突然,楼上另一个逃生的人抱着孩子撞倒了陈老太的丈夫,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顿时瘫倒不会走了。“我只能拖着他,一点一点沿着楼梯往下滑。”说到此处,陈老太几度哽咽。

万幸的是,消防队员及时赶到,他们用担架把陈老太的丈夫抬下了楼。(据新民网、羊城晚报、时代周报)

绝望丈夫两进火海拼命救妻

现场一名中年男子,满脸是血。据他介绍,自己家住12楼,火灾发生时他在外面,而妻子留在楼上。看见火势逼人,很可能危及妻子的生命,这位男子拼了命冲进了大楼。由于大火后电梯失去了运营能力,男子直接爬楼梯冲上了12层,敲门后无人应答,打家里电话又无人接听。以为妻子不在家,男子又跑下来,后得知妻子还在屋内并未外出,于是又重新冲上了12楼,踹开了门,此时家中已经着火,妻子就在火海中挣扎。男子冲进去一把将妻子抱着拖到了门后,又跌跌撞撞地从消防通道跑了下来。(据北京法制晚报)

按住电梯按钮我拉上受惊的老人

起火大楼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说,昨天下午他正在大楼19层修理电路,修着修着就闻到一股烧焦味,后来发现窗户外飘来浓烟,被吓得不轻的王先生赶紧大喊“着火了”。由于火势较大,王先生没等到电梯上来,而是直接走消防通道,并一口气从19楼跑到8楼。“在8楼的电梯口,我看到两位老人,夫妻俩被吓得不知道要干什么,当时电梯正好快到8楼,我就立即冲上去按住了电梯按钮,拉着两个老人就进了电梯,到1楼后拼了命地往外冲。”王先生的双手、脸部全都是油灰,嘴角还有血丝。(据北京法制晚报)

顺着脚手架,夫妻从23层爬下

火灾亲历者周先生说,火灾发生后,他和妻子从23楼墙外的脚手架爬下自救。周先生40余岁,住在胶州路教师公寓的23楼,火灾发生时,他和妻子正在家中睡午觉,后被浓烟熏醒,此时,黑烟已从屋外钻进楼道和房间,“到处都是烟,一片漆黑”。他随后冲到楼道,用拳头打破消防栓的玻璃,取出了楼道内的灭火设备,将23楼窗外的火扑灭了一部分,然后和妻子顺着23楼外的脚手架逐渐往下爬。爬到大约10楼的位置,夫妇二人遇到前来救援的消防队员,妻子先被解救,周先生随后安全脱险。(据新京报、北京法制晚报)

夫妻水表房里惊魂1小时

李先生今年60多岁,他和病友两人躺在偌大的病房里,眼睛紧闭。在回忆火灾过程的时候,他始终把一只手搭在额头上。

当时他和老伴在家里,听见窗外轰轰的响声,“感觉就像是推土机。”他本没在意,突然大门响了。“不得了了失火了!”楼上的老太冲下来求救,“她头发烧焦了,脸上都是灰。”李先生回忆道。

李先生家朝南,由于西北面的火一时并未波及他家,烟雾还未蔓延进来。十几分钟过后,朝南的脚手架上走来两三个年纪大的邻居,看到窗子开着,就爬进了房间。李先生拿了一些湿毛巾给邻居们,还拿脸盆浇灭家中窗帘冒起的火,“当时想着没那么严重,我还不想走。”

又过去十几分钟后,四处的烟都窜进了房间,邻居们决定离开,“他们就躲在消防通道那里,大概因为太黑了,都没下楼。”而李先生和老伴则四处寻找空气新鲜的地方,“我拿手机打了点光,看到家门口的水表间,我们就钻了进去,里面相对空气比较好。”

之后的一个多小时,对这对老夫妻来说是如此漫长,只能听见门外隆隆的声音,“当时真的什么都不去想了。”

幸运的是,随着门外消防员大叫寻人,李先生应声得以脱险,夫妻两人随着消防员一路从17楼延通道走下楼。(据新民网)

“为了小孙女活着走出去”

65岁的向海咪成功逃出火场,“是小孙女支撑我一定要活着出去的,我兑现了对孩子的承诺。”据这位退休教师介绍,发生火灾那天下午两点半,她正在家里上网,老伴则在睡午觉。当她发现窗外面有烟时,还没有意识到已经着火了,是外面的喊声提醒了她,于是她喊醒老伴,并拨打火警电话。因为居住的楼层较高,所以两人并没有马上撤离,而是寄希望于大火被扑灭。

半小时过去了,火势愈演愈烈,向海咪看到烟雾已经从门缝钻了进来,老夫妻决定尽快下楼。这时,家里的电话响了,是老两口在隔壁小学念书的小孙女打来的,当时学校已经开始疏散,孩子看到自家大楼火光冲天,赶紧通知爷爷奶奶逃命。电话里孙女泣不成声,向阿姨鼓励孩子:“你放心,爷爷奶奶一定会活着逃出来。”正是为了兑现对孙女的这句承诺,激励着两位老人完成了这次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向海咪夫妇只带了湿毛巾和哮喘病喷雾,按照原来了解的逃生常识,没有选择电梯,而是通过楼梯一路走了下去。非常幸运的是,他们逃生的这侧楼梯只有他们两人。而据其他逃生者回忆,不少人聚集在另一侧楼梯排队逃生。在充满烟雾的逃生通道里,两位老人互相搀扶着摸索前行,尽管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只能顺着墙壁一路爬下来,但是最终还是逃了出去。“这一路伸手不见五指,烟雾呛得我们几乎无法呼吸,地上都是水,我们累得够呛,但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为了小孙女也要活下去。”(据北京晚报)

七旬老人回忆爬脚手架逃生

上海11•15火灾发生后,一张火灾逃生者在脚手架上等待救援的照片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同时也被全国的多家媒体刊登。后来,记者获悉,这位在脚手架上的老人目前在长海医院接受治疗,情况比较稳定。记者迅速赶往那里,并顺利地找到了她。她告诉记者,她叫韩明霞,并讲述了她和她的丈夫陈孝庆(图中穿灰西装者,被中年妇女挡住)从火灾中逃生的故事。

对于76岁的韩明霞来说,11月15日的中午和往常一样,从老年大学回家,吃完午饭后便在客厅看电视。而她80岁的丈夫陈孝庆则在屋里睡午觉。由于大楼外墙正处于施工状态,所以为防止灰尘从外面飘进屋内,家住20楼的韩明霞老两口把窗户都关得很严实。

下午2时15分左右,韩明霞突然看见有黑烟从门缝儿钻进了屋内,虽然她并不确定这是什么,但马上叫醒了她的老伴儿。

陈孝庆醒来看到这股黑烟,立刻意识到了可能是火灾,当他把房门打开的时候,大量的黑烟伴随着火光就向他扑面而来。

“我的老头子跟我说着大火了,外面出不去。”韩明霞这样告诉记者。但当时他们都没有意识到,火势会是如此的猛烈。

陈孝庆到阳台一看,立刻判断火势会往上走,人应该往下走才安全。但外面已经被烟雾充斥,陈孝庆拉上老伴就往南阳台外的脚手架上爬。

陈孝庆说:“我们随后用毛巾捂住口鼻,以免吸入过多黑烟。紧接着,忽然看到住在23楼的一个老邻居从上面沿着脚手架往下爬,告诉我们他的那层楼火势也非常大。”

老两口于是决定也从脚手架逃生。

韩明霞和陈孝庆顺着脚手架往下爬了两个楼层,看到18楼的火势并不大,而且那个楼层正在装修,窗户都开着,他们就顺着窗户爬了进去。

“我们想看看楼梯是不是畅通,但是却发现已经被堵住了,就在这时,我们看到有一个小伙子在这个楼层,本来也想走楼梯的,现在只能放弃。”陈孝庆说。

“在我们第二次准备爬脚手架前,这个小伙子砸碎了消火栓的玻璃,然后打开消防龙头,把水往我们头上浇,说这样爬脚手架的时候不会感觉太烫。”韩明霞指着照片上右上方的男子说道。

这时刚好有一对夫妻准备和他们一起下楼,大家商量后决定用灭火器开路,于是五个人接着往下爬。据韩明霞回忆,爬脚手架时,年轻夫妇相对灵活,而80岁的老伴和她自己却因为消耗了大量体力而觉得有点身体发软。

另外,没有出现在照片中的另一个年轻小伙子在他们后来继续爬脚手架的过程中,爬得比较快,就一个人先走了。而图中的那个中年妇女的伤势比较严重,脚上因为没有穿鞋已经严重烫伤,体力也开始透支。

“我跟她说,‘姑娘,你快爬,不要停下来。’当时脚手架不是特别烫,可能是因为我们身上都是水的缘故,但是等到水渐渐干了,就可能会被烫伤,所以我让她快点爬。”韩明霞说。

随着爬下的楼层越多,韩明霞他们离消防水枪就越近,当他们爬到15层以下时,已经可以被楼下消防水枪里的水喷到。

在他们到达10楼之前,消防员曾想用云梯把他们救下来,但是浓烟太大,他们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办法。

“当我们爬到10楼的时候,我们听到了消防员把楼道打通的声音,他们后来也看到了我们。”陈孝庆说,“他们把消防斧伸给我们,让我们沿着斧子爬过去。我和我的老伴先进去了,照片中的那两个人我没有注意,但是也应该得救了。”

老两口顺着消防员的指引从楼梯接着往下走,到了2楼的时候,韩明霞因为体力不支昏了过去。

上海电视台的摄像机记录下了他们老夫妻被救出的画面,消防员背着韩明霞,而后面就跟着陈孝庆。而陈孝庆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后面还有人”。

在病友们眼里,80岁的陈孝庆是“英雄”。他在逃生过程中,因为头脑冷静、判断准确、胆大心细,而在较短的时间里成功实施自救和救人。(据北京法制晚报)